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的材料递交规范

受理单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诉讼的起源点:

必须是“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书”。

商标案件决定书(有效期30天):

1、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决定书。

2、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

3、商标权撤销复审决定书。

专利案件决定书(有效期3个月):

1、专利申请驳回复审通知书。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


行政诉状: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当事人数量提供副本。

此处需要注意,副本数量需按照当事人的数量来提供,虽然应诉方为被告及第三方,但是原告也属于涉案当事人,因此提供材料时需将原告也算在内,也就是说需要提供三份起诉状副本。

递交起诉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被告的名称、住所地等。

4、具体的诉讼请求。

5、案件事实和理由。

6、受诉人民法院名称及日期。


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的材料递交规范_第1张图片
被告需填“国家知识产权局”;此致的主体应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诉状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

1、原告为自然人。起诉状应当由其本人签名或捺印。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被诉决定材料:

之前行政机关在该案件的判决中所作出的有关决定。

需提供的被诉决定材料:

1、原件+信封原件。

2、复印件数与当事人一致。

被诉决定材料无法提供:

原件和信封件一起丢失:

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加盖相关印章;提供邮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信封件、快递编码和商标号等。

原件未丢,信封件丢失:

拨打知识产权局的查询电话,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将电话内容录音,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和电话录音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窗口找值班法官。

只有电子版的相关材料:

可以通过登陆网站并截屏的方式进行证明。

代理纠纷。

如果是因为代理纠纷等私人原因导致的,那就需要您私下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商议解决了。


行政诉讼的代理人资质(常见):

律师。

需提供的手续:当事人主体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示的真实有效函件+律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工作人员。

需提供的手续: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证明或复印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复印件、工资流水证明或复印件等、当事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PS:公司的代办人所提供当事人的社保证明手续,需与其它证明手续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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