一只小小|•'-'•)و✧小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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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手

清水靖冥:

“分红权”和“投票权”虽然是股票的天然属性,但是什么时候分红不就是管理层决定的吗?他还问到,是不是有分红频率或者期限的强制规定?到最后中小股东是不是还得向大股东进行妥协,让渡表决权?

这个问题是一个好问题,它牵涉到名义上的权利和实际上的权利中间的区别。

首先你要明白,投票权并不意味着决策权。就像我们在课程里提到的小股东的投票对公司的决策并没有太大作用。因为大多数时候小股东并不具备足够的信息进行决策。或者说即使你有很多信息,你的观点也很难得到大多数其他股东的支持。所以现实生活中主要还是大股东决策或者几个大股东管理层共同决策。

那么分红权是什么呢?理论上,分红是由董事会提出,然后由股东大会通过。但是因为管理层一般是控制董事会的,所以管理层,也就是“董小姐们”具有很大的权力。对于中小股东来说这不是让渡表决权,而是小股东的表决权不占多数,不能够影响决策。

其实中国的企业原来是不太爱分红的。后来监管层为了改变这个局面就进行整改,国资委规定国企都必须要强制分红。你看,几大行的分红比例就很高。很多投资者都认为强制分红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这个其实是不一定的,如果企业所在的行业投资机会比较多,企业分红完了,你的投资资金不足的话,你还需要用更高的成本融资。所以可能反而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具体到格力的这一次不分红事件,其实不同的观点也是很多的。格力管理层如果完全不分红,然后拿着钱进入一个它不熟悉的行业,比如说芯片,可能是会伤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因为芯片的投入很大,研发周期也很长,所以三五年之内可能是看不到回报的。对于没有行业基础的企业来说,可能就是打了水漂。

如果董小姐只是暂时不分红,她是考虑到存着钱要应付2018年的宏观紧缩的环境。甚至拿着钱做一点投资,比如说增加一点产能,做一点有效的研发,甚至做一点委托贷款、协议存款。那可能在现在的宏观环境下对格力和股东都是有利的事情。所以这一次对格力也不一定是坏事。最近对格力不分红的市场反映也有可能是错误的解读。

Alex????????:

香帅老师,实行双重股权结构,其中最重要一点就是能够很大激发创始人团队的持续创新,长远只考虑公司发展做强,所以我觉得国内实施双重股权结构是迟早的问题,怎么实施我们可以参考国外的相关经验。不过我有一些困惑。我们国内政治,金融都是上层头部拥有很大的话事权的,那么在中国是否能够上市都是一个保荐代表人通过,国家机构有决定性上市投票权的情况下,那么独角兽企业上市会不会投票权大的股票都被相关的利益集团权利寻租呢?


Alex同学的想法很好,也是很实际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可能会产生少数人或者创始团队牢牢地控制着公司控制权的情况。

这种情况一定是坏事,并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吗?其实未见得。你看A/B股制度,它其实从来都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它是为了防止“门口的野蛮人”来夺取控制权的。那么“门口的野蛮人”攫取了公司的控制权以后就一定会有利于公司吗?答案也是未见得。资本运作的能力和企业管理的能力是两种能力。“门口的野蛮人”有可能能够很好地进行资本运作,但不一定能够把企业经营得很好,所以这在种情况下,创始人团队保护好自己的控制权,不见得对企业是一个坏事。

第二条就是对于大股东,特别是对创始人股东而言,企业就像自己的孩子,你总要比别人爱护得多一点点。因为他们对公司最了解、最有感情,也最希望公司长治久安。所以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买入这样的公司,反而可能是一种比较不错的选择。而且就像我在课程里跟你说过的,我们看全球范围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股权高度集中的,也就是以家族企业为主的。只有英美流行了经理人制度,所以家族控制、创始人控制未必就一定是坏事情。

这种做法已经流行很久了,现在还在流行过程中。所以存在必然是有自己的合理性的。

一期一会:

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或者途径?不知道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制度保障,又经历了怎么样的政策变化?

