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次喜欢

      这一篇讲的大抵有最美丽的颜色是蓝色,blue is the most beautiful colour.如果你读过上一篇序言,便知道这一篇是差劲的回忆片段。讲道的是物理学家证明了绝大多数人关注的客观的事实,可是,有些问题,只是你自己关注的,于别人来讲并无趣味,亦并无意义,但是你又无法解决的。似乎还讲到了彩虹七色,关于彩虹那样的人,etc.

      关于喜欢,这两个字,可以有很多的表达。原十二篇中说了奥登的《葬礼蓝调》这首诗,本文的结尾将以此结尾,选了自认为最好的译本,我不会配英文的。想过来,除了一句喜欢,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难道这篇文章就要这样结束吗?我想得安静安静了,每一个写作的人都不是安静的,酝酿、孕育的过程伤神,希望有人能为此着迷。如今,我希望日子赶快过去7天,想晚上到的早些。如果每天都是夜晚,我或许可以快乐加倍。喜欢黑夜,胜过白天。白日喧嚣,夜里安静,只是光阴不会向后退,老了就老了,颓唐更颓唐。如此消极,不可取,少年时,当策马前途,努力第一。说说而已,不要不当真。文字游戏会玩坏人的。

       如果你问我在暗黑的地下室独自行进是去做什么?我会说,为了在深夜里破晓前,去见鬼。去见鬼吧,这篇流水文章,你得承认这不是那么令人喜欢的,不羁的说出so what,我想也不是你的真实想法。那你的心声呢?说出来,如果没有想好,请静下来好好想。人这一辈子会说80%的废话是吗?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如果,你还在对这个问题追问不止,可以!如果明年今日还在问,就不可以!去做,去尝试,不然呢?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善还是恶,先正视方才有解决之道。所以,对不起,现在无法说一句喜欢。“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接下来,结尾。

      奉上诗作:

     把时钟停住,把电话切断

给狗儿一块骨头,别让他吠叫

把琴声凝住,在低沉的鼓声中

把棺木抬出来,让送葬者进来

让盘旋的飞机在头上呜咽

在天空上潦草地写着

他死了…….

在信鸽的脖子上挂上蝴蝶结

让交通警员带上黑手套

他是我的东南西北

是我作息的意义

是我的日夜欢唱,谈话的内容

还以为爱可以天长地久

我错了……

繁星已经无用,把它们熄灭吧

收起月亮,掩盖骄阳

把海水抽干,把林木扫掉

从今以后,世上再无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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