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高兴(全)

01

我是最不喜欢杀人的,所以我选择了杀人作为我的职业。

擦掉不小心溅在鞋尖上的血迹,把消音器缓缓从枪口卸下来,淡淡的硝烟味溢出来。这味道混着从楼下街道飘上来的炸菜菓的味道,腻得让我胸口发闷。

头上开了洞的裸女趴在床上,血汩汩往外冒着,一股子甜腥味。粉红的墙漆剥落大半,几件挂在衣帽架上的各式胸罩软塌塌的。我走过去,取下一个不那么花哨的,回头给已经开始发凉的女人穿上,她的乳房实在是难看。

在这过程中,我始终回想不起女人的名字是什么。最近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严肃来说,我没有必要去回想这个女人的名字,因为伴随着那声蒙着花被子放屁一样的枪响,她所有的东西——包括名字,就已经被带走了。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喜欢杀人的原因,节奏太快,不想尘埃落定的东西太多——百八万字的小说,让你用一句话概括。这像什么话,是小看了那百八万字还是高看了那一句话?死亡太轻,轻得无法担任结束生命的重任。

但不喜欢杀人和做杀手是两回事。

不是我说了干恁娘我就真的要去干恁娘。

讨厌杀人不妨碍做杀手,做杀手不妨碍讨厌杀人。去他妈的,怎么这么绕口。夭寿,这扣子怎么这么难扣!女人们到底是怎么从背后扣上的!

最后我还是放弃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从香烟盒上撕下来的豆腐块,把三个地址中最上面的一个划掉。我想了一会,从三个地址旁画出三条线,乱糟糟交在一起,下面写上四个字“谋杀高兴”。

下楼前,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她脸朝下,作跳伞的姿势。我从她嘴里没有问出半点和高兴有关的信息。但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无论她知不知道高兴的下落,我都会把她从飞机上推下来。

杀手有杀手的职业操守。

走下半楼,那黝黑油腻的门帘把阳光拒之门外,一盏跑马灯在头上转着,往地下投射少儿不宜的图案。我在口袋里掏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我的墨镜,想了半天都想不起来我把它丢在哪里了。

我只好双手握圆套在眼前暂时代替墨镜,用脚撩开门帘,串珠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站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戴墨镜,形如裸体。

前面是闹市,我听到伍佰的歌声,收紧外衣,快步走进歌声里。

站在头上别着迎春花的阿嬷的小摊前,我和他画仙画虎蓝半天都没能把那副墨镜的价格说下来。做杀手和所有的人都一样,也有特别无奈的时刻。

阿嬷坐在矮凳上,水红上衣,袖子捋着。一手拿着勺子,一手从塑料桶里往外掏牡蛎。一勺下去,牡蛎就乖乖被挖了出来,阿嬷头也不回往后一甩,那牡蛎就像一滩鼻涕一样啪一声被甩在了远处的小桶里。

我叹为观止,可能阿嬷年轻时候也是个杀手,杀手应该互相尊重。我决定不再杀价,放下钱,往闹市的另一头走过去。

等我在闹市尽头的爱门下站定的时候,我的左手拎着一只剥了皮的兔子,右手拎着一袋地瓜干和一瓶烧酒。要不是这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高亢的尖叫挤过闹市嗡嗡的噪音直刺我的耳膜,我都忘记了自己因为要谋杀高兴,刚刚把子弹射进一个女人的脑袋里。

我听着那声尖叫,用手背推了推墨镜,拎着兔子、地瓜干和烧酒,把靴子跺得直响。

回去的路上,我慢慢回想我的杀手生涯,却想不起来自己是何时走上这条路的。我停下,掏出那张纸条仔细端详着。我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接的这单活,于是忘了防止我忘记自己要谋杀的对象,我在“高兴”下面画了两个心,再画一支箭将它穿起来。我很满意自己的记号。杀手都应该拥有自己的记号。

我的耳边传来一阵风铃的清脆声响,抬头一看,一栋红墙黑瓦的骑楼,核桃木的招牌挂在阴影里,刻写着古拙的字:烈酒,弯刀,操琴。蓝色的风铃串着串珠,我推开门,它摇得很欢。

