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在广州注册并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是广州为重点支持广州某些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认定类资质,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扶持等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艰巨的而需持续坚持的工作,对于操作过高新认定的企业都知道,高新认定本就是一项“系统化+专业化”的工作。所以提前了解清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尤为重要。
广州亚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亚标)专注于产业政策咨询服务,企业项目申请包括专利申请,高新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研发机构费用申请,科技小巨人申请,一站式服务平台。
广州亚标专注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及品牌管理服务,目前已经为超过600家企业完成申报服务。 广州亚标是由专利代理人、律师、工程师、财务与金融等领域的经国家商标局、国家专利局核准登记备案,具备双重代理资质。秉承服务第一,客户至上,一对一服务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舒心,放心的服务。
申请广州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的好处
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与该投资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在我区再投资创办或扩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及其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尽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实际分红或退股的,按分红和退股的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生产用地,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及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外,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属企业交纳土地使用税,可由企业向经营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地税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给予适当减免。对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实行5年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请海关批准,企业用于高新技术而进口的仪器和设备,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的数量,免征料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市有关部门审定,产品属鼓励发展、且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广州市空白的,内销比例不受限制。
申请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准备
(一)知识产权
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尤为关键,速度查看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
温馨提示:知识产权不仅有数量的要求,同时也有质量的要求。
(二)财务成长性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财务成长性(包括销售收取和净资产)占20分,速度核算2015/2016这两年的财务成长性,同时预估2017年收入的情况。
(三)研发费用比例
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比例是绝对不能忽略的关键,速度预估企业2017年的收入情况,结合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情况,看比例是否达标。
温馨提示:研发费用不仅要达标,而且还需要合理,最好是进行专账管理。
(四)人员情况
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迅速查看企业自己的人员花名册,落实科技人员的情况,落实研发平台的人事结构。
温馨提示:科技人员不仅比例要达标,而且组织架构也要合理。
(五)其他情况
例如RD项目,组织管理水平(制度),研发平台,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等。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五) [endif]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