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暴者的谅解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

「我们总是习惯于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评判他人,而事实上,道德更多是用来自律的,而不是强加给别人。」——《非暴力沟通》**

最近大火的电视剧《都挺好》里上演了这样一个奇葩剧情:

早已和妹妹苏明玉积怨的二哥苏明成,在知道其妻子朱丽负责的审计工作被苏明玉搅黄一事后,遂到苏明玉家中车库将苏明玉殴打伤害至轻伤,并因此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

苏家人一听此事,纷纷劝说苏明玉谅解苏明成的行为,连其父亲苏大强去医院探望女儿苏明玉也是出于对儿子的求情,希望其能撤销控告。

最后,苏明玉禁不住家人的轮番求情,让苏明成忏悔改过后谅解了苏明成。而苏明成被释放出来后,却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苏明玉毫无感激,反而变本加厉诋毁苏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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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家人眼中,苏明成是一个弱者:啃老、自私、情商低,典型的妈宝;苏明玉则是独立、坚强、多金,典型的成功女性。

苏家人劝苏明玉不要跟这样幼稚的人计较,希望她念及亲情放苏明成一马。

但是弱小不是施暴的理由,更加不是值得受害者同情砝码。

偏爱暴力的人,有时还会在陌生人面前装成弱小,以至于他们在施暴的时候更容易得到不明真相的人的理解。他们在家人面前则展示出兽性的一面,对家人大打出手发泄敏感的情绪。

家人在受到暴力侵害时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一家人关起门来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一次次原谅了施暴者,但是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暴力。

对于家暴,受害者将施暴的家人送上法庭判刑坐牢,往往会被不明真相的人扣上不仁不义不近人情的道德大帽。

连柳青对苏明玉也说到了“如果真的把亲哥哥送去坐牢,旁人会把你看成一个不近人情漠视亲情的人,损害自己的形象。同时会毁了整个家庭关系。”

苏明玉平时自己受到的家庭委屈,无人知晓,连现在要用法律来制裁施与暴力的哥哥也要受到旁人的指责。

剥夺、无视当事人的情绪来维持家庭和谐的体面假象,才是中国家庭最大的裂缝。

由此很多的家暴受害者在受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往往选择的不是报警处理,而是向家人求助。

悲哀的是,很多家人对此给不出有价值的建议,有的还劝说要忍气吞声家丑不可外扬,更有甚者反而谴责是受害者的不对。

苏明玉被苏明成暴打成轻伤,家人关心的反而是被关押的苏明成被判刑坐牢了,他以后怎么找工作还怎么生活?而不是躺在病床上的苏明玉。如此的家人不要也罢。

向家人求助解决家暴问题的方法,可见并不明智。大多数人还对家暴事件中受害者的指指点点扣上道德帽子更是愚蠢之极。

这些同情施暴者的旁人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根本就不是受害者,他们没有站到受害者的角度去感受暴力带来的伤害。

当他们站在施暴者一方时,他们就会找到各种理由为施暴者辩护。

就如张扣扣在除夕当天捅死三名邻居一案中,张扣扣的辩护律师就搬出张扣扣的成长环境、受到的社会不公、为母报仇等理由来恳求法院刀下留人。

如果这样都能饶张扣扣不死,法律如何面对三名受害人的家属。这也无疑是对受害者的家属伤上加伤痛上加痛。

虽然苏明玉最后还是选择谅解了苏明成,但是她对苏明成在读忏悔书的情形进行了录像。

但这段录像也成为了让苏明成恐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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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暴者的谅解是受害者的权利,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受害者原谅施暴者后反而助长了施暴者唳气,导致发生更多暴力事件的事实。

早在1984年,剑桥大学教授 Lawrence W. Sherman 针对314名家暴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跟踪调查,调查发现,不少家暴者在6个月内出现了二次家暴。

而且对家暴者惩处力度越低,家暴的复发率就越高。遭到逮捕的家暴者在随后的6个月内复发率最低,仅为10%。而受到劝诫或被暂时支开的家暴者,在随后6个月内都有着极高的二次家暴发生率,分别为19%和24%。

但悲哀的是从1984年至今,家暴的发生率始终没有降低。

这意味着,家暴开始了就没有结束。

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梅婷饰演的妻子梅湘南多次原谅了施暴的丈夫,但她得到的不是丈夫的收手反而是一次比一次恐怖的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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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暴,就应该像苏明玉那样果断的报警处理,对家暴零容忍。除此还要学会苏明玉对于家暴案件的诉讼意识。

第一次时间报警(获取报警回执、报案等证据),跟大嫂说明被殴打的情况(收集证人证言),进行伤情的司法鉴定,聘请律师准备诉讼,甚至在谅解的时候也对苏明成的忏悔行为进行录像。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古老法则到了现在依然适用。

无论施暴者是家人或是他人,都就应让他承担起施暴带来的后果,接受法律的制裁。

至于我们旁人就别再对受害者指指点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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