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 关于东南大学 2018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报名通知

关于东南大学 2018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 CSC)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 2018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报名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 1)

二、申请资助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

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且年满十八周岁(应

为 2000 年 5 月 5 日以前出生);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成绩条件满足:申请时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

(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四分制)或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

前 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二)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国外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以上;

2.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

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

达到以下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

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 TOPIK4 级;

5.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

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 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

语种一致)。

(三)其他要求

1. 申请 CSC 资助时须提交国外大学出具的邀请信(或预邀请信);

2. 做好相应的留学学习计划安排。

三、申请流程

1. 3 月 15 日前,学生进行项目申请。符合项目报名条件的学生登陆校内信

息门户 my.seu.edu.cn,进入教学服务、出国申请(教务处)。用户名为一卡通号,

密码为统一身份认证密码(与选课、学工系统一致),填写报名申请表(可选择

两个申请学校)、学习计划安排表(必填),提交后及时与学院教务助理老师联

系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2. 3 月 18 日前,学院、学生处在线审核。教务助理及负责人(教学院长、

副书记)、学生处审核。

申请表审核流程:登陆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报名管理—出国交流管理—出国

申请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副书记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提交

—教务处终审)。

计划表审核流程:同上流程—出国计划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

长审核提交—教务处终审)。

3. 3 月 20 日前,学院提交汇总名单。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后,由教学秘书将

东南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2),经教学院长签字,学

院加盖公章及学生外语成绩单,送至教务处张老师(九龙湖校区教五 103)。

4. 3 月 26 日前,学校选拔推荐。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选拔确定拟

推荐学生排序,教务处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由各项目负责人向国外大学提名推

荐。学生须按照国外大学官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准备申请材料,由国外大学

审核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发放邀请函。

5. 4 月 21 日-5 月 5 日,CSC 资助申请。符合 CSC 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于登

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

按照《2018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自行准备书面材

料并提交至教务处秦老师(九龙湖校区教五 207)。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交流学习项目的派出时间为 2018 年秋季学期或 2018-2019 学年;若

仅 2019 年春季一学期派出学习,请关注下一批报名通知。请各位同学尽早报名,

部分项目根据国外大学申请时间安排提前截止(见附件 1 说明)。

2. 关于外语成绩:申请人应于3月20日前取得雅思或托福等外语考试成绩,

暂无托福或雅思等外语成绩的,请在线填写申请表时注明参加相应外语考试日

期。对于申请人成绩特别优秀、所申报项目名额有余的情况,申请人的外语考试

成绩获得时间可放宽至 3 月 26 日左右。

3. 申请表、学习计划安排表填写:校内网申时学生可填报两所学校,一志

愿优先,学校将适当在项目之间进行调剂。网上填写学习计划安排表时,学生应

先自行登录一志愿学校的英文官网查询拟交流学期的课程安排,选择与本校课程

安排相近课程,填好后网上提交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以确定学分认定方案。

4. 如不在选派专业内的相近专业也可申报,前提是国外学校有相关课程可

以匹配替换。如满足获得国外学校邀请函的条件及名额,也可以推荐申请 CSC

资助,最终待 CSC 审核。

5. 若满足报名条件并取得对方学校邀请函,但未能获得 CSC 资助的学生,

须自费进行交流学习,符合校级出国交流专项奖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校级

资助。

6.自 2017 年 11 月起取消 CSC 资助本科插班学习生回国服务期(详见 CSC

官网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2018 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或至教务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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