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局改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直属机构调为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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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政府委托,现就调整设立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2月15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举行,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美方向会议报告,标志着重庆市机构改革又向前迈进一步。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政府就相关事宜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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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现场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均要求地方政府强化区域内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承担促进旅游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职责任务。而重庆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潜力大、速度快,但行业管理部门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统筹协调困难,涉旅工作合力不足、旅游融合发展推进较慢等问题比较突出。综上原因,重庆有必要强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各方力量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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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直属机构调为其组成部门

新设立的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三定”,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报市编委原则同意基础上,已经重庆市委审定同意。

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定”核心内容涉及两个方面:

关于机构调整与主要职责。这次调整,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对接国家旅游局,借鉴北京、贵州等省市旅发委主要职责规定,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全域旅游发展统筹协调、旅游规划发展、旅游宣传、市场推广与合作交流、旅游市场秩序与质量监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旅游安全监管等工作,确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共9条。

关于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依据部门核心职责综合精干设置内设机构,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设办公室等1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为保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效履行职能职责,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相应核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7名,低于北京(108 名),高于云南(68 名)、贵州(66名)、四川(47 名)。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了解,经中央编委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由重庆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因此,重庆市政府将就调整设立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事宜,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直以来,重庆市的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得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重庆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寄予厚望,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这对重庆市机构的改革调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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