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8

今天听了赵雷现场版的《成都》,自己也仿佛成了《歌手》评审里的群众演员,哭得有理有据有模有样。逐渐长大,经历的越来越多,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为一首歌感动了。想来还是有些惊喜和满足的。

歌名是一所城市,听者往往会不自觉地联想起那个地方的点点滴滴,即便没有亲身到过那里,也总会将脑海中对它的印象记起。奇怪的是我没有感觉到那个城市的氛围,我只感受到一个旅人在他乡的孤独。虽然演唱者对这首歌给的说法是,把成都当作爱人在写,可见其对这城市的情感了。但还是得承认,无论有几万分留恋,终归无法永远停留。对一个地方,从陌生到了解再到熟悉,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而当面对离别的时候,所有的感情就只能化作不舍,却给不了你勇敢留下来的决心。明明来的路上对这趟旅程还期待满满,却在飞机降落的那一秒钟开始考虑回程的计划,这怎能不令人唏嘘。一座城,来了很多次,体会到的仍是孤独,仍是鼓起勇气也说不出口的心酸。

读大学之前,我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只是家乡隔壁的城市,对这个世界的大和奇知之甚少。但在这几年,明明严重晕车,我还是跑遍了周围几个城市,步上了很多水土,观赏了很多风景,也擦肩而过了很多人。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道听途说的城市印象远不如身临其境来得有魅力。不亲眼所见,我永远也想象不到那些视野不能及的地方有多少繁华落尽和欣欣向荣。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我还要去更多地方,看更广阔的天空和大地,也去见更多的人。

曾经和朋友讨论过,“你的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是什么?”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说是音乐,对我们来说,它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是最重要的生活元素。人类早在学会说话之前就已经学会了唱歌,也许是口哨,又或者是没有语言的哼哼唧唧,这种歌唱就是原始的音乐吧。音乐它不分国界不分时代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一首好歌无论处在何种境地都会被懂的人欣赏。很反感有的人故作高深,将欧美日韩一些的歌曲奉作不可超越的经典,但其实在我看来,音乐是没有可比性的。造就好歌与烂歌的转变也许就只是换了个听众换了个播放器而已。听歌只是一种享受一种对生活方式的诠释,如果一定要在好与坏的界限上闹得不可开交争个你死我活,那就与音乐本身开始作为一个领域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吧。

我听过很多歌,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风格,不跟风,不随大流,《成都》真的让人感动。我到网易云的评论区写了一句话:听完决定不再唱歌歌就像信仰似的,神圣而庄严。如果唱功不到位,感情不够深,对歌曲真的是一种极大的侮辱。我自知资历尚浅,而且确实唱功不佳,所以还是断了唱歌这念想吧。多看书,多听歌,多刻苦,嗯,生活还是得这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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