进门左手就是吧台,右边横七竖八摆着各式椅子,铁质的,塑料的,木头的,简直像个椅子集中营。

我提着兔子和地瓜干,像个乡下赶集的农民,站在门口。阳光从门扉漏光处渗进来,爬上我的屁股,啃得我一阵痉挛。我知道自己曾经来过这个地方,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记得我,而我却记不得它们,这让我尴尬。

梳着油光滑亮大背头,光着上半身,系着一条黑得发紫围裙的店老板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这表示他认识我,算是打过招呼了。于是我愣了愣,也点了点头,杀手要有礼貌。

我走到吧台前,把兔子和地瓜干放在吧台上。老板拿出一个海波杯,倒了一杯看上去像是几天没倒的尿桶里存放的尿液一样的东西,推到我面前。可能老板认识的我喜欢喝这个玩意,我拿起杯子呷了一口。

甲好味。我说道,老板点了点头,把吧台上的兔子和地瓜干变魔术般收走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买这些东西的原因——就是为了来换这一杯我喜欢的陈年骚尿。是的,杀手都需要一些怪癖。

你的工作怎么样了。老板转过身去取高处的酒,我看到他赤裸的后背上有几道蚯蚓一样的疤痕。

我慢慢喝着酒,心里揣测着:老板看样子跟我很熟,应该知晓我的杀手身份。

马马虎虎。我说。混口饭吃。

你有多砍懒我是知道的。老板从吧台的阴影里走出来,我才发现他下身也是一丝不挂——除了那条围裙。有一瞬间,我对能认识一个裸穿围裙的酒吧老板感到十分的光荣。杀手就应该认识几个不一样的人。

我知道你不想说,你夭寿仔,钱袋子拽得紧,怕我抢你不成?老板的双腿几乎没有一根汗毛,与他爬满疤痕的上半身完全不一样,好像这两条腿是他从某个地方捡来自己装上去的。我情不自禁拉起自己的裤腿,看到我的两条腿长满卷曲的,又黑又长的腿毛,我知道,这一定就是老板换下来的两条腿了。

黑白讲。我忍着眼泪把裤腿褪下。干我们这行的,钱是赚,就怕有一天把命给赚没了。

老板没有说话,拿着抹布擦着吧台,擦了一会,突然凑过来对我小声说着。前天晚上那个脸上一条疤的男人是大客户吧?怎么样,大不大票?

马马虎虎。我当然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有没有这个数?他伸出手,我看到他一只手上长着六根手指,多出来的一根像小孩的尿尿工具,又短又小,长在大拇指的旁边。

我不明白他比的是五还是六。我一口气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完,摇摇头。

哦。他显然很失落。我看你们神秘兮兮的,拿着笔在纸上画了半天,以为是什么大计划。

你说这个?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条。

他瞄了一眼,点点头。

我在吧台上把纸条展开,头顶上冷黄色的照着黑色的字,他看到了画在“高兴”下面那个穿着箭的双心。怎么了?你还接这种寻找情人的活了?兼职侦探?老板把我的杯子满上。怎么样,说来听听,找小情人好不好玩?

高兴是个小情人?脸上有疤的男人的小情人?我糊涂了,仔细看着纸条上的字。

福峡路,一盏坏掉的路灯左转第二间,有诡异的男女叫声——这条已经被划掉了——那个有对难看乳房的女人。

高脚街,唯一一根没有贴性病梅毒广告的电线杆对面——我在后面打了个圈。

锦尾区,门钉掉落的古厝,往里面扔砖头会听到狼狗叫——我在后面打了个圈。

这三条地址后面的线扯着指向高兴。

我抬起头,看着老板那张有着宽得可以开飞机的额头的脸,摇摇头。

不是找情人,我不接找情人的活。我说。是的,一个杀手怎么能接找情人的活,那太掉价了。可当我要把那张纸放回去的时候,我看到纸的背面写着一串数字。

我念了出来。幺,洞,洞,洞,洞,洞,洞。元。

几个洞?老板一把抓住我的手,他的虎口十分有力,钳得我倒吸凉气。

六个。我哆哆嗦嗦说着。

老板激动得一跃跳过吧台,抱起我就一阵猛亲,然后开始转圈。因为他没有穿衣服,我的身体很清楚的感受着他躯体的轮廓,他的身体像无数个葫芦套在一起——这些葫芦就是他的肌肉。我发现他勃起了。他的呼吸粗而重,一下一下砸在我身上。糟糕的是,我发现我也勃起了。

