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10年之前,我还很年幼,只有十四岁,是个初中生,坐在昏暗的教室里,拿着不理想的试卷,爱写不入流的诗和小说,对未来,总是看不到头。

那时候,有暗恋几年也不敢表白的女生,有怎么努力也考不高的英语考试,幻想过无数次未来的模样,想着能不能和暗恋的女孩子天长地久,想着能不能成为举世无双的音乐人,想着想着,真没想到10年后的我的生活,会是这样。

10年前的你,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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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林夕在十年前写的这句歌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其实,我还是过分年轻了,没有真正经历歌词里的生活,恐怕真正知晓其中滋味,还要再过十年吧。

每个人最初步的爱情观,应该都是在十三四岁青春期刚刚开始时建立的,一眨眼,十年过去,我的爱情观足以用“沧海桑田”来形容了。

昨天,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刚失恋,她说:别再提,太难受了。我问她这是第几次恋爱,她想了好久,说是第二次。

这段恋爱其实并不能称之为恋爱,因为还没确定情侣关系,男生就离开她了。

她还是会为分开而伤心欲绝。

我和她说:爱情的失败是很容易让人成长的,次数多了,副作用是麻木。第一次分手会痛不欲生,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第二次分手还会嚎啕大哭,依旧控制不住心中的悲痛,第三次,也许会哭,也许会难受,可好像哭一哭也就过去了,第四次,只是会不开心,睡几觉就不在乎了。

说完,我想起我在新书里写的一句话——

感情是消耗品,时间长了,就成了奢侈品。

几番消耗之后,我们都不敢再对谁倾注百分百的感情了,即便敢,即便想,也悲哀发现,做不到全身心去爱一个人在乎一个人了。

我可能过于固执地认为:一个人的世界里只有爱情,那个人得活得有多失败,没了爱情,就一无是处了,更糟糕的是,有了爱情,好像依旧一无是处。

是固执了。因为我也在害怕:一个人连爱情的破灭都不会让他有波动了,他拥有的一切,真的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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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价值吗?

我问了自己很多遍,都给不出答案。

我只知道,无论如何要学会对爱情忠诚,不可迷失方向,也不可踏入泥潭,从迷途中归来的人,总会惹上一身风尘,从泥潭里爬出来的人,终归洗不掉一身泥泞。

真不知道,十年后的我,会是怎样,十年后的你,又会是怎样?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谁能知道自己十年后的伴侣究竟是谁,会长什么样,是什么性格,与自己怎么相知,如何相爱。别说十年会彻底改变一个人,在恋爱中,半年便是天差地别。

我身边唯一一对正在经历爱情长跑的朋友,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们在高二相恋,到现在,好像七年了,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久的恋情,我也期待他们的婚礼,给我愈发悲观的爱情观增添些彩色。

没几个人能有爱情长跑的,我没耐心,大多数人都没耐心。

所以,我不敢想象十年后的我到底是怎样的,我会娶谁呢,身边躺着的那个人,会是深爱的那个人吗,想想就觉得头疼。

就如同二十四岁的我,提及婚姻是排斥的,想想就觉得,太早了。我不知道三十岁的我会不会渴望婚姻,我也不知道,十年后身边的人,还在不在我身边。

十年之后,是太远的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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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的我,过着绝对让少年时期的自己羡慕的生活,我想,14岁的我,会嫉妒死我现在的活法,并且会指着我鼻子骂:最讨厌你们这种虚伪的成年人!

到现在,我还是讨厌极了真正虚伪的人,可我也没办法活得像14岁那样,有脾气就发,有不爽就说,有恨就恨,我好像,学会了隐忍和克制呢。

可也是隐忍和克制,让10年后的我,终于失去了全部耐心。

因为,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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