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系统的罪与罚

最近回归研究信息架构,昨天正好跟凝枫同学聊起了他们搜索业务的事情。他目前是一家本地公司电商技术部门负责搜索优化程序猿,天天跟搜索框和放大镜打交道,对各个网站的搜索策略和显示结果也是甚有了解。我有时候也会上他们网站去搜一搜,不买东西,纯粹干点测试和用研的活,有时候还真的可以引起一些体验方面的思考。

B2C和C2C搜索系统的区别,商品的数量差异只占很小一部分。

一方面,列表项的广度和深度,对进一步筛选的“高级选项”来说是个挑战。越粗略、抽象的搜索词,越容易出现搜索结果中各种不同类的商品都混杂在一起打群架占版面的局面。当然,如果这段时间“iPhone6s”炒得火热,那搜“苹果”,是不太可能出现山东大苹果的。哪怕搜“iPhone”,“6”和“6s”的几率都远远大于“5”和“5s”,这不单单是销售量的排序,我猜,平台方是否也把“热门词汇”这种依靠大数据的趋势也加到了算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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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搜索“苹果”,出现的搜索高级选项混杂着身为一种水果(净含量、水果种类等)和手机品牌(尺寸、内核数等)的两种身份,难道有4.7英寸的蛇果?让人哭笑不得

另一方面,C2C更难以去控制商家对于商品标签体系的操作的准确性,或者说,一个商家对自己产品的标签(Label,不是Tag)的设置是否无意或刻意迎合平台方的搜索捷径。商家的数量越多越杂,平台方就越难以管控搜索结果的准确性。

还有一点,B2C意味着平台和商品的利益方都是网站方,那么网站方对于某个具体搜索结果,会有唯一一个或几个少量的推荐结果(Best link),即近期网站方主推的商品或者活动;而C2C,存在着竞价排名,或某些不能明说的tricks,使得本来就繁杂的页面更加找不到重点,既不能凸显出平台方的主打活动,又没法使得卖家商品在显眼位置,有种两败俱伤的意味。这样看来,似乎C2C更适合分两头控制用户的信息获取结果:卖家方适合“自上向下”的分类模式,使用便于平台方管理的严格层级关系来整理商品信息,让商品必须放置在某一类别层级下(这样,平台方可以利用简单的筛选算法,剔除掉那些商品属性和分类明显不符合的情况);平台方利用“自下向上”的模式,把点状的主打活动以一定的关联方式放置在用户纷繁商品之间,这种超文本的组织结构更加灵活,也更容易跟用户产生定制化的连接(如极有家)。

凝枫说到,其实他们搜索小组做的只是“执行任务”,基本不存在依靠自我意识去调整产品排序,并且这种涉及到“办公室政治”和影响到公司产业发展方向的决策,他们是一点都不敢违背的。搜“苹果”到底是出现“进口新西兰苹果”还是“iPhone6预售”,搜索算法如何修改只是表象,几行代码也就是分分钟的事,而这些可控的因素,都隐藏着背后网站运营高层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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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凝枫公司网站上搜索“苹果”,出现的猜测分类只有“手机通讯”,这种情况实属搜索结果不准确,后来马上修改了过来,不过还是按照搜索的人气,把真正的“苹果”放在了第二位,这就涉及到营销策略了。

所以……
你以为你搜到的是你想搜的东西?其实,那是他们想让你看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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