那一瞬间我在想,可能异性恋不适合当杀手。

02

我不清楚我醒来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我发现自己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周围很昏暗,我感觉我睡了很久,脑子里一点时间的概念都没有。当我起身的时候,脑袋碰到了什么硬物,把我碰得晕头转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在阁楼上,一扇非常小的圆形窗户在我的身后。

屋外正是晚上,黑得一点光都没有。

我感觉浑身酸痛,一些吵杂的,硬物碰撞的,粗鲁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里。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那是酒鬼们的交流方式。

我在床边的桌子上找到了我的墨镜,摸索找到楼梯,爬下去,半途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裤子,于是我又折回去找我的裤子。

楼下的酒鬼们正在兴头上,我听到他们在起哄,要把某人丢到马路上去。

我正在穿裤子,就传来了噔噔噔的上楼声,我一抬头,几个七窍往外喷酒气的男人站在我面前。

我不知道他们是来找我的,要是我知道他们是来找我的,说什么我也不会和他们打招呼。

嘿,兄弟,晚上好!我这样和他们打招呼。

晚上好个卵鸟!不由分说,他们七手八脚,把我架了起来,往楼下挤。我死死护住我的墨镜,其中一个男人一拳打过来,我的鼻子歪了一半,鼻血流了出来。

被架着下了楼,我在昏暗的房间里,看到了一丝不挂的店长,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扔在角落里。我看着他的时候,他把头别过去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的脑子乱哄哄的,抓住我的酒鬼们嘴里骂着难听的话,好像人人嘴里都长了生殖器。

他们拉开门,嘴里喊着一二三,把我像泼水一样扔出老远。我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一头撞在垃圾桶上。

你这个骚水货,要是再敢来勾引我们的店长,把你剁了沉河!

我看着他们鱼贯回去,抬头看到门上一盏似乎随时都会死掉的灯扔下一些可怜惨惨的光,那些光把“烈酒,弯刀,操琴”几个字照得有些瘆人。

我的墨镜断了一条腿,我的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衣服暗袋里的手枪。

塞恁娘的东西!我掏出枪就想上去讨个说法,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开门站定,把整个门框都填得严严实实,他像座铁塔一样,脸藏在门楣的阴影里。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得不像话的牙齿。

走吧,别再回来了。他对我说。

作为一个杀手,我其实根本不用听命于他,但我还是走了。因为他手里提着一把冲锋枪。

我一手充当墨镜断掉的腿,一手抓着胸口,疾步走进了黑暗的怀抱里。

行走在黑暗的街道,经过一扇又一扇的窗户,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梦,我听到了猫在房顶踩到松动砖瓦的窸窣声,看到瘸腿的狗歪着脑袋靠在长满青苔的墙裙上流眼泪的样子。我突然就对黑暗有好感了,黑暗和杀手真他娘的配——除了有点冷。

白天出现的时间比预计的要迟得多。

我站在三岔路口的公交车站,看着阳光爬过我的脚面,那辆喝醉般从黑暗的晨曦中摇摇晃晃开出来的公交车停在我面前放了一个响屁。

车门为我打开了,司机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就伸手去摁关门的钮,我伸出脚在门关上的前一秒上了车,但我外衣的衣角被门给夹住了。这种状况很常见,杀手永远无法保证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和自己的脑子同步。我在前门上车处站得笔直,双眼透过墨镜直直盯着司机。

司机丝毫没有理会我的意思。

我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意之前下了车,一边揉着已经英勇就义的衣角,一边抬头看着路牌上的路名与方向。我这才发现,我坐了反方向的车。

我决定走路回去。去他妈的公交车。

等我到达目的地,满头大汗找到那根唯一没有贴性病广告的电线杆时,太阳已经西下了。我抬头看着面前的电线杆,快要沉没的太阳伸出金灿灿的大手,迎着电线杆斜插过来,金灿灿的手指指在了我手中小纸片上的那行“高脚街,唯一一根没有贴性病梅毒广告的电线杆对面”字上。我扭过头去,看到了那栋被光的手指拧捏得变形的黑房子。