香帅(*゚∀゚)つ―{}@{}@{}- 这个问题其实要分几个维度来思考。

第一方面从立法上看,我们国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体系实际上已经很完善了。首先它是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另外还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还有在《审计法》、《刑法》里面都有这种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的法律条款。从立法上看,我们国家已经相当地完善了。

另一方面,这么完整、完全的立法体系,但是看上去市场上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显得不得力,为什么呢?有两个原因:

第一,虽然立法是很完善,但是法律的解释模糊,执法的力度偏小。比如依据现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内幕交易最多也就是判十年,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金。这种力度是比国外低了很多的,国外对于这种内幕交易,很有可能是处以天额的罚金,而且可能会终身市场禁入等等。所以中国在证券市场上违法成本相对低,对犯罪行为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第二点是跟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有关,对证券市场违法,目前主要以行政诉讼为主。比如说市场禁入、罚款等等,它缺乏民事诉讼的范围。没有民事诉讼意味着什么呢?就是没有让犯罪行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但是近年来这个现象有所改变,像2017年在赵薇夫妻的违法事件上就启动了民事诉讼。如果这个方向能够坚持下去,同时加强市场机构化的进程,加强投资者的教育,我想未来的中小投资保护应该会做得更好。

A 张俊朋:

老师,京东方有个A/B股,什么是B股?

香帅ԅ(¯ㅂ¯ԅ)

其实B股是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它的发展历史也是中国资本市场试错前行的一个典型案例。B股的全称是人民币特种股权,它是一个以外币交易的境内股票。在2001年之前只有外国公司、外国公民或者法人才能够购买。这个B股和A股市场的A股是相对的,A股是以人民币交易的境内股票,而B股是以外币交易的境内股票。

B股的出现是基于什么理由呢?是基于要引进外资这个理由。七十年代末的时候,我们搞改革开放,中国引进外资一般是采取长期信贷和实业投资的方式。九十年代以后我们国家希望扩大引进外资的规模。所以就希望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来引进外资搞建设。所以就开始产生了B股这种专门为外国投资者设计的“人民币标价、外币交易”的证券模式。

当时上海的电真空发行了B股,那是全国第一支B股。这个模式在当时被寄予厚望,希望成为中国国际融资的一个渠道。但是到了1993年以后,我们国家境内的企业开始到香港上市融资,这就是H股。又到纽约去融资(N股)。然后到新加坡去融资(S股),还到伦敦,到全球的各个资本市场去融资。

自这以后,B股这种国际融资的功能等于就被其他的方式给取代了。再加上B股是境内交易,而我们中国的资本管制一直又比较严格。慢慢地,B股的规模就衰减下去,流动性降低。到了2000年以后,整个B股都暂停发行,没有新的增量进来,只有一点点存量了。到现在一共有几十亿的规模,流动性也比较差。

作为一个非常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你可以看出B股的这个发展历史就是我们国家资本市场试错前行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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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以润繁华!
关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五个重要历史事实。这其实就像学好游泳,你需要熟悉水性一样,你想搭上中国资本市场的快车,你就得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独特的形成逻辑。而这个逻辑里面,“股权分置改革”是这个发展历程里面绕不过去的一个事件。

一、股权分置:股票市场的“双轨制”

什么叫股权分置改革呢?我告诉你一个词语,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中国股票市场上的“双轨制”。双轨制就是计划内和计划外的价格双轨制,它曾经是体制外的增量改革的驱动力,而且也引起了市场的扭曲和腐败。在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意识形态方面的阻力,双轨制在中国是常态。股权分置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双轨制。

当时是这样子的,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私有化”这种帽子,90年代国有企业上市的时候有个原则:不能够去碰那些存量的国有股,也就是不将原有的国有资产上市,而是进行资产评估,向社会公众增发股份,增发的这些部分再上市流通,形成上市公司。

