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情不动手,动手不容情——观《烈日灼心》

容情不动手,动手不容情——观《烈日灼心》_第1张图片

1998年,《李米的猜想》上映,很意外地获得了第56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最佳导演奖。当时,我既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性质的电影节,也不知道这名叫曹保平的年轻导演,只是觉得周迅太棒了,全部片子就靠她一个人而活络起来。后来,看一个关于周迅的报道,曹保平说自己这部小成本电影的成功完全得益于周迅投入而饱满的演出,如果不是周迅,这部片子达不到现在的效果。我段话中有对周迅的激赏,有对整个制作团队的肯定,有自己谦虚的自省,更多的是内心的笃定和信任,挖掘出的潜台词可以是这般:我是一个导演,演员是我亲自挑选的,所有的演出是经过我首肯的,我的片子获得了成功,我有能力也有资质做一名导演。

2015年,《烈日灼心》上映,没有一点意外的获得成功,这时候的曹保平既可以云淡风轻地说这部片子得益于三大影帝以及吕颂贤、王珞丹完美地贡献了各自的卓越演技,也可以略带感慨地说在一个领域就一个题材经过时间的锤炼足以打造一个成熟的专业队伍,人生就是慢慢积累,你训练的时间积累够久,就是技能。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是的,在两部同样是悬疑犯罪的影片中,邓超从单一性格、可有可无的方文逐步过渡到复杂难言、欲说还休的辛小丰。他的帅气无疑成为真正的加分项,那双略带桃花、如潭水般的幽深的双眸道尽了辛小丰在生活中无法诉说的苦闷、忧郁和悔恨。在拍完这部片子后,邓超说这是一个他演艺生涯中震到灵魂的一个角色:“小丰,太不容易了。”

比起辛小丰,方文是简单的,容易的。他已经是一个毒贩,也就是惯犯,被逮捕、被判刑的命运是注定的,也是可预期的,他与警察、时间和命运的周旋是为了自己的爱人,帮助爱人实现她的愿望,一个经过计算后可以正确无误实现的计划,这是自己在世上最后的一个目的。所以,他有条不紊地躲在暗处,随时关注并且看着女友盲目慌乱的四处找寻,只是不能露面。李米在这里是一个为爱死嗑的人,其实方文也是,所以他人生最后的安排是实现了李米想开一家小超市的心愿。我们可以想到,当方文同样躺在行刑台上被注射时,他甚至可以说了无遗憾。

辛小丰,他内心承受的煎熬简直是日日灼心。如果按照影片最后出现的那个第四者供述,真正行凶杀人的是他,那么辛小丰就是一个临时起意的强奸,却碰到的是一个有先天心脏病的女孩,在行进过程中意外致死。他的命运就在那个节点、那个刹那滑入地狱,而本来,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人,本可以过着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平凡生活。

影片中,借用伊警官讲了关于法律的一段话,就是法律不管你有多好,只管你不能有多坏。事实上,一个人不需要学习法律才能判断自己哪些事不能做,不该做,至少在刑事领域内,烧杀抢掠坑蒙拐骗,除了良知提醒你不要去破坏和伤害,本能地也应该知道做了就会受惩罚。可是在生活中,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就刑事案件的统计来看,百分之七十发生于熟人之间。“熟人”,也就是正常人,跟自己一样的普通人,转眼之间就是墙内墙外,有时候是激愤,有时候是侥幸,人总是高估自己的判断和对局势的控制,总是倾向于自己会更幸运,更处于大数法则之外。

但是,没有例外,也不会有例外。在法律上,对人的标准是基本行为能力,一个正常人绝对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思想和控制自己的基本行为,即使是醉酒,也不会糊涂到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中国有句古话:动手不容情,容情不动手,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发生的罪行都是不可饶恕的,都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因为不论是处于何种情绪之下,行凶的那一刻都是对破坏结果持放任态度的,这种放任就是伤害,就是不负责任,就是不道德。

这就是辛小丰的困境,眨眼之间,沦落成了罪犯,这是一个从来不曾想到、也不应该想到的概念。对于他们三个人在这七年的行为,有人觉得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是一种救赎和自我拯救,可是在逃亡的过程中没有拯救,也根本无法完成救赎,只是他们对寻常生活有着更痛的体验。别人每天就生活在阳光下,对一切都已习以为常,甚至爱搭不理,而辛小丰天天生活在心灵的黑暗中,对看似美的善的举动都有着本能的夸张和放大,有时候会让自己好受些,更多时候这些生活的场景更深深地刺痛他和提醒他,这他妈的是什么生活,怎么就突然成了这样,怎么眨眼之间就过不上人的日子。一切都不会逆转,没有解答,也没有结案,不被抓住不代表就是自由。辛小丰最后给杨自道的电话中说:“鞋掉了。”本来好好地穿着鞋走路,不好好走,掉了一只,捡也捡不回来,拖着剩下的一只,丢也丢不掉,穿又不舒服,每天硌着脚,日复一日,其实就等着那只鞋索性也被别人踩掉。

很多逃犯在被抓后都说第一次睡上了安稳觉,悬了太久,终于要尘埃落地。在《烈日灼心》中,有很多辛小丰抽烟的镜头,也有伊谷春给辛小丰递烟的场面。抽烟是抚平内心焦虑的一个方式,一呼一吸之间,容纳了时间和空间,很多事情在这个档口得以残喘。最后一次,是辛小丰带着手铐接不了烟,伊警官亲自把烟放到他口里,然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如果说有救赎,只能是在接受惩罚的时候,善和恶不能从数量上互相抵消,对法律来讲,是以恶制恶,而不是以善制恶。但是救赎也是需要机会和成本的,辛小丰在心里盼着被抓,盼着结束提心吊胆、毫无意义的日子,盼着赎回曾经的一念之恶,这时候对死刑是有预见的。但同样的,人的侥幸和意外心理依然强大的起着作用,总还是对生命有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和渴望,当他最后躺在注射台上时,现实的残酷、死亡的迫近毫无遮挡的来到眼前时,还是因恐惧而震颤不已,怎么会生无可恋,怎么会不想活下去,而这一切都太残忍了,太没有回旋余地了。我们上学时常重复的一句话: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其实,法律最初是在没办法的时候出现的,它已经弥补不了伤害,不论是对受害人还是犯罪人。

从方文到辛小丰,我觉得导演的成熟在于拍出了人的原罪。希腊神话中有一个传说,就是宙斯把创造人的任务委派给普罗米修斯和他的弟弟厄庇墨透斯。普罗米修斯的名字意为“先见之明”,他非常精明,甚至超越诸神;而厄庇墨透斯的名字意为“后见之明”,他生性浮躁,总是意气用事,然后又改变主意。可见人类在创世之初就被索上了心魔的纠缠和挣扎,而摆脱之道唯有理性,回到最初的原点,约束自己的内心。在中国的故事中,扁鹊说自己的三个兄弟都在行医,而为什么只有他被封为神医的称号,是因为他治愈的都是疾病最严重的状态,但事实上,二哥医术更为高明,因为他在疾病初期就可以治愈,而最厉害的是大哥,在疾病根本没有任何端倪的时候就已经纠正。

对于犯罪题材电影,方文是一个已经被导演和观众打上犯罪烙印的罪犯最后的柔软温情和法网恢恢,而辛小丰是一个常人在放纵和欲望之海的善恶交战,法不容情,邪不压正,人的理性和自律就在于时时约束自己,管教自己。国家和社会不会因出现越来越多的善人而变美,只会因每一个人都具有理性而变得更好。

你可能感兴趣的:(容情不动手,动手不容情——观《烈日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