哦,这真是个韵味十足的谋杀现场。我亲不自禁地说道,掸掸衣袖,迈步走向黑房子。

在这种地方,无论是谋杀还是被杀,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荣誉。

我推开半掩着的门,屋里的黑暗如同胶皮管里被关堵住的水,猛地倾泻而出,瞬间把我染黑了。

我黑乎乎地走进黑黢黢的屋里,呼吸着黑不溜秋的空气,流出黑不拉几的汗水。

真该死,虽然黑暗是杀手的朋友,但我想说,这里的黑暗估计是来帮倒忙的。

传来下楼的声音,声音清脆,黑暗把声音洒得到处都是,我分不清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我竖起耳朵捕捉着声音,一边慢慢低下身,直到低得趴在了地上。

就在我慢慢掏出枪的时候,四周的黑暗突然像防尘罩一样被揭开,光一下子扑下来,我眯着眼睛,流出了眼泪——我知道这下楼的孙子开灯了。

当我抬头看到颜色变幻莫测的三角地带的时候,我知道我错了,不是孙子,是孙女。

我从裙底下钻出来,看到一个长得十分立体的女人。她的脑袋像塔顶的圆球,就那么生生放上去,仿佛随时都要从脖子上滚下来。

我慢慢爬起来,尽量装出一副刚刚是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的样子。

女人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让我浑身不自在。

房子里弥漫着一股豆腐乳的味道,这味道从最下面一层一层往上叠加,等到像千层饼那样厚重的时候,这股味道就变得十分恶心。我半天才在女人的双脚上找到味道的来源。

你来了。女人开口。

我点点头,很显然,这个女人认识我。

这么早来干嘛?女人绕着我走了一圈,我看到两条黄色的味道带从她的脚下飘出,把我像捆粽子一样捆了个严严实实。

干!我情不自禁说道。

干?太早了。女人抬起手臂,她的手腕上戴了一个米妮的手表。不过也不是不可以。她放下手,开始动手去解自己裙子的绑带。

我就这么静静站着,看着女人在我面前脱掉了所有的衣服。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她的乳房很小巧,小腹下的毛发像一柄黑色的剑从耻骨直插上来。

怎么了?

我摇摇头。开始动手脱自己的衣服。毕竟,一个女人在你面前脱光了,你还全副武装,有点太不尊重人。

我脱到一半的时候,手摸到了口袋里那张业已皱巴巴的纸条,我抽出来,就着白得泛黑的光线看了一眼。另一只正在解裤腰带的手立马就停住了。

还好,裤子没脱,墨镜还在。

你认识高兴吗?我双手遮住胸口,这让我很有羞耻感。

女人双手叉腰。干!她的乳头怎么能这么好看!

她显然有些怨怼,下巴微抬,两个鼻孔只有一个在出气。

高兴?哼!高兴!

听这语气,我就知道她认识我的目标。

他在哪?我追问。

我就是高兴!她突然猫下腰,像一枚炮弹一样猛射过来,头撞在我的腹部,把我顶翻,反身骑到我身上。

她骑坐的位置很微妙,我的感觉也很微妙,就好像飞机的操纵杆上套了一个丝绸的护杆套。

好吧,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她动手去解我的裤子,她脱我裤子的方式简直是赏心悦目——动作极其缓慢而细腻,像是手上涂满了麦芽糖,顺着我长满短茬汗毛的小腹,大腿到小腿一路褪下去。

然后她摸到了我藏在裤腿里,插在长袜里的手枪。

我也不知道那把手枪怎么就会跑到那里去了,按照常理,它应该插在我的裤腰带上才对。我低头一看,哦,我没有裤腰带。那它出现在哪里都不为过了。

她捏着那把枪,凑近闻了闻,放到耳边听了听。

你怎么把这么一个玩意放在身上?哦,像你这种怪人,把什么东西带在身上我都不会感到奇怪。上回是什么来着,我想想。她拉开保险,眯起一只眼,握住手里的枪,瞄准了我胯下的枪。我宁愿她换过来——握住我胯下的枪,瞄准她手里的枪。

哦!对了!你上回把一块石头挂在了脖子上当吊坠。她开始笑得前仰后合,而我努力在她的臀部之下挪动着下身,尽量远离她的瞄准范围。该死的,我就知道这娘们不简单。

还说什么是千万年前的陨石,多少钱多少钱的,后来我把那块石头扯下来给圈圈当盖屋子的材料了。

圈圈?这一定不是个人名。该死,她拿枪的手是长眼睛了吗?

