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流光

文/久橙小小

Chapter 1

收到Amanda姐的消息时,我正在地铁站等地铁,耳机里播放着《1000x》,上海这座城市上班高峰期总是过分拥堵,导致不时会延时,我漫不经心的点开那个邮件,是公司做的一个小调查:小时候,你印象最深的动画是什么。

回答千奇百怪,但有意思的是好像被调查者都是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好多都是我现在还能说出剧情的动画,随着我不断滑动屏幕,一个动画名字赫然出现在我的眼前:《虹猫蓝兔七侠传》,我来不及过多的思索脑中就突然出现一个人的身影,他背对身来,那模样好像是在笑着。

2006年,中国首部武侠动画电视连续剧《虹猫蓝兔七侠传》出现在许多小孩的童年里,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我刚上小学四年级,每天都是狂奔到家,只为快点写完作业然后看这个动画片,我惊艳于里面的故事和人物,当时年纪小,只希望虹猫蓝兔一直要在一起,无关亲情,友情甚至爱情,就觉得这两个角色离了谁也不行。

遇到宋千越也是在那一年,我同往日一样跑回家,却不小心在巷口撞到一个人,那人高高瘦瘦,明明是我撞得他,可我自己却摔倒了,我没想太多,低头说了一声对不起,挣扎着就要起来,我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着我的动画片。可那人却俯下身来,我抬头,他却遮住了所有光线,他向我伸出手,说了一句:“疼不疼?”

我呼吸一窒,那人拥有好看的眉眼,随意挎着双肩包,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好像闪过了流星。有种说不清的情绪堵在我的心里,我那时候不明白,可看到这少年时,我却再也移不开眼了。

我摆摆手站起来,只听他问:“小孩,你认识周沫吗?”声音好听又温柔。

周沫是谁?她是我的姐姐,一个所有人的别人家的孩子,也是我从小到大最崇拜的人,她恰好就是那种才貌双全的人,小时候我觉得,全世界人都喜欢她也不为过。

后来小巷的人都说,周家出了两个优秀的女儿,姐姐叫周沫,妹妹叫周荔,她们像是从来都不属于这里的人。

只有我知道,我没有像姐姐那样的天资,有很大一部分成果都是通过努力得来的,而我最想成为的人,不过就是像我姐姐那样的人罢了。

我正欲回答宋千越的问题,可后面传来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声音:“宋千越?你怎么在这?荔荔,怎么还不回家,你不是还有动画要看吗?”

那男生向我递了个眼神,又朝周沫笑了一下,骑着山地车转身离开了,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自家姐姐嘴角扬起的笑容。

那时周沫读初三,宋千越是她的同班同学,时光下掩埋了一个关于年少“喜欢”的秘密。

宋千越,每每念叨起这个名字,我总是会想起要是那天我没跑回家,没在巷口撞到他,会不会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或许会,或许不会,但至少,他不会成为纠缠我心上一生的人。

只不过到头来也只是我一个人说不出口的独角戏罢了。

Chapter 2

小巷里的人三教九流,我们的父母很早出去打工了,我和周沫从小由奶奶一个人拉扯大,周沫性格和我完全相反,一静一动,我更能闹腾,如果说我俩有什么相同的,可能就是成绩都很好,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第二次见到宋千越,也是偶然。

奶奶说家里没有酱油了,而巷子里的小卖店没有她经常用的那种,那天正好是休息日,她便要我去最近的超市买。

我买了酱油,没有往原路走,而是走了一条小路,我喜欢走这条路,因为它有许多商铺,当然最吸引我的是因为它有一家小小的琴行,玻璃门的摆设,隔间就是一件琴房。

我每次路过这里都会在这里站一会儿,在琴行学吉他的人很多,但那架钢琴却很少见到有人碰它。

可是那天却不一样了。

我看见一个人,准确来讲是我先听到钢琴曲的声音再跑过去看见的,他坐在钢琴前,十指飞快的穿梭于黑白键之中,样子显得从容不迫,我不知道他弹的是什么曲子,只知道在那一瞬间我被深深吸引,脚步再也没有移开。