所以那些存量的国有股、法人股,就被称为“非流通股”,而我们普通投资者手里拿的就是所谓的“流通股”。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股票市场上的双轨:流通股股东是真金白银买的股票,而非流通股是对原有资产按市场定价折算成的股份。

这种股权分置带来的扭曲当然是很明显的。非流通股股东手里持有大部分的股份,也就是掌握了控制权;但是这部分股份采取的是账面的价值计价,等于二级市场的价格跟你无关。所以控股股东根本就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他们会利用增发、关联交易等行为,去向二级市场上圈钱。而流通股股东因为无法正常地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所以就会更加地倾向于短期投资。所以在那个期间,咱们中国的股市波动特别频繁,以至于被人批评像“赌场”。我们用一个不那么严谨的比喻,90年代到21世纪初,A股市场的流通股股东就像拿着高额的聘礼去娶媳妇,但是娶回的是半个媳妇。

因为这些扭曲,股权分置在学术研究、媒体报道中,都是以反面角色的形象出现的。其实你要想一想,历史需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待。你要知道90年代初,是中国在“计划”和“市场”,在“姓资”和“姓社”当中挣扎得最苦恼的时期。如果当时咱们不是走这种“增量改革”的路子,而是动原有的奶酪,你很难想象证券市场这么“资本主义色彩”的事物,会在90年代初就落地生根,终于长成今天枝繁叶茂的局面。

你回头看一下,我们中国的改革一直是这么一个历程,从体制最薄弱、最空白的地方去寻找一个突破点,然后以增量带动存量,这也就是中国改革过程中一直会出现双轨制的原因。股权分置作为股票市场上的双轨制,正好是时代的产物,它充满了妥协和扭曲,但是毕竟在扭曲中将历史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没有这样一种双轨制,咱们中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可能在很长时间内,都会是海市蜃楼。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旧有体制内蓬勃生长的市场,它会学会一点点地用市场的力量来倒逼改革,一点点地纠正扭曲,而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这么一种倒逼下的产物。

二、股权分置改革:被市场倒逼的“市场改革”

很多股民会把2005年当作股权分置改革的起点,其实在很早以前,这个改革已经拉开了序幕。

2000年前后,中国政府要拓展社保的融资渠道,所以就希望用国有股减持的办法,把国有资产变现一部分,用于社保资金。本来国有股减持是个好事,慢慢地让那些“不能流通的股票”退出市场,但是当时减持的价格就成了争论的焦点。

中国股市当时的市盈率奇高,是125,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按照当年企业的盈利能力的话,大概要125年才能够收回成本。美国股市同期的市盈率是多少呢?大概在15-20左右,所以中国当时股市的估值是处于一个绝对的高位。

所以如果那些从来没有流通过的国有股、法人股,在这么一个价位上减持的话,会不会对流通股股东不公平,有抽血股市,然后利用股市套现的嫌疑呢?所以国有股减持的价格就成为了大家当时关注的焦点。到了2001年的时候,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出台了,中央政府居然决定,采取市场定价的方式减持,也就是按照当时的高价来减持国有股。

方案出台的第二天,股市就用暴风骤雨般的下跌作出了回应,几个月之内,股市下跌了将近40%,市值缩水了6000亿。几个月之后,在这种断崖式的下跌压力下,国有股减持的方案被全面叫停,这是证券市场第一次用脚投票的方式,教会了中国政府什么是“市场”力量,也迫使政府意识到,必须用更“市场”的方法来解决股市的双轨制问题。

经过之后几年的调整和反思,以“对价”为原则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拉开了序幕。所谓对价,就是那些国有股、法人股的股东向我们普通投资者支付一部分金额,来换取上市流通的权利。从金融学的原理上看,这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我们股票的价格中本来就包含着一个因为可转让、可交易而产生的“流动性溢价”,非流通股股东现在支付的对价正是这一部分流动性溢价。

