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高送转透露啥信号

国中水务发布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披露报告,拟在半年报中实施“每10股转增15股”的高比例股本扩张。

文│本刊记者 高岩岩

目前正值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期,上市公司“大方”送转股票,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但是,国中水务这看上去美丽的“高送转”给投资者带来的往往是伤害。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近20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或当地证监局的立案调查,其中多家涉嫌于“高送转”有关的内幕交易。“高送转”其实只是一种因市场炒作需要而生成的概念,不论是送股还是转增仅仅是一种数字游戏,并没有真正的价值改变。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不会因送转而变化,变化的仅仅是股票数量和价格。

通常而言,上市公司不会在中报期间实施大比例送转或分红,因为一旦如此,便不得不针对半年报进行审计,由此让上市公司多承担动辄数十万元的审计费用。那么国中水务为何偏偏不惜巨额成本,在中报中进行高比例送转股呢?

有证券市场多年投资经验的股民毛先生认为:“答案恐怕在于该公司刚刚于今年6月份实施完毕的定向增发,以8.1元增发价格参与再融资的机构所持股权,将在2014年中期解禁。为了进一步降低参与在融资机构的持股成本,并借助高转增的利好消息刺激股价、保障增发对象的既得利益,或许才是国中水务实施高转增的真实目的所在。毕竟在这10转增15的过程,参与增发的机构才是正常盛宴最大的赢家。”

当然,这还并非是本刊关注到国中水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该公司公布的2012年年报,其中财务数据疑点重重,国中水务财务核算能力及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令人生疑。

异常的现金流

根据国中水务2012年报披露,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往来款及备用金”项目全年发生额高达2.83亿元,同时“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往来款及备用金”项目全年发生额也高达2.39亿元。

这一金额是否“超标”呢?我们来对比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现金流便可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的年度发生额分别不过才31612.32万元和9739.73万元。且与此同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仅在2~3千万元级别,年度内与主营业务并不相关的现金流发生额,远远超过了期末余额。

某IPO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曹璞认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用于核算与主营业务并不直接相关的现金流动,而这一金额甚至可与主营业务销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肩,这如何不令人生疑?如此高的非日常业务结算往来款发生额,在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仅1.29亿元的国中水务身上是否正常?巨大的现金流向用途是什么?

针对这些质疑,国中水务解释称,两个现金流科目发生额较大的原因之一为“某些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导致合同已支付定金退回”。

但是依据会计准则之现金流量列报部分,支付后退回的业务应当在现金流量科目中进行扣减,并会导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个科目发生额增加。这不足以解释该公司该两个会计科目发生额过大的原因,高达数亿元的、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巨额现金流动依然显得异常。

现金与购入资产不匹配

我们再来看国中水务现金流量表中的“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全年发生额高达3.33亿元,这代表了该公司添置这些长期资产所付出的货币资金对价,而这自然应当与各类长期资产的增加相互对应。

但该公司同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原值的同比增加仅分别为6475.88万元(其中4115.69万元来自于在建工程结转)、6715.69万元和9912.63万元,三项合计仅2亿多元,这代表了国中水务当年从外部购买的长期资产价值,这势必对应着上市公司应当为此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问题在于,该公司现金流量表所体现出来的,为了购置这些长期资产所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远远高于同期这几类长期资产的新增入账价值,那么超出的亿元资金又作何用了?

对此,国中水务的回复中表示,以“资产数据仅代表时点数,与现金流量数据并不直接相关”作答。曹璞认为,此种说法与基本的会计常识相悖,因为长期资产的增加值,决不能等同于期末余额这样的时点数,其实它体现的恰恰是过去这一年里的变化量,反映的是获得资产的价值,也就势必与同样体现发生额的现金流量数据密切相关;而上市公司的回复完全忽视了长期资产原值的本年增加额,其实正是代表了此类资产年度内增量变化这一事实。

除此之外,国中水务还称“2012年,我公司共有4个建设项目及两个升级扩建项目,总投资超过8亿元,因此公司在实际运营中会有较大的预付账款发生额,该发生额在现金流量表中构建固定资产等科目中体现”。但翻看该公司在年报中的信息披露,存在期末余额的在建工程项目却多达7个,这已经比该公司“自认为”的项目数量多出了1个;而且涉及预算投资额合计超过10亿元,又远超过了该公司回复所称的总投资额。对此,本刊记者再次采访企业,企业回复为:“我们对此前的回复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正式更正,以年报数据为准。”年报所载数据与该公司最新的媒体回复数据,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不禁令人生疑。

职工工资的财务乱象

除此之外,再来看其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全年发生额高达5282.58万元,而与此同时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本年减少额却只有5011.58万元,两者之间竟然相差了数百万元。

而国中水务对此问题的回复是,该公司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纳入到应交税金科目下核算”,而同时相应现金流则计入到了“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当中。

言外之意便是,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未经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过渡性核算,直接纳入到应交税金科目之下。

曹璞认为:若此言非虚,就势必对应着国中水务记录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工资成本,是不包含个人所得税,也即该公司披露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工资费用,是不包含个人所得税的净额。但是这在企业日常核算中怎么可能呢?

通常来说,企业在计算人员工资时,均是将税前收入全部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在计算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再行记录到“应交税金”科目下,同时形成应付职工薪酬的抵减项目,并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本年减少额部分留下印记。

所以,真不知道国中水务在日常核算时,是如何将个人所得税不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事先直接从工资费用中剔除的?如此之乱的财务披露,背后隐藏着什么?国中水务将于8月26日公布2013年半年报,对此,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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