一曲完毕,他抬手看了一下手表,或许是他该走了,他将琴架上的曲谱收起来时转过身,动作一气呵成,他拥有好看的侧脸,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竟让人觉得怎么也看不够,我突然觉得他有一些眼熟,当他整个人转过来时,我才得以看清他的模样,是上次那个男生,周沫的同班同学宋千越,我记得很清楚,周沫和我说起他的名字时,眼睛里仿佛有星星。

我猛然一惊,转身想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见到这个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心虚。他却已经看到了我,长腿一迈,推开玻璃门,叫住我:“是周荔吧?小沫的妹妹。”

我站住脚步,只觉得他向我走来时整个人仿佛沐浴了阳光一般,他的头发蓬松,让人很想伸手摸一摸,我正想开口,却只见他越过我向我身后的人笑了一下,他长得真的很好看,笑起来更优雅从容,我突然想起来,周沫要冲刺全国数学竞赛,培训的地方就在这附近。

原来宋千越出现在这里是为了等她下课后一起送她回家。

“下课了?”

“嗯,荔荔也在啊,我们一起回去吧。”

少男少女并肩走在阳光下,他们本来就是颜值极为出色的人儿,我从后面看过去就像一幅画一般和谐美好,那少年脸廓棱角分明,突然有一瞬间,我真的很想长大,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瘦瘦小小,只能抱着酱油瓶跟在后面,可我却不愿去打扰他们,好多年后我才发现,这一对人,我是真的希望他们好。

我开始每天“偶遇”宋千越,有时候就站在琴行门前,等周沫快放学了我就自己回去,突然有一天,日落黄昏,那少年倚靠在玻璃墙上,侧脸英俊的惊人,看到我后,敲了敲玻璃墙,对我说:“小孩,我来教你弹琴。”

我们两人之间就隔着一块玻璃的距离,我听见他叫我,下意识就往里走,等整个人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摁在了琴前,我有些懊恼的看着他,他摆摆手,笑的单纯无害。

从那天起,他教我练手形,认五线谱,识别音符的高低与识别音符的时值,分左右手弹奏,他身上有好闻的气息,他讲弹琴的方法时会有些严肃,有时候周沫会来看我们练琴,有时候我们在一边弹琴,她就在另一间房间写作业。

有一天,宋千越叫周沫听他弹琴,那个时候夕阳正好挂在天边半张脸,他显得有些兴奋,却不疾不徐的坐下弹了那一首曲子,是我第一天在这里见到他弹得那一首,他这些天也会练习那首曲子,后来我才知道那首曲子是帕赫贝尔的《卡农》,是周沫最喜欢的一首曲子。

她在他旁边,笑的很温柔,对他说:“谢谢你,宋千越。”

他顿时红了耳朵,不禁让人觉得有些可爱,他低着头说:“我只是想让你听一首你想听的曲子而已。”

他那时说话的样子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害羞中却透露着真诚,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模样,他说的话,他做的事,我都记得。

第一次,我真的很羡慕周沫

Chapter 3

宋千越和周沫的事最终还是让老师知道了,我记得那一天,宋千越的母亲来到我们家,女人优雅高贵,她也拥有一双和宋千越一样很好看的眼睛,也许这就是血缘,血浓于水,她轻声细语的和奶奶说着些什么,有该有的利益,却带着疏离。

宋千越的母亲离开后,奶奶把周沫叫进她的房间,她气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抄起扫把就向周沫砸去,我在门外站着,声音愈来愈大,可周沫依然一声不吭,我扒开一条缝,看到周沫的手臂上满是伤痕,不管不顾的推开门冲进去。

我抱着周沫,可她依旧抬着头,嘴抿成一条线,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样子,仿佛这些伤不是自己身上的。

那天周沫被罚不许吃饭,我将藏好的馒头给她时,她表情淡淡的,只说了一句:“你走吧。”我知道,这是我的姐姐周沫,她以她自己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中考结束后,周沫成绩足以上本市的寄宿制名校,每个月只放3天假,路上就要用一整天的时间,但是学校每月都会给稳定在前十的学生发奖学金,她毅然选择了那所学校。

而宋千越选择了直升一中的高中部,他们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南,谁都没有觉得这就是距离。

