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震】乐队年代(2)

整个大二Dan过得浑浑噩噩,上课,吃饭,约会,分手,新的约会,像机器一样按部就班。一定是建筑系的课太无聊了,他想,于是在大三开学后加入了学校的音乐社团。在那里他认识了喜欢弹贝斯的同级生老乐,后来对方来找他组乐队,他想了想觉得也不错。

为了拿过去的乐稿,他专程周末回了趟家。整理出来的稿纸乱七八糟铺了满床,原创的,抄写的,竟然有一多半都是情歌。亏得当年阿震和他唱得一脸认真,他觉得好笑,随手捞起一张跟着哼了几句。

记忆突然变得鲜活了起来。阿震曾经就坐在对面弹吉他,笑着纠正他按弦的指法。他也曾搂着他为他口交,偷偷抬起眼睛望向他,像只胆小的鹿。

光是想着那样的眼神就让他难以克制地硬了,Dan把稿子揉成一团扔了出去。不过,他转而又想,那件事真的有那么严重吗?突如其来的想念压倒了一切,让当初的决心看上去像个笑话。他躺在床上抽了半宿烟,还是忍不住拨通了阿震的电话。


也不是没想过会被拒绝,可是阿震才刚一开口,他所有的担心便不复存在了。果然,对方爽快地答应了加入乐队的邀请。仿佛看穿了Dan这才意识到距离问题的窘迫,他接着又说自己已经在他们学校附近的艺术大学就学,排练起来很方便。

两人约好周一下课后一起去音乐社的练团室与老乐会合。Dan早早就站在校门口等着,看着阿震迎着阳光摇摇晃晃地跑过来,像是长高了不少。忽然间他有些恍惚,觉得自己很久没有这样安心过了。正准备上前打招呼,阿震一把搂过他的肩膀,笑嘻嘻地打量起他的黑耳钉和皮衣来,还问他rocker是不是就要这么骚。一切都很自然,自然得好像他们从未分开过。


老乐带来了他的侄子Nick,嗓音好得不做主唱就浪费了。Dan当主音吉他手和老乐弹贝斯是一早就商量好的。刚好除了阿震其他人都不会打鼓,于是他接下了这个重任。Dan一本正经地提议为乐队取名做The Summer Pilot–夏季飞行员。这是他给阿震开的黄色玩笑,当然也有点黑色幽默:既然那个秘密如此磨人,干脆以后就把它晒在阳光下当做笑话看好了。从今往后,就此翻篇。


在大学里玩乐队,Dan回想,简直像在天堂,一切都来得简单容易。学校的练团室想租便租得到,足以让他们排练到天荒地老。周边几所大学频频举办音乐活动。而且学生们多的是时间,即使没有音乐活动,随便在校园里设个场地也会有人过来听。

一开始是参加学校举办的音乐节和各项赛事。清澈的英伦曲风使得他们从一众金属乐队中突围出来,The Summer Pilot成立了还不到半年就赢得了校际乐队比赛的冠军。接着他们开始在一些小酒吧和俱乐部里演出。在Dan临近毕业时,他们还在学校录音棚里录制了乐队的第一件作品,一张只有三首歌的概念式样带。里面的歌曲全是Dan和阿震一起写的。他们以太空旅行为概念,分别通过<行星>,<时光机>和<飞越岩之海>,讲述了一位孤独的宇航员对远在地球的恋人的思恋。温暖伤感的旋律,低沉迫切的人声与干净有力的节拍形成了有趣的冲击。这张样带被上传到乐队主页后受到了师生们和当地不少摇滚爱好者的好评,甚至还得到了一些乐评人的关注。一切顺利得好像真的驾着飞机迎风起飞了,很快便有独立经纪人联络他们,并为他们安排了在离家数百公里的一家优质livehouse里驻唱的机会。


接到消息时正好是学校的春假,只有住得比较近的Dan和阿震可以先行聚餐庆祝。走出烤肉店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两人都喝了酒,傻笑着勾肩搭背的样子引得路人频频注目,那心情high得简直要在马路上当场献起唱来。他们开着Dan姐姐新买的越野车,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来来回回地游荡、听唱片,直到汽油即将耗尽,又决定再买一些啤酒去海边续摊。


