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

5年钱,一个叫蔡飞的借了10万元,一直到约定期不还,而且家有多套房,还有车,还刚刚拆迁了。于是我平生打了第一次官司。当时那人说你告吧,告了我也不还。特地去咨询律师,律师信誓旦旦:国家刚出了对付老赖,还有强制执行等法律武器。

我是公民,应该享受这法律保护,这是我权利。于是一纸诉状递了上去。

因为事实清楚,无可争辩。很快判决下来,胜诉!

非常开心,以为能被法律的阳光照耀,感觉国家机器这时真的很好。

元旦前,胡律师打来一个电话说年底法院要结案率,让我同意暂时中止执行,过了元旦再恢复执行。强调这是惯例!

善良本分的我有点不解:这执法的还要明目张胆作假,还惯例?!但基于这事得靠他们执行啊!不敢否啊!

元旦后,几个元旦后,都没动静,期间问过律师,甚至执行法官,答复就是等。直到有一天告知,此案是中止执行状态。

天啊!这法律是这样的啊,我非常不解,非常愤怒,质问律师.

律师答:重启执行,你需证明他名下有财产,是要原告证明。然后我问,有什么办法能查,他说现律师都无权查,只有法院能查。那我问,那申请法院查啊。他说法院查得要启动执行。

奶奶的,这不就是个死循环吗?这规定这法律!

作为公民,曾深深相信正义,相信法律。现实却很残酷!

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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