宋千越依旧经常去那间小小的琴房,弹的曲子越来越多,却在每次要离开时都会弹一遍《卡农》,我依旧和他学琴,可我更喜欢看他弹琴,他每次弹琴,就像在注视着自己的爱人一样温柔。

我会告诉他周沫的许多事,每次明明周沫回来的时间那么少,做的事情也是千篇一律,可他却总是一遍又一遍耐烦的听着。

他让我交给周沫一个MP3,里面全是周沫爱听的歌,第一首是他自己录的自己弹的《卡农》,我私心将它拷了一份存在自己的随身听里,周沫收到时只是淡淡一笑,可我知道她心里开心的不得了,因为她看到那个MP3时,表露出的是我所不熟知的温柔。

她开始给宋千越写信,由我带给他,宋千越总是很快回信,久而久之,我成了联系两人的重要纽带。

宋千越和周沫升高三时,我正好升初一,成了宋千越的学妹,他和他朋友说,我是他妹妹,今后有什么事他都罩着。

明明就是这么土里土气的话,可当时年少的我就是觉得帅炸了,眼里的他就像是齐天大圣一般。

我依旧当着我的“信使”,只送宋千越和周沫两个人的信,我有时候也会问周沫他们信上都写了些什么,她说就是问最近过得怎么样,学习压力大不大,早中晚吃了什么,睡得好不好。

我一脸不相信的看着她。她笑了笑说:“你不会自己拆开看吗?”

他们两个之间的信从来都不封口,我却一次也没有看过,不是说我有多么正义,而是我害怕。

我害怕看到“我爱你,我想你”这些话。

Chapter 4

奶奶年纪越来越大,眼睛也变得不好起来,这天夜里,正逢周沫在家休息,奶奶的眼睛疼的睡不了觉,我和周沫将奶奶送进医院,检查花了不少钱,说是有可能是青光眼。

医院开了一堆药,安排了奶奶的手术,手术结束后,奶奶就嚷嚷着要出院,周沫忍无可忍说:“钱这东西我可以挣。”

她冲出医院,我跟随她来到大门,我看到她抹了抹眼睛,那天夜里,我看到她看着那轮月亮,长而软的睫毛一下又一下的颤动着,可始终却没见她流下一滴泪。

我突然想起这天是周沫十八岁生日,后来我才知道,这天也是宋千越向周沫表白的这一天,少年鼓起勇气,红着耳朵,向自己喜欢了好多年的少女表白:“周沫,你可以和我在一起吗?”

周沫,我的姐姐,她在爱情里横冲直撞,什么都不怕。

可是也是她让我知道,在爱情里是不能只有一腔孤勇的。

Chapter 5

再次见到宋千越的母亲,也是她来找周沫,我跟在她俩后面,看她们来到一个咖啡店,我坐在理她们近一点的地方点了一杯柠檬汁。

“周沫同学,我经常听到小越提起你,你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一开始我是不反对你们交往的,可是我们都希望他能去英国,那边学校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他在那边读完高三,申请那边的大学会简单很多,可是小越他,说什么也不愿意去,所以……”

“阿姨,你别说了,我离开他。”

宋千越的母亲先是一愣接着道:“我没打算把你们逼得很紧,我只是希望你能劝劝他。”

“没事阿姨,我离开他,年少的感情有多少人会当真,不过逢场过戏罢了,只是动了动心而已。”

我震惊的听着,我多希望这不是周沫说的话,可这就是她的声音,冰冷,漫不经心,仿佛从来没有参与过。

她们走后,我一个人坐了很久,那一年,我13岁,我第一次懂得了,两个人能在一起,不能只有简简单单的爱。

我起身,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我连声说对不起,却在抬头的时候愣住了,是宋千越。

我从来没有见过宋千越脸上如此糟糕的表情,他朝我尴尬的笑了笑,我便了然,他和我一样,从一开始就坐在这里。

我看着他,我们都不曾开口说话,我看见他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可到最后却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那天正好是冬天的最后一天,也许是因为那天艳阳高照,风吹到脸上已经不再那么寒冷,天空湛蓝,可似乎他们再也没有可能。