哦,忘了告诉你了,圈圈死了。我后来想了想,可能你那块真的是块陨石,因为它被砌在圈圈的屋顶上都不安分,掉下来把圈圈砸死了。她有些沮丧,手指放在了扳机上,哦,塞伊娘的!

圈圈是条好狗。我听她说着,双手撑在地上,一寸一寸往后挪着。

从刚才开始你就一直在动什么?她察觉到我动了,立马膝盖上移,直接跪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叫出了声。夭寿!这女人的膝盖是钻头吗?

难道你在怕这个?她突然想到什么一样,拿枪的手缩回来,睁开的一只眼贴在枪口上,往黑魆魆的枪管里看去。你怕这玩意?别开玩笑了!她的手指飞快地搭在扳机上,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甚至连她的脸都还没有记熟,就眼见着她把自己的脸像用石头砸西瓜一样,打成了稀巴烂。

因为惯性,她往后倒下,啪一声,肉亲上大理石的地板,手脚微微抽搐着,慢慢摆成了一个“Z”字型。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死亡的原因——太他妈不近人情了!

我捡起我的衣服,一件一件穿好,看着赤裸着躺在地上的女人,要不是她的头烂成一滩,我会有一种方才奸尸了的错觉。

我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把她挪到屋外,为了避免在大理石地面上拖出长长的血迹,我把浑身弄得如同从喷血的莲蓬头下走过一般。等我在后院里找到那只叫圈圈的狗的微微隆起的墓包,我才反应过来,这家已经没有主人了,我为什么还要小心翼翼避免弄脏别人的地板?

于是我在院子里踩了一圈,进屋找铲子的时候,故意把红泥踩得到处都是。等我找到铲子回到院子的时候,又反应过来,这家已经没有主人了,我为什么还要故意踩脏别人的地板?

我在圈圈的墓旁开始挖着,心里想着——也许这就是杀手,神经质才像话。

我把女人放到对她来说明显显小的墓坑中,把她的手交叉着叠在胸前,脚曲到小腹,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刚从子宫里拿出来,放到了又放回去一样。

我把她埋了,就埋在她的狗身边。那块原本竖在狗坟前的墓碑被我挪到了两座墓的中间,把墓碑上写着的“高兴的狗在此沉睡”改成了“高兴和她的狗在此沉睡”。

她自己说自己是高兴,但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但我还是以高兴的名义把她葬了,无论她是不是高兴,这对她来说都是一种尊重。但我祈祷她不是高兴,因为如果她是高兴,我就没有理由去最后一个地点杀最后一个人,而这会让我的杀手工作显得没头没尾。

我在天黑时离开了。

无论如何,我都要贯彻杀手的职责,干完这一票。我坐在一家大排档的塑料靠背椅上这么想着,仰头喝干了一整杯啤酒,吃饱喝足之后,我从口袋里摸出几张钱,往桌上一放,起身走了。

但我没有走出那个路口,几个拎着酒瓶子的年轻人从后面跑了过来,其中一个,把头发染成绿色,像头上长了花椰菜的男人二话不说一瓶子砸在了我的后脑勺上。

他这一砸,把我的脑子砸出了脑壳。我痛苦地躺倒在地上,滚着,抱着脑壳,找着脑子。

他们围上来,一人啐了我一口,正欲动手,却被一个声音喝住了。

错了错了!这傻逼有付钱,就在桌上放着!

我就这样逃过一劫。

挣扎着爬起来,我靠着电线杆,脑子一片空洞,没法思考,毕竟我丢了脑子。

我感觉累极了,自己说服着自己,先睡一觉吧,反正脑子不会长脚跑了,睡一觉再起来找吧。

于是我闭上了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03

每次睡醒睁开眼,我都有一种从半空中摔下来的错觉。杀手应该恐惧睡眠,因为睡眠会让你虚弱,暴露,毫无防备。尤其是在你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被一群人围观的时候。

看到我醒了,围观的人群表示很失望,他们本以为我死了。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和他们打了个招呼,他们嗤之以鼻。我在他们离去的前一刻,抢先一步离开了他们。我在他们抛弃我之前,抢先一步抛弃了他们。