两个大男人一起在海边散心总是怪怪的,Dan找了一片偏僻的海滩将车停下。深夜的海滩上没几个人,也没有音乐,气氛很快变得尴尬起来。想来自那天后,他们其实再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处过了。两人坐在沙滩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一会儿,开始无话可说,可是谁都不愿意走,于是默默地对着圆月与大海抽起烟来。

“……”实在不知该聊点什么,Dan没来由地问了句,“你女朋友怎么没来?”阿震女友也住在他们附近。

“……分了啊,没什么意思……”阿震心不在焉地回答。

Dan点点头,他也是,这种感觉他懂。二十岁上下的年纪,好像就是很难对什么人或事维持长久的兴趣。谈不上爱,更不会有承诺。每次对方想从他身上寻求答案,他总是第一时间转身离开。

又沉默了一会儿,阿震突然站起身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喂,干嘛?”Dan吓了一跳,烟都掉了。

“游泳啊,热死了。”阿震一路小跑跳进海里。

“发神经……”Dan咕哝了一句,眯着眼看对方流畅的身线渐行渐远,消失在海水中。不知是不是喝得有点高,他发觉连海浪似乎也离他越来越远了。

退潮了。

Dan心里一惊,想也没想就冲进海里,朝着阿震的方向全力游去。

终于在漆黑的海水里捉到阿震的手,仿佛是提前耗尽了一生。Dan感动得差点哭出来,拉着对方就朝岸边游去。方才过分的紧张导致他体力下降得特别快,他开始感觉牛仔裤像八爪鱼一样紧黏在腿上,游了不远便扯着他往下沉。

海浪回涌,将他们滞绊在原地,想要到达近在咫尺的海岸竟是那么难。正当Dan陷入溺水的恐慌时,一直紧紧攥着的那只手却突然使劲地拽起他往前游。


“妈的,你这么会游怎么不早说?”Dan刚爬上岸就冲着阿震气急败坏地吼。

“哈哈哈,你又没有问过我。”阿震莫名地暗爽。

“滚!……”阿震的裸体很碍眼,Dan挪开视线,快步走近车子。他的手抖得厉害,怎么也解不开挂在腰带扣链上的车钥匙。站在一旁的阿震看得不耐烦,伸手过去把钥匙取了下来。

腰间传来的陌生热量使得Dan的理智彻底缴械投降,这场戏他再也演不下去了。他扭住阿震的手将用力他摁在车门上,勃起的下体隔着湿透的牛仔裤抵上对方赤裸的身体,眼睛充血地盯着他:

“你把我搞成这个样子,要怎么负责?”


仿佛身体里沉睡已久的野兽终于苏醒,他们撕咬着跌进车后座,疯狂地做爱。为了挤些润滑液,两人掏出了身上所有的安全套,甩得一地都是。没有犹豫,没有尴尬,好像他们早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去他妈的兄弟、乐队,Dan暗想,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事能阻止他攻占他。他渴想这一刻已经想了太久,久到再多等一秒都会让他生厌。月光下他看见阿震紧致的身躯,还带着海水的潮湿。他牢牢扣住对方的双手,加重了抽送的力度。强烈的快感掠夺了他的神经,迷乱间感觉对方将腿缠上他的腰。这样的姿势同时窒困住了他们俩,不知失控的究竟是身体,还是人生。他在海上迷失,随波逐流。临近高潮时,他脑海里莫名浮现起他们写过的一首歌,曲调激烈而缠绵。<飞越岩之海>,原本的名字叫做 Across the Rock Sea。他早该知道,那是属于他们的歌。

因为Rock and Roll(摇滚),就是性[1]。



(tbc)



1:Rock and rolling最早是黑人社区惯用的俗语,用于指代性爱。1950年代开始,大家用这个词汇去描述一种将韵律与布鲁斯结合的音乐。现在经常单用rock来特指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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