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我年轻的时候——指我十三四岁时,也就是我初中那段时间,我在乡下迷雾漫漫的校舍中,偷偷读完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那时读书的标准很单一,因为我们那里是一个小地方,信息闭塞,很难判断眼前的这本书是好书还是坏书。所以我就找来了一本名人词典之类的小册子,把上面能够上榜的作家名字都记下来。我再挑选一些我听过的,或者我没听过但名字很吸引人的作家记下来,尽可能找他们的代表作读。当然,其中还有一条硬性的标准:这些作家必须都死了。还活着的人所写的书,我往往没有多大兴趣。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死人的兴趣大过活人。

毛姆的名字上了我的那一页草稿纸,乍眼一看,你还以为他姓毛,颇有亲切感。他的代表作名字也起得很好:月亮与六便士——就像是一个美丽童话的名字。当时看到的这本书是一个很老旧的版本,书里的主人公叫做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很绕口。读完之后,很多东西忘光了,只隐约记得主人公的名字。最近我再次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版本换新的了,封面也做得很好,主人公不再叫思特里克兰德,而是叫做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这位斯特里克兰干了什么呢?长话短说吧,他本来是一个股票经纪人,一位金融家,他有钱,有漂亮的老婆,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然后有一天,不知道他犯了什么中二病,抛妻弃子、抛弃财富家庭、抛弃社会地位,只身到了一个小岛,目的就是为了画画。从此以后,他住的地方、吃的东西,完全和乞丐差不多。最后他死于贫穷与疾病,但他坚持画画,完成了伟大的作品,实现了自己对于艺术的追求。

以上便是《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主线。你听完这个故事,你大概会判断到:“喏,又是一个盛名在外的作家宣扬追求理想的陈旧的宣言。”这个结论下的有点仓促,因为当你读完这本书——我是说仔细读完,你就会发现这样一个近乎套路的故事主干上,长着密密麻麻的刺,随时刺痛你的肉体与神经。

我们必须承认,追求理想是一件美妙无比并使我们的人生获得意义的事情。那么斯特里克兰的做法怎么样呢?他有了家庭,有了老婆孩子,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要走了。”说完之后,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的亲朋好友以为他被哪个狐狸精勾搭跑了,他的老婆很悲伤。但当知道斯特里克兰是为了自己画画的理想出走时,她的悲伤变成了憎恨。因为她知道,一个男人为了别的女人而离开,总有一天会回来;但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离开,那就不可能再回来了。

斯特里克兰脱离了这个世俗的社会,也抛弃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大概在他的眼里,所谓的“责任”根本就是伦理道德施加在他身上的“人性的枷锁”。这套枷锁捆住他的手脚,把他拴在灵魂的禁锢之柱旁,使他永远不得翻身。终于,他逃脱了这种禁锢,表现出来的就是他在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毛姆想宣扬一种什么样的理念呢?他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在追求理想这件事上是一个楷模,但除此以外,他是个人渣。这不仅是我的观点,我想同样也是作者本人的观点。当斯特里克兰穷困潦倒地接受别人的援助时,他从来不说谢谢。别人不给,他还会破口大骂。他从来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别人骂他也好、讽刺他也好,他根本无动于衷。最难以让人接受的是,当斯特洛夫力排众议收留并救治了他之后,当斯特洛夫的妻子和他跑了以后,他的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说:“是她要跟我走的。”斯特洛夫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他不愿看到妻子跟着斯特里克兰在外面受苦,就把房子让给了他们,自己搬出去了。斯特里克兰欣然接受这一切。

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到的是斯特洛夫对妻子无限制的爱与被爱绑架之后的懦弱,同时,还有斯特里克兰对救命恩人的伤害与他的无耻。纵然他是斯特洛夫眼中的天才,天才往往有不合世俗的一面。但斯特里克兰的表现不能称之为不合世俗,可以说,他视周围一切的人为蝼蚁:他的妻子、孩子,他的朋友,他的救命恩人……对于任何人他都可以用“他妈的”三个字打发。这种反世俗的行为艺术是常人难以理解的,所以斯特里克兰注定有——也必须有一个悲哀的结局。他得了麻风病,死得很惨,同时他的伟大作品也付之一炬。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令人扼腕又不可抗拒的意象,这表明社会是世俗的,反世俗的个体可以取得成功,但注定要在世俗中烟消云散。

通常大家会认为《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关于现实与梦想、生活与艺术纠葛的故事,但实际上毛姆用他手术刀般的笔法向我展示了更深层次更庞杂的人生元素:被群体洪流淹没的个体、被爱情漩涡吸进去的迷途者、装腔作势的上流社会、夸夸其谈的市井无赖……当你把一团糟的生活用刀割开,里面涌出连续不断的暗黑色的血液,你就会明白什么爱情、事业、梦想、理念……所有的一切,通通不值一提。你可以选择苟延残喘,也可以争取迎风弄潮——总而言之,对人来说,“活着”这两个字本身就是对活着一事最好的注解。

斯特里克兰死了,在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他的作品展示了他那让人不禁赞叹的天才,墙壁上绚丽的色彩、斑驳苍茫的故事似乎让他参透了他一生追求的神秘的美的力量。外面海风阵阵,夕阳西照,雁鸥翱翔,锦鳞游泳,这是多么美好的场景啊。然而再看斯特里克兰一眼,他变成什么样了呢?他已经死了,一具陈腐的尸体散发出疾病与死亡带来的腥臭味,他的屋子周围无人来往,几乎成为一片原始森林。他的家人不允许在本地的小河取水喝,不然就会被烧掉房子。他与新婚的小妻子有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已经死掉。当他闭上最后一只眼睛,遵照遗嘱,他的最伟大的作品随着他的尸体消失在火海之中。斯特里克兰所追求的纯粹理想在此刻消亡了——或者我们可以换种方式去理解,一个艺术的灵魂与一具冰冷的尸体在自然生命终结的刹那,利用赫菲斯托斯的力量,完全交融在了一起。这是他生前抛弃一切极力追求的境界,而要想升华入此境,必须付出生命。

这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也是生命与死亡的矛盾。人在生前苦苦寻找的东西,只有等死了才会降临。就像挖井之人常无水喝,筑台之徒多居马棚。古往今来,那些被写上史书的名字,怎么也料不到死后会被放进博物馆,或者在充斥着地摊文学的路边书店中,找到一段关于他的传奇故事。秦皇汉武是这样,斯特里克兰是这样,毛姆是这样,你我也是这样。一个震撼时代的超级个体——像柏拉图所说的哲学家、尼采所说的超人、东方哲学家所标榜的圣人——他们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闪光夺目。但放进宇宙的背景,他们又有什么样的地位呢?你看,前面有一条河流,河边有一头牛,牛背上有一只苍蝇,苍蝇的腿上有一根没刮干净的腿毛。是的,世界很热闹,我们就是那根随风摇摆的腿毛。

所以,我们应该追求什么样的人生呢?对此我早就有了答案,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又一次验证了这个答案的正确性。那是金句频出的全书最精妙的一句话,即最后一句话,这便是我人生的格言:

一先令就能买十三个上好的牡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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