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里有骨头——读《水浒》初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我一直就不太喜欢看。

    跳跳小的时候,我们玩闹,我常常忘记“尊老爱幼”这四个字,他总是被我很有份量地踩倒在地板上,笑得喘不上气:“好汉饶命!” 我不许他喊我“妈妈”,“好汉”二字让我觉得自己英姿飒爽,挺帅。

  可我却无法接受《水浒》里面“好汉”这个概念,尤其对李逵,我真是是极端地厌恶。他动辄“一时杀得兴起”,这种作风不是忠直可爱,完全是变态冷血。这种厌恶在他欲将朱仝搞上山去,为断其后路,居然一斧下去,将其看顾的一个玉雪可爱的四岁小衙内劈为两半时,达到了顶点,以至于无论后面还有什么戏份,或任何反转,都无法动摇这种极端恶劣坏印象的丝毫。

      不喜欢《水浒》,还因为其中无甚美女。纵然不能眼见为实,我还是愿意在书中看到“杏眼桃腮”、“鼻腻鹅脂”这样的词语,来满足我一向对美人的诚挚爱好。说到这,我不由想到跳跳同学的两个妈妈,是我几无交往却心向往之的。一个是医学博士,善写文章,会练书法还能弹古筝,重要的是样貌风度也很好;而另一位,更是纯粹出于我对女色的喜爱,她腿长个高,容长脸儿,眉眼有神,短发飒爽。放学时分,乌压压的人堆里,没戴眼镜,我也能一眼看见她。

      呃,扯远了,回来继续牢骚。

      所以我不喜欢《水浒》。女人本就少,兼又多是母大虫、孙二娘这样的凶悍之辈,好不容易有点姿色的,必须要放荡淫乱,必须要挖肝剖心,死相极惨。惟有扈三娘德才兼备,艺高貌美,却又下嫁给王英王矮虎这个挫男。他好色下流,第一次出场就抓了清风寨的漂亮坏婆娘,经宋江说情,勉强放了,临走还不甘心地“叭叽”亲了一大口——尤其不能理解他为何痴迷于红色小花袄,每次出来打架斗殴都一派喜气洋洋。

每每不得不硬着头皮翻看《水浒》,我总会阴暗地揣度,施耐庵八成吃过什么难以启齿的亏,才会如此厌恶女性,真真几近变态。这样暗自诋毁着,我才能找回一点平衡,耐着性子再翻上几页。

      四大名著中,我当然最喜欢《红楼梦》啦,理由恰与《水浒》相反。但是即便是《三国》,也比血腥暴力、三观不正的《水浒》强点,起码更多的人脑瓜好使,毕竟文化人,打架也打得精致。

      强扭的瓜不甜,我这么囫囵吞枣地翻翻,《水浒》的内容我也记不住什么。虽然它贵为四大名著之一,但在我眼里,它却没这么可亲可爱,我固执地认为我没有鸡蛋里挑骨头——骨头渣明明时不时要咯牙一下嘛!当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你恰巧喜欢它,相信一定有比我不喜欢多得多的、而且极为正派的理由。只要你不甩我一句"you can you up"——呃,你开心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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