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身上还有多少罪名?

看完搜狐网上"女子穿睡衣收快递被袭胸,对方:是你穿得太少"的这则新闻,一是对快递员的行为以及言论感到不耻,其次对快递公司敷衍了事的态度表示不满。

快递公司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这样的不作为让事情难以得到解决,而快递员一再为自己开脱:从老婆不在自己寂寞,到是外地人没文化,最后甚至把缘由之一归为女子穿着暴露,这是真正戳到每个明事理的人的愤怒点。

试问,哪个强奸犯不是看到穿着暴露的女子就起了贼心,不是一时冲动,一时寂寞?哪个抢劫犯不是看到大把财物就不顾一切想占为己有?

所以,这些罪名就是可以减轻的吗?那个受害者也是该被指责的吗?

如果是这样,那么如果有人说你长得欠揍,那么你就理所当然被打一顿吗?

多么荒谬的逻辑!

受害者身上还有多少罪名?_第1张图片

从古人那儿传下来的自省从不是这样用的,自省让我们考量生活中我们有没有做错事,难道展露钱财算做错事吗?穿着暴露算做错事吗?

那些抢劫犯、强奸犯明显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围墙,却仍然能从受害者身上挖掘到的不算过错或错不至此的过错来为自己减轻罪名。

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们就等于没了对是非曲直的判定标准,对与错的界限模糊到无法辨别。

是非观的模糊是最可怕的,它体现着三观的扭曲、公正的消亡和社会的腐坏——设想一下,一个受害者也有罪名、一个受害者也会惴惴不安、一个犯罪者可以就此得到开脱的社会,那将是一个黑白不明、本末倒置的社会,多么令人毛骨悚然。

而生活中,偏偏像这样的事,多得数不胜数。

不谈犯罪,谈一谈生活中是非观被模糊化的事例吧。

初中的一件事我清晰地记到现在,终于成为了我的写作素材。

那时候班上有一个弱小但又活泼好动的男同学被其他男同学欺负,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主任,结果得到她一句:"为什么他们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言外之意是让他多注意自己有没有做错的地方。

他没有反驳,或许是没勇气反驳,也或许是年纪小,思想意识还没有很完善,觉得自己或许真的有地方做错,默默检讨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男同学们继续欺负他,他也没再去告诉班主任。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他会不会也带着“受害者有罪”理论去审视生活中的受害者,像当年的班主任对他一样,并且丝毫不觉得不妥。

我不断地在生活中看到有些事最终以模糊的态度草草了事,像我的初中班主任那样的做法,简单来说,就是不分谁对谁错地说一句"大家都各自反省吧",自以为的深明大义,实则践踏了公正二字,也并没有解决问题。

我承认,有些事确实是双方都有问题,但我们的判断是根据哪一方过错更多,哪一方的过错性质更严重。

打个比方,前段时间微博上流传的一个视频中,男子在地铁上对两名女子进行辱骂,夺走其手机,甚至在地铁到站时将其推下。

试问,这是多么恶劣的行径。

后来内幕爆出,是因为这两名女子一直缠着这位男子扫码,才惹怒了他,于是,开始有了指责这两名女子的声音。

是啊,她们是有错,但这样的错绝不至于可以容忍他做出这样的行为,做出对她们伤害这么大的事!

当他开始辱骂、抢夺手机、把她推下地铁的时候,他就已经越界了,这时候过错的天平就应该完完全全偏向他。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惹怒,一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借由情绪以暴力手段加害他人的人,无疑就是法律的惩处对象。

我并不在意是什么原因惹怒了他,这不重要,我只知道,生活中如果凡事都用"双方都有错"的理由来平摊过错,那么这世界似乎已无黑白,全是灰色地带。

受害者身上还有多少罪名?_第2张图片

这些年网络上的"受害者有罪"的理论层出不穷,几乎每一天都能在微博或是其他网络平台看到"苍蝇不叮无缝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类的言论,换汤不换药,无耻至极又无处不在,过错方试图减轻惩罚来指责受害者有罪,也是无耻本性罢了,而那个旁观者,一个安然无恙的人,为何会把过错推给受害者?

这样的角度是有多"陡峭",我理解不能,只能理解为一种可能:他们或许会是下一个过错方,因为他们不是蠢人就是坏人。


作者 / Eliza Lin

编辑 / 曼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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