2005年的时候,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就开始了,三一重工等四家公司被选中进行试点,然后整个工作非常顺利。所以从8月开始,股改工作就进入了全面铺开的阶段。在实践中,大部分公司对流通股的补偿方案都采取送股的方式,到2010年,A股股改的比例超过97%,也就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

你看,在将近20年之后,A股市场终于成为了一个全流通市场,中国股民的聘礼终于能够娶回一个完整的媳妇了。这一次股改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进步,一个以“非市场化”开端的市场,在磕磕碰碰之后,学会了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直到今天,很多老股民还会对那次股改之后,长达两年的牛市回味不已。

2007年10月,中国股市的高点一度突破了6000点,这个点位到今天为止仍然是没有逾越过的高峰。这就带给了你另外一个谜题,既然中国股市已经解决了全流通问题,既然说股市又是经济的晴雨表,那么为什么从2008年开始,中国经济在超高增速的情况下,股市却进入了长达七年的熊市呢?

三、后股权分置改革:中国逻辑仍然没有变

这个事情的逻辑一点也不复杂,在《你不知道的中国股市》这本书中,著名的财经记者陆一给出了他的观察和答案:尽管股权分置改革是一场市场化的改革,但是仍然是以非常“中国式”的方法进行的,而这些手段和原来的股权分置一样,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留下了很多的隐患。

比如说为了防止股改流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进行保驾护航,他们鼓励设立基金公司,推动资金入场,然后推出各种免税政策。更加耐人寻味的地方在于什么呢?为了让这个股指看上去“欣欣向荣”,监管层在股指的权重上做了一些技术处理。给你举个例子,当时中石油的流通股只占它整个市值的2%,绝大部分中石油股票都是非流通股。

但是中石油在计入股指的时候,是按照总市值来计算权重的,这就相当于中石油的股价波动对股指的影响有50倍的杠杆效应。再考虑到当时中石油占股指的权重是16.63%,所以它的股价上升会在股指上数倍地呈现。而像中石油这样的蓝筹股在当时为数很多,所以股指就形成了相对虚假的繁荣局面。

而这种虚假的繁荣局面刺激了市场情绪高涨,然后引发了投资者的疯狂入市。在前面的课程里你已学到过,这种杠杆效应在股价下跌的时候,会加剧市场的恐慌与出逃。

另外股改的方案把非流通股转变成为“限售股”,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股价的下滑,而监管层为了保证这种平稳过渡,就一次又一次地用行政手段推迟和限制这种非流通股的真正上市流通。中国股民非常熟悉的“大小非”问题就是在这个阶段产生的,而且后来只要一提到大小非解禁,就会引起市场的震荡。引起了市场的震荡之后,监管层又被迫以限制新股发行这种行政手段,来缓解市场的躁动。

所以正是因为这些行政干预,还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计划色彩,在经历了近30年的路程之后,我们中国的证券市场仍然没有办法摆脱这种在行政命令和市场力量中间挣扎的宿命。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很难用主流经济学的“教科书模板”来理解我们这个市场,而且即使是这些扭曲,很多时候其实是一种多方利益下权衡博弈的产物,你没有办法用好或者坏来简单评判。只能说理解了这些逻辑,你才能够真正地理解和看懂这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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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如你!!

高千峰曾经是惠普的大客户总监,后来到猎豹移动担任海外内容战略合作总经理。微信公众号“舵舟”采访了高千峰,他分享了从传统大公司惠普跳槽到互联网公司猎豹的经验,并根据自己的经历总结了4点建议。

第一,调整心态,让团队看到你的核心竞争力。高千峰说,他身边很多传统大公司的人跳槽到互联网公司,70%的人不超过7个月就会阵亡。要想活下来,调整心态是核心。原来在传统大公司里,出差住的从来都不会低于五星级酒店,客户也都陪着笑脸,这种氛围会让人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如果抱着这种心态空降到一家新公司,就很难做到谦卑,很多事情会有本能地排斥,那自然而然就会夭折了。