过了大概一个月,宋千越去了英国,走的那一天,他在我的班级门口等我,引起好多同年级女生的目光。

他依旧穿着那件在普通不过的蓝白校服,他身形修长,穿什么都好看,只是他来的毫无征兆,但是我心里很清楚,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穿和我们一个系列的校服。

他站在走廊上,逆着阳光,头发也许有段时间没有打理过了,刘海垂下来看起来又厚又长,所幸是没有遮住他那双浩瀚如星河的眼睛。

“荔荔,我要走了。”

“再见。”

“也许不会再见了,我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说完就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一个人愣怔在走廊上,我当时还那么小,13岁,连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都不知道,只知道他说他要走了的时候,我的心有种无法防备的疼。

或许,这就是不舍吧,不过我说了再见,就一定是会再见的。

时间又过了几个月,高考结束了,周沫考了年级第一,成绩出来时,她表情淡淡的,或许早就知道这是自己应得的,她去了北方的大学。她走的那一天,我去车站送她,她带的东西很少,在路上我对她说宋千越前几个月去英国了,她表情仍然没有任何变化:“我知道。”

“你为什么要离开他,你明明就还喜欢他不是吗?”

周沫嘴角微微勾了勾,像是在自嘲,18岁的少女,已经长大愈发成熟,她真的是一个美人,后来我也见过不少美人,但都不如周沫那骨子清冷的气质,她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有些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你想就一定能得到的。”

这就是我的姐姐周沫,永远冷静理智,对琐事漠不关心,可我又何曾不知道,在她与宋千越分开后,她再也没有像从前那样温柔的笑过。

Chapter 6

周沫毕了业就留在了那所城市,她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薪酬福利都很丰厚,但假期寥寥无几,经常我们都是收到她打过来的钱,却很少见到她这个人。

我一直都在默默关注宋千越,他在英国伦敦生活的很好,他没有着急找工作,而是一直读到了博士,初中高中我都跳过级,16岁时参加高考,大二时拿到了宋千越所在学校的交换生资格。

去英国时,周沫开车送我去机场,离别时,我们像天底下最普通不过的姐妹相拥而泣,:“照顾好自己。”

我大手挥别,一个人走向机场大门,十几个小时后,我到达了英国,这个和中国隔着八个时区的国家,学校有派留学生来接机,我向约定的地点走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人中的宋千越,他依旧很耀眼,懒洋洋的站着,耳机随意挎在颈间,修长的手指翻动着手机屏幕。

我想过无数次我们再见面的场景,却独独忽略了他也可能是接机学生中的一员,我抑制不住的红了眼眶,抬起头时,我们的目光同时在空中交汇,一如好多年前,我在那间小小的琴行门前,隔着那扇玻璃看他弹琴时被他看见,转身想逃的慌张无措。

他起身向我走来:“荔荔?是你吗?”声音依旧温和,只是在岁月中多了一份磁性。

“是我,宋千越,我说了再见的。”

“来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号码一直没有变过,我在接机学生名单中看到你的名字时,还以为是同名同姓。我比你大六岁,可不要直呼我的名字,还是和以前一样吧,叫我千越哥就行了。”

他说这句话时表情释然,好像从前那些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和接机学生告别,准备带我去吃饭然后再送我回学校,伦敦的九月气温只有十几度左右,我还是穿着来时的短袖和裤子,一出机场就冻得瑟瑟发抖,宋千越从车子里拿出一件外套给我穿上,他的衣服真的很大,我挽了几层袖子才让自己勉强看上去体面。

吃完饭他将我带回学校,告诉我上课地方和一些注意事项,接着他带我去了我租的房子那里,一路上我们似乎交流很多,却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我们默契的都没有提周沫,就像只是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一般。

“荔荔也长成大姑娘了。”

我曾想过要以何种方式与他见面,相见后他是否还会向之前一般待我,他是否会认出我,他会不会看到我后而感到难过……可是当他这句话出口,我肯定我做了一个对的选择。

我一生平平淡淡,如果不是有了宋千越和周沫的存在,也许我的学生时代就真的没什么可怀念的,喜欢上宋千越并来英国找他,是我这一生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

