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字引发一场官司,改名“叫了个炸鸡”

对于一个企业和商家来说,广告宣传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但这种手段一定要用得合理、合法还得合适,否则不但达不到宣传的效果还可能带来不好影响。

近日,一家名为“叫了个鸡”的炸鸡店起诉两家餐饮公司以“叫了个鸡”的名义招募加盟商,并发展了300多家门店。其加盟店擅自使用与原告相同的涉案标识。

9月10日,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叫了个鸡”名称因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合法性,亦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权益,遂驳回全部诉请,并明确表示今后应被禁止使用。

一个名字引发一场官司,改名“叫了个炸鸡”_第1张图片

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海浦东法院提到,原告的低俗广告宣传语,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遭工商行政机关处罚及责令整改,其文字商标注册也被驳回并禁止使用。

在“叫了个鸡”门店,可以看到,“互联网最风骚的外卖、一家专门做鸡的店、满足你对鸡的一切幻想”等大胆出格的广告语,遍布店内。店内的菜名更是污秽。炸鸡叫“没有X生活的鸡”,炸鸡腿叫“和她有一腿”,炸鸡翅叫“真XX好翅”。

一个名字引发一场官司,改名“叫了个炸鸡”_第2张图片

有些家长认为,这家炸鸡店用这种含有不良暗示的内容作为招牌,无下限低俗营销,会对买炸鸡的少年儿童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叫了个鸡”多个地区门店因违反广告法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小编也曾去过一家门店。其炸鸡味道非常一般,吃了第一次不想吃第二次。

笔者认为,餐饮店应该在产品和服务上下功夫,而不仅仅是为了博人眼球就无所不用其级。像“叫了个鸡”这种店名应该依法取缔,否则将会有后来人效仿,比如“叫了个鸭”, “我只做鸡”, “专业做鸡二十年”等低俗广告语将会越来越多。

正如上海浦东法院《判后寄语》所说:“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应当坚守一定的底线,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所为、有所慎为、有所不为,企业应该摒弃低俗营销,致力于提高商品服务质量,传扬积极向上的营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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