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奇瑞变速箱公司领导乱辞退员工,不依法赔偿,无法无天!

安徽省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克扣员工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可是我2017年终奖比同岗位同工龄的少了一半2000元,左耳做手术住院请过病假,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各部门反映得不到解决。之后人力资源部张振文再三要求我离职,我的立场是做到劳动合同到期2019年9月30日。期间还多次打电话给我家人要求我离职。人力资源部部长潘贤庚还派人开车去我家,对我家人进行威胁,我父母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了。2018年5月18日人力资源部张振文在我没有签离职协议的前提下第二天便要求门卫不让我进入厂区上班。《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没有签字且第二天就不让我进入厂区上班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现在公司也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对我进行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当时公司代表晋心武在第三方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庭都承诺过的,现在却出尔反尔。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不但无法维权,而且还强制性要求受害者离职,简直就是无法无天。希望该公司早日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并将人力资源部潘贤庚,张振文,晋心武开除,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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