那些年埋藏在心底的秘密,喷涌而出却无法言说的情感,当我在看到这个人时,其实所有的都不重要了,只是因为我想见他,我好想他,我来到了他的身边,而他,依旧对我如初,总算不枉我喜欢了他这么多年。

Chapter 7

宋千越的圈子很广,他优秀开朗,很受人喜欢,我在这边学会了打桌球,认识了不少朋友,那一年,我18岁,刚刚可以在英国商店里买到酒。

宋千越带我去滑雪场滑雪,我执拗的不需要他扶,一个人滑到矮坡,然后冲下来,却没控制好速度,一个失重翻了下来,宋千越突然出现在我的身边托住我,可没想到我们却一起摔倒了,我们躺在雪地里大笑,我爬起身低头看他,他的睫毛上落了雪,鬼使神差的我去碰了碰他的睫毛,他微微一怔,看着我却不说话,我看着他的唇,俯下身去,快要靠近的那一刻我突然回神,猛然停住,改变用手拉他起来,回去的路上,我们都不曾开口说话。

他谈过几次恋爱,却最后也都不了而知,他的新女友Selena是个中英混血,皮肤白里透红,湛蓝的大眼睛,家世很好,却没有一点架子,对我非常好,经常和我说起宋千越的事,我看的出她很喜欢宋千越,就当我准备接受她时,宋千越却和她分了手。

Selena和我说是她提的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对我很好,很尊敬,很善解人意,挑不出任何瑕疵,可是他不爱我,仿佛谈恋爱只是一个程序而已。”

宋千越带我去伦敦的一家中国餐厅吃饭,老板和服务员都是中国人,在异国他乡,能见到自己本国的人简直就是一种惊喜,我吃不惯英国的食物,最怀念的还是奶奶亲手做的一桌子饭餐。

“真的不回去了吗?”我突然开口。

“嗯,习惯了,那边也没什么特别留恋的了。”

“我交换时间为一年,马上就回去了。英国很好,可我还是希望回到祖国,我走后可能就不会再见面了。”

“保重。”

又是一个夏天,我在学校上完课准备往出租屋走,在这个时候我接到了周沫的电话,她说她来伦敦出差,顺便来看看我,我心里一动,将她约到了一家茶餐厅,接着我拨打了宋千越的电话。

我在远处看着他们在同一个餐厅相见,我不知道,他们相爱的几率是多少,只知道他们似乎都欠对方一个告别。

周沫在窗外看见我,宋千越也随着她的目光看去,我朝他俩笑了笑,转身离开了,他们看见对方时确实是措手不及,但比较都是二十三四岁的人了,很快就坐下来非常平和的交谈,那感觉就像是见到了许久未见却仍然挂怀的人一样。

周沫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在忙工作,我没问她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敢打电话给宋千越,我这么做只是不想让他们都有遗憾罢了。

周沫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去她的酒店住了一晚,我们都喝了一点酒,她卸了妆,脸颊微红,使她看起来更加有生气。

“有好好告别吗?”我轻声开口。

她没有回答我,我却看到她的眼眶红了,她依旧很漂亮,灯光下她表情柔和,看不出她的想法。

“我们见到对方很开心,知道对方过得很好也很开心,只是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你依旧被我存放心灵的最深处,看到对方依旧会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只是我们早已不再相爱。

临走时她对我说:“宋千越这个人,就算无关感情,也确实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忘怀。”

Chapter 8

离开英国的前一个月,正好是我的生日,宋千越说想为我办一个party,我拒绝了,我说我希望他在那天陪我一整天。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不燥,我和宋千越来到英国伦敦格林尼治天文台,我双脚站在本初子午线上,告诉自己19岁生日快乐。

宋千越送了我一条Tiffany项链,我嫌太贵想要还给他,他摆摆手说以后也没有机会给我过生日了。

黄昏时分,他把车子开过塔桥,途径泰晤士河,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一起看见伦敦眼转了一圈又一圈,泰晤士河在太阳的照耀下反射出金光,远处,有一座红砖的火车站,那便是因《哈利·波特》中的9又4分之3站台而出名的“国王十字列车站”。