我不喜欢被别人抛弃的感觉,特别是被那么多人抛弃。那会让我觉得他们每个人从我身上拿走了一点血肉,人走光了,我也就徒剩下白骨一堆。

我依稀记得那个半坡上,石子路口,总有一个胸部饱满的大姐,抄着大漏勺,炸着菜粿、油条、马蹄酥。但我却忘记了那个半坡,那条石子路在哪里了。没办法,我只能放弃,转而进了路边一家杂货店。

嗑着瓜子,盯着手机看连续剧的中年妇女头都没有抬起来。

我从双开的冷柜上取下一瓶颜色十分奇怪的饮料,站在柜台前和她说话。

我问她锦尾区在哪里,她伸出手,岔开五根手指头。我把一张十块的纸币像挂许愿树那样挂在她的手指上。

她把手伸回去,头往左偏了偏,迅速又移了回来。我想,她可能是在指路。

在等了半天,明白她完全没有找钱的意思后,我顺着她脑袋偏的方向往左走去。

走了两步之后,我扇了自己一巴掌,因为我看到一座装饰华丽,雕龙画凤的爱门上写着三个大字“锦尾区”。我估计这三个大字,就连瞎子站在千里之外都能看清,而我居然花了五块钱才看见!

我顺着布满耕牛新鲜拉过的牛粪的村路,郁闷地往里走着。

一个女人正坐在门口给孩子喂奶,她的头盘得很华丽,插满了各种花,如同在头上举办了一场鲜花展览会。

我站在远处看了她一会,她注意到了我,转身朝屋里喊了声什么,然后,传来一个男人破口大骂的声音和狗疯咬的声音。

我不想惹事,快步走开了。

说实在话,我很享受这种走在乡下田间的感觉。到处充满新鲜牛粪的味道,刚犁过的地翻出的陈年老土的味道,绿色植物不断生长所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鲜味……这些味道闻久了会让你有一种赤身裸体行走的错觉——谁他妈不想赤身裸体行走?这难道不是每个人的梦想?

我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赤身裸体走到了目的地——门钉脱落的古厝。

我往大门紧闭的厝里扔了一块石头,听到石头落在石板上的清脆叮当声。然后,仿佛是一个老太太因为神经反应太迟钝——良久,才传出几声零星狗吠。

这声音一听就不是狼狗。不,它是条狼狗,只是老了?亦或者是喝醉了?

我站在门口,闻着隐隐约约的尿骚味和馊水味,等待着什么。

脚步声从古厝的深处传来,伴随着狗的低吠。

红漆剥落的门上,铜制的狮头门环锃亮,我贴在门缝上,往里窥看。

我看到了一个高大的,模糊的身影,左手拿着什么东西扛在肩上,右手牵着一条黑乎乎的狗。

我立马后退了两步,掏出手枪,闪身躲在了门边的一堆高高的正在曝晒的木材后面。

手心一会儿就出汗了,我紧握着手枪,像握着一条会喷火的泥鳅。

门栓被抬开了,门扇吱呀一声被拉开,那个模糊的声音探出头,小声说出了一个词,我的脑子在枪声过后才把他说的那个词从声波转化为字面意义。

高兴?

高兴!

他只说了一个词,但我知道他实际上说了两个词。

杀手从来不去思考杀人会有什么后果,也不会去思考杀人的意义。

当一个杀手去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杀手就不纯粹了,不纯粹的杀手是完成不了任务的。

我把“烈酒,弯刀,操琴”的老板埋在了油菜花田头,他的额头上有一个洞,但除去是这个洞带走他的生命这点,这个洞和他的脸还是挺配的。他的身边埋着老黑狗带我在古厝里找到的另一个男人的尸体,我找到他时,他捂着胸口倒在角落,血流如注。我想这个男人就是我来这里的目标,但显而易见,有人抢先一步了。

我没有完成我的第三个任务,也没有达成我的最终目标,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要谋杀的对象——高兴是谁。

但我知道,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好像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我把我的手枪、墨镜和老板的那杆长枪埋到了一块,牵着老板的那条老黑狗,坐在山包上,手里捏着那张皱巴巴的纸条,眺望远处的油菜花田。

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要杀人,开始思考杀人的意义。是的,我不再是一个纯粹的杀手了。

我很高兴。

我是最不喜欢杀人的,所以我选择了杀人作为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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