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认识论-真理

从前面的学习中,知道了,人的认识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所形成的认识,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时候会出现错误的认识。

难道说人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各自的认识吗?难道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吗?

其实是有这个标准的,那就是真理。真理是什么呢?真理就是人的认识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就是真理,不想符合的认识就是谬误。比如,我们之前学到的那条理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这就是一条真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认识与客观规律相符合。

真理作为一种规律他的最基本的属性就是客观性,真理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虽然我们的意识对于客观事物的反应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是所有的这些认识中只有一种的正确认识,才是真理。也就是说真理只有一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真理好像是一种不可琢磨,不可触犯,不可触碰,具有威严的东西。它就像是一个笼罩在一切光芒里的神一样,说太阳只有一个,那么我真理也只有一个。这种感觉好像有点儿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意思。

其实只是被真理的外在给迷惑了,它虽然看起来光彩夺目,但是也有着它的局限性。在它的身边儿还有一个孪生兄弟——谬误,在看旁边默默注视着他。

他们两个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实在无法将他们分清楚。即便是现在也无法将真理和谬误完全的界定和分开。因为真理并不是放置天下而皆准的道理,它是有一定的条件和具体的适用范围的。

在说这个之前,我们先讲个故事吧。你应该知道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这是数学家欧几里得提出的定理。在欧几里得之后的2000多年里人们都把它当做是任何条件下都可以适用的真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数学的进一步认识,这一个定理的局限性就出现了。在19世纪初,有一个俄国数学家罗巴切夫斯基提出,三角形内角之和可以小于180°。随后,德国数学家黎曼提出,三角形内角之和大于180°。是不是有点儿颠覆自己的常识呢!

这里有一个问题,数学家欧几里德提出来的,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还不是真理呢?如果这个是真理,那么三角形内角之和小于180°,大于180°是不是真理呢?

就是感觉有点儿困惑啊!说这两个都是相反的结论,怎么可能两个都是真理呢?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两个确实都是真理。

这就涉及到真理的两个特点,①真理是有条件的;②真理都是具体的。这一点应该怎么理解呢?

条件性,说的是真理必须要有限制。不要看真理,志高气昂,等一切都不放在眼里,可是它就是一个生活在囚笼里的皇帝,它在这个囚笼里,它是皇帝,但是它出了这个囚笼之后它就成了它的弟弟谬误。再举一个例子吧,我们都知道,水往低处流,看到这一条真理,不顾它的限制条件“水”,说所有东西都是往低处流的,这句话对吗?当然不对这句话是错的,它就变成了谬误。

具体性,说的是真理,只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之中。就像我们刚才举的,三角形内角之和180°的例子。在没有发现,三角形内角之和大于180°和小于180°时,这句话就是真理,但是在发现之后,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就必须去考虑它的使用场景。再举个例子吧!西方的中世纪贵族之间喜欢决斗,有因为利益而决斗的,也有因为爱情而决斗的,决斗说的是两个人用刀剑来划分利益,区别胜负,只有胜者才可以得到爱情,或者说是金钱,地位,利益等。在那个时代里决斗,就是贵族地位的体现,是荣誉的象征。可是现在呢?两个人如果因为追一个女孩儿。而大打出手,最后闹得死于非命,人们只会说,这个人真是非常的粗鲁和鲁莽,并且把另一个人扭送到派出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真理,但是被锁在笼子里的,它的存在是有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环境的。

既然真理是唯一的,那么真理就是,所有的哲学家和有智慧的人所追求和向往。但是真理往往与谬误相伴,人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错误,那真是数不胜数。应该怎样去追寻真理呢?这是明天要探讨的话题。

思考题:你的身边有真理吗?你认为真理是什么样子的呢?你身边的真理受到的限制和具体的应用场景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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