我打开书包,拿出一盒CD,在宋千越愣神中换成那盘光碟,旋律出来时,宋千越一愣,一曲播完后,我看见他的神色有些不太自然,这盘光碟里只有一首曲子,就是好多年前宋千越弹给周沫听的那一首《卡农》,他看着我正想说些什么,可我却抢先说:“我只是想让你听一首你想听的曲子而已。”

这是十年前他弹这首曲子给周沫听的时候说的一句话,现在我原封不动的还给他,我知道,这首曲子不仅是周沫最爱的一首,也是宋千越最喜欢的一首。

到了最后也成了我最喜欢的一首。

“宋千越,我爱你。”我没头没脑的突然开口。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突然,他侧过脸去放声大哭,我听见他说:“最好的时光都已经过去了。”

都过去了,我突然想说好多好多事,想说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因为我想快点回去看动画片,想说他弹琴的样子就像注视着一个深爱的人,想说他和周沫之间的那些信,想说周沫和我说起他时嘴角的笑容,想说我是因为他才来的英国……可到了最后,我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原来,我爱他比他爱我早了好多好多年。

Chapter 9

我回国的那一天,宋千越送我到机场,我回望着这片我生活了一年的土地,我曾经因为想见一个人,只身来到这里,这片土地依旧美丽,只是终究不是我的归属。

“不用送了,我自己进去就行。”我对宋千越说,我真的很想好好的看一看他,因为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你先走。”他说。

我拖着行李箱,大步走进机场,一刻也没有回头,我害怕我一回头就对上宋千越那双蛊惑人心的眼睛,我怕我就舍不得走了,本来刚踏上这片土地时,我就想到过分别的场景,已经做好了一年的准备,可是我没想到,真正到了离开时,我的心依旧会为了他而痛的说不出话来。

是要说再见了,19岁生日那天,我表达了自己的心意,其实却是在告别,向十年前的自己告别,向长达了十年的感情告别,向晦涩的青春告别,更是向宋千越告别。

回不去了,有些人,有些事,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岁月告诉你很多事无法强求,我终于明白了周沫18岁那年说的话。

回国后,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做策划设计师,我每天努力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就可以忘记很多事。

年初的时候,我收到了周沫的电话:“荔荔,我要结婚了。”

这就是周沫,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变,什么决定都是自己做,只需要通知我们一声罢了。

“他对你好吗?”我哑着声音说。

“他对我极好,能够包容我很多很多。”

“姐姐,你一定要幸福。”

“荔荔也是,一定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哦。”

我挂断电话,给自己冲了一杯很苦的咖啡,抬起头看着天空时,这么多年历历在目。

我认识宋千越时我年纪还很小,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依赖,只觉得每天跟着他和周沫是我最开心的事。

他依然是那道转瞬即逝的我抓不住的流光。

总有一天,他和她都会忘记,十五岁那年的萌动,十六岁那年的思念,十七岁那年的初吻,十八岁那年的分别。

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就好。

下一班地铁来到我面前时,耳机里《1000X》正好播完了,我拔下耳机,脑中仍然回响着里面的歌词:I would do it again,Ooh, a thousand times.(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又何曾不是为了那个人千千万万遍?

18岁那年我为了一个想见的人来到异国他乡,那时候的我浑身是胆,可是现在的我已经22岁,懂得什么是值得的或者是不值得的。

或许我也早已释怀,只是时间的烙印过于深刻,我怎么努力也抹不平那些刻骨的痕迹,可是这些留着又有什么用呢?

我们这一生都是不断的在向前走,即使走的很慢,我也在努力向前了。

Chapter 10

宋千越坐在自己的阳台上,看着繁星陨落的夜空,他不知道此时此刻和他一样看着夜空的人是多少,只知道自己在英国的这几年,繁华过后,他最是孤独。

想过要保护你,为你击退所有困难,只是后来都不过只是空想一场。

明明都快要忘记的事,明明早就不想提起的感觉,明明都是浮华一场。

可是啊可是,当自己想要努力回想起一切时,所能抓住的不过都是些碎片而已。

流光似你。

【小说】流光_第1张图片
画手:毛森

久橙小小,学生,希望写出自己喜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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