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事与愿违之同工同酬法

一、竞争之下,同工不同酬现象趋于消失

1、如果存在一个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例如:一男一女两个打字员,打字速度和错误率完全一样,男工工资100,女工工资80

2、“可剥削”意味着“有利可图”

每雇佣一个女工,可省20

3、老板出于利益会选择雇佣女工

  • 即使老板歧视女工,但他们同时也喜欢钱。
  • 总有人会克制重男轻女的倾向,多招女工

4、竞争之下,越是多雇佣女工,老板获得的竞争优势更强

越贪钱,重男轻女的倾向就越弱
遇到唯利是图的雇主,是你的福音,因为他以貌取人、戴有色眼镜判断人的倾向最弱。

5、竞争之下的最终结果:女工收入接近男工

竞争越激烈,女工越吃香,在市场竞争之下,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会趋于减少,甚至消失。


二、岗位相同不等于工作相同

1、月薪2000元,还是日薪100元?

  • 请阿姨做家务,月薪2000元,每月工作20天,平均每天工资100元
  • 如果阿姨提出:想哪天来就哪天来,来的那天给100元,不来的那天不给钱
  • 阿姨赚了,你亏了
    • 2000元是月薪,要求工作日随时在岗提供服务,每日工资不值100元,多付的那部分是用来购买“持续服务”的费用
    • 阿姨提出的支付方式,不能提供持续服务,因此阿姨赚了,你亏了

2、现实中女工与男工其实“不同工”

  • 表面看,确实存在女工工资只有男工的70-80%现象
  • 从持续工作的角度看,男工和女工提供的工作质量不一样,他们实际不同工
    • 女工因为生养后代等家庭原因,持续工作被中断,重新回到工作岗位,马上能捡起来的,大多是一些低风险、低回报的秘书、图书管理员、历史老师等工作
    • 男工可以持续工作,从事程序员、投资家、工程师等工作

3、科技进步使男女“不同工”现象减少,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三、同工同酬法让弱者失去工作机会

1、男女“不同工、不同酬”下,女性如何竞争?

  • 假如男工的工作质量确实值100元,女工只值80元,女工如何竞争?
  • 女工只要要求一个合理工资就可以与男工竞争,只要79元

2、弱者的最佳竞争武器

绝对竞争力较弱的人,要求一份合理的、甚至低于市场价格的工资,是最有力的竞争武器

3、事与愿违:“同工同酬法”剥夺了弱者的工作机会

  • 如果老板必须支付100元工资,他必然只雇佣配得上这个价格的男工
  • 那些实际竞争力较弱的人,不能使用“要求合理低薪”的最强有力的竞争武器
  • 那位女士在“同工同酬法”的“保护”之下,将会找不到工作

课堂小结

第一,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同工不同酬的歧视现象,但是迫于竞争的压力,老板会把歧视降到最低,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会减弱甚至消失。

第二,在竞争的条件下,仍长期存在的男女不同酬的现象,那只能说明他们并不同工。他们持续提供服务的工作品质不同。

第三,弱者与强者竞争最强有力的武器,就是要一个合理的价格。而“同工同酬法”却剥夺了弱者的这一最强有力的武器,结果是事与愿违,让这些弱者连工作的机会都失去了。


课后思考

既然“同工同酬法”是一种事与愿违的法律,那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人在积极推行这种法律呢?
答:因为它看上去政治很正确,能帮助执政者获得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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