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7

近来,新闻中各种明星捐款的话题此起彼伏,企业不论大小,捐款都是可以抵税的。为什么捐个款大家还那么激动呢?还是中国税制不同,不能抵税呢?

很遗憾,在现行的中国税法中,捐款抵税是存在的,但绝不会有企业可以因捐款而减轻负担的(造假等违法行为不讨论)。

如:某企业去年获纯利润1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25%=25万元】。

假如该企业向国家认可的慈善组织捐献了1万元,那么你觉得该企业要交多少税呢?

你不会以为是【25万-1万=24万】吧?错了!!!

捐款只可以在税前减除,该企业应缴【(100万-1万)×25%=24.75万元】。

捐1万元,对于该企业,只少交了2500的企业所得税。

假如该企业向国家认可的慈善组织捐献了30万元,那么你觉得该企业要交多少税呢?

你不会以为是【(100万-30万)×25%=17.5万元】吧?又错了!!!

捐款只可以在税前减除,最多减除利润的12%,该企业应缴【[100万×(100%-12%)]×25%=22万元】。

对于该企业,捐30万元,或者12万元以上的任何数字,最多也能少交3万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也是类似。

小明当月扣除保险工资为10,000元。应税所得为6500,应缴个税【6500×20%-555=745元】

假设小明捐款1000,应缴个税【(6500-1000)×20%-555=545元】捐款1000,只能少交税200元。小明如果捐了5000。不好意思,最多税前减除30%。应缴个税【(6500×70%)×20%-555=355元】捐款1950或者更多,只能少交税390元。

所以,我觉得,愿意捐款的人或者企业,都是伟大的!

捐款的对象也很重要,不是捐给谁都可以抵税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残联主席王乃坤代表在发言中建议,《慈善法》立法的同时也应调整相应税法,提高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纳税。

王乃坤代表提出,这一扣除标准偏低,很多单位捐得越多缴税越多,这与新的慈善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赠的精神不相匹配。很多慈善事业发展成熟的国家对捐赠的抵税力度都很大。她建议根据新的慈善法的原则,同步修改相应税法,调高抵税比例,利用好这一杠杆,进一步促进我国慈善捐赠体系的健康可持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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