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还是被害妄想症?

前几天,一位女士被狗咬后不幸得了狂犬病去世了。首先我对逝者表示哀悼,然而有的人却借着这个事件大发厥词,宣扬养狗危险论,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我不是大家所谓的“爱狗人士”,我本人也没有养任何宠物,就事论事,那篇文章的作者太过偏激了。该作者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的文章,有些内容确实有一定道理,比如应该加大对野狗的抓捕力度。然而文章的主要思想却不是抓野狗,而是,不栓狗绳的狗,都可以视为野狗,都应该被无情捕杀!养狗人应该像看待犯人一样严格控制狗的活动,甚至离别人近一点都是不合理的。首先说养狗带狗绳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没有绳你就可以无情捕杀吗?且不说这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作为个人的财产,你捕杀也是要负民事责任的。

作者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非常过分“你的狗再靠近我的孩子,小心我一脚踢死它”。我不知道这位作者是不是被狗咬过这么痛恨狗,你大可以让狗主带走他的狗,或者你自己离开,何必扬言踢死狗呢?只是因为你觉得狗有潜在威胁吗?

我一度怀疑该作者有被害妄想症,尤其是对狗。简单说作者因为怕被狗咬,怕狗伤到家人,就认为不带绳的狗都该死,带绳的也要严格管制。那我想请问了,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被咬致死的又有多少?和交通事故或者罪犯伤人比呢?那你能要求大家都不要开车吗?

都说成年狗的智商大致相当于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那我们就说说孩子。火锅店里一个熊孩子因为别桌不相识的女生不肯借手机给他玩,便用热汤泼该女生致使女生毁容。熊孩子高空抛物砸死人。熊孩子公园玩耍,“打”伤年龄更小的孩子……这样的事件太多太多了,事实证明,小孩子的破坏力似乎更加强大,如果按照该文作者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家孩子离你家孩子近你也要“踢死”?因为其他孩子也可能会有伤害行为啊。有人说那是小孩子,是人!你怎么能和狗相提并论?我没有侮辱人的意思,然而,对于被害者而言,无论伤害他们的是人还是狗,他们同样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伤人的是狗,可能有些过激的人会杀了狗,这种行为也可以理解,如果伤人的是孩子呢?你又能怎样?所有说某种程度上孩子造成的伤害更大。这可以说是比狗更大的潜在威胁,你是否也能说没有家长看护的就都该打死?

我再扩大一下范围,杀人案件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甚至有很多丧心病狂的无差别杀人。你也不知道谁会因为什么突然攻击你。换句话说,你周围的人同样具有潜在威胁,而且杀伤力更大,你能怎么办?

所以说,问题根本不在于狗的潜在威胁,毕竟潜在威胁太多太多,而在于该文作者对于狗的偏见和他(她)本人的自私。我不相信他(她)真的有被害妄想症,只是借着有人被狗咬死了来发泄自己对狗和狗主的不满。狗主有错,你可以发文提醒,但请不要带着偏激的心态煽动群众,“凡狗皆祸害”。这样不负责的文章只会激起群众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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