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92— 原来首付款可以这样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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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茵子去看了招商公园1872的商住两用的LOFT,地段不错,小区环境很好、房子不错(可改小复式)、配套设施齐全,而且还是现房。如果买两套一起挨着买,还能打通,以后自己住和开工作室,都很合适。

唯一不合适的,是没有钱。确切地说,是没有付60%的首付款的钱,60万的现金,我俩任何一个都拿不出来这笔数字。

所以回家的路上,我们都有些低落,从未如此般地深刻意识到“有钱是真好”这个经久不变的真理。

然,今天恰好看到了一篇脑洞大开的文章,可以被称作是一个天才的凑首付方法,看完顿时佩服得不要不要的。

往下看(前方烧脑高能~)

背景:一对未婚情侣需凑首付买房

人物:男方的父母——一对老夫妻

困难1:儿子要买婚房,但老夫妻没有钱

选择1:卖掉自己住的房子,给儿子凑首付,以后跟他们一起住——千万别这么干,老来无房不说,住一起还麻烦多多,此选择项pass!

困难2:儿子、准儿媳两人事业上升期,收入还可以,但存款不够首付

选择2:两人一起买?——限购限贷期间,不能浪费首套房的资格啊,pass!

            两人一起买,但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前财产还是要分明,pass!

聪明人的做法是......

step1  两老唯一的一套住房,先卖给准儿媳

这是因为:可以套出70%的房贷按揭,加上双方都是首套房,税费极低,最多1%(看看,房贷简直是最便宜的个人融资方案)

step2  用两老套出的七成按揭房款,作为首付去买一套新房,作为儿子和准儿媳的婚房

step3  父母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老房子,小两口住刚买的新房子,同时,新房属于儿子,老房子属于准儿媳(反正老两口的房子迟早也是儿子的)

step4  小两口一起还两套房子的按揭


以上几步后,多赢的结果是:

老夫妻给儿子凑了首付款,还能继续住原来房子;

儿子凑到了首付款买了婚房;

准儿媳没花一分钱,获得了一套老房子。

最坏的结果是小两口结婚前闹掰了,这时:

老房子归了准儿媳,儿子损失了三成的首付;

新房子还是儿子的,老两口搬去新房子里跟儿子一起住。

总结整个方法的思路就是:

父母继续住在成为准儿媳贷款买的作为婚前财产的老房子里,套出的七成按揭房款作为首付款去买作为儿子婚前财产的新房子,然后儿子和准儿媳住进作为婚房的新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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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样的凑首付方法,让人茅舍顿开同时不觉莞尔。的确,这个方法细究起来每一步都是合法的,如果要真追溯源头,也该归结为中国的金融制度太落后,人们才需要搞得这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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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其实很有借鉴价值,我在想,我和茵子是否也可以采取类似方法去凑齐首付呢。

显然是可以的。

因为这个方法的关键点在于,参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关系必须是可信任的、且买方本来就存有该二手房继承权的亲属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有变故,卖房者也可以承受三成首付的损失,同时买房方是新房的直接使用者,卖房方并不需要改变其房子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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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按类似方法凑足首付:

申请购买父母的房子,套出60%-70%的房贷按揭(茵子无房,可以贷到7成,关键是还可以用公积金;我是二套房,只能贷5-6成,那也够了。只是交易税费无法像案例里那样做到1%那么低,因为我们父母房子肯定都不是唯一一套)。

按揭款在手,首付款啥的都有了,说不定装修经费也能有了哦。

剩下来,就是要还两套房子的贷款,这个虽然有点吃力,不过算算应该还能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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