此外,高千峰认为,参与到具体业务,展示自己的能力也很重要。跳槽到一个新团队,只有亲自参与到具体业务中,你才能对这个业务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从而产生自己的想法和判断。传统大公司的领导可以用行政权力来约束下属,但是在互联网公司,如果一名领导实力不够,就很难去管理一个团队,因为大家会不服。做为一名领导,需要思考自己对于团队的价值是什么,如果业务能力不行,但能够帮助大家提升,或者说能够帮助团队协调资源也是好的。一定要有一到两样是你擅长的,你才能够在互联网公司立足。

第二,改掉老习惯,优化新习惯。谈到跳槽后面临的困难,高千峰说,他前三个月为了改掉习惯花了不少精力。他以写邮件这件小事为例,以前在外企,写邮件会很谨慎,如果是非常重要的邮件,可能会用掉半个小时。但是到了互联网公司之后,高千峰发现,大家不是特别在乎邮件交流,更注重用微信处理工作,会拉很多的群,那就必须快速适应这种工作方式。

后来,高千峰自己总结了一套关于如何用微信提升工作效率的方法,并在猎豹内部分享,很受欢迎。在他看来,如何用微信提高工作效率只是一个小细节,其实这种东西大家都很需要,但是没人去做。所以,他总结道,当你在一件事情上做到极致的时候,就会慢慢产生影响力;只要有意愿,学习能力够强,对于大部分人来讲,跨领域其实并不难,无非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高千峰认为,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前3个月非常重要。遇到不懂的术语,高千峰就记在本子上找人去问,或者去看书,3个月记满了两个笔记本。他说,这个过程一旦过去之后,就可以把以前擅长的商业能力跟当下相结合,进入快速良性的循环。

第三,靠同理心建立团队信任。作为空降的管理人员,免不了会遇到抵触情绪。在高千峰看来,抵触的本质是因为不了解,不信任。这个时候需要加强沟通,建立信任,之后工作才能更好地推进。

高千峰认为,建立信任的关键,在于理解对方的内心想法和需求。有一个词,叫做同理心,相当于我完全站在你的角度,去想你的需求,然后用更好的方式满足你的需求。虽然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但多年的从业经验让高千峰发现,全球所有的团队,大家的心理诉求是一样的,都需要得到认可,只是在表现层面不太一样,比如印度跟中国比较相似,他们需要得到公开表扬,以及家庭观念特别重。高千峰强调,建立信任最核心的,就是要用心。如果只是把它当作一个手段,一个技能的话,别人也能感觉到。

第四,学会接地气。高千峰认为,在中国的公司里,接地气是非常重要的。他以自己为例,随着管理的团队人数越来越多,一些基础的活儿,高千峰就会让团队去做,比如写PPT、准备材料和见客户。但是时间久了,高千峰就会觉得心里发虚,离业务越来越远了,不知道一线发生了什么。

换句话说,虽然管理能力在提升,但生存能力在降低。高千峰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再去做基本工作,还能不能干了?然后,高千峰就会强制自己定期去动手,做一些基础性的东西,比如偶尔会跟团队一起见客户,了解一线的情况,在过程中还能及时发觉到行业里的一些变化。

高千峰说,这样就能始终保持一个能力,叫“一杆子桶到底”。也就是说,你指挥监督可以,哪怕万一缺人需要补位的时候,你也可以上。哪怕团队里的人都没有了,你一个人也可以保证业务的活动,顶多是范围缩小了,这个能力就叫“接地气”。管理者时常会有危机感,因为他看到的是公司全盘的情况,不可能所有都能掌握。但是,一些关键指标必须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正在怎么变化,以及为什么会这么变化。

以上就是高千峰分享的从传统大公司跳槽到互联网的4点建议,希望对你有启发。

内容参考来源:《如何跟团队建立信任关系,你需要做到这几点》,见于微信公众号“舵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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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奋斗,无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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