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还是考核行为?

在公司里有两种对工作考核的制度,一种“最终结果”负责的制度,叫联邦分权制。另一种对“自身行为”负责的制度,叫职能分权制。所有的企业都是围绕这两种“积木”相互拼接成管理大厦。

那什么是联邦分权制?

在美国有50个州和一个特区组成,它的中央政府叫联邦政府,只要每个州不违反宪法的情况下,每个政府都有自己的立法权,征税权,而州政府对州里的居民负责。每个州政府都有自己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个部门,就是三权分立。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是,联邦分权。而州政府和往下的其它部门的关系是职能分权。

职能分权是公司里的某一个固定职位,好处就是考核简单,效率高,但对管理者要求很高,对工作时行为负责。联邦分权像公司里的销售员,无论你怎么销售都好,只为最终业绩结果负责。好处就是考核简单,容易激励,主动性高,但对员工要求高。

在某一家服装公司里,因为业绩问题,从原来的“职能分权制”的生产部,设计部还有电商部中各抽出一个人,然后这三人组成一个小组只对公司最终业绩负责。最这三个小组组长决定把三个部门拆成两百多个“联邦”,里面每联邦都对公司最终业绩负责,并且每个联邦可以有自己决定款饰,定价,促销方案。而销售出去的利润小组40%公司拿60%,小组自己让每个小组的权力和利益于公司捆绑起来,最后公司的业绩翻了几倍,并奠定了公司发展的基础。

联邦分权制和职能分权制,各有各的特点,面对不同的职位用不同的分权制方式。比如说销售管理只为最终业绩负责,只注重结果。而公司在职人员更注重工作过程中的自身行为效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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