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世界,更喜欢你

我从未听过那么理所当然的情话:

“我没怎么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乔一将她的青春写进了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书中记录了她嘴贱毒舌的哥哥观潮,在平时的生活里,观潮插科打诨欺负妹妹。“去年我表姐生了二胎,大儿子闷闷不乐,吃满月酒时观潮眉开眼笑地跟人家说,恭喜啊,以后做错事可以找她背黑锅——可见我小时候过得多么悲催。”

乔一跟观潮总是在互怼着,但这一切,都是源于爱吧。很多时候,我们敢对一些人撒娇耍浑无理取闹,只是因为在潜意识里相信他们不会离开。胡闹,何尝不是最有分量的依赖。

乔一有一个闺蜜,叫郝五一。出生富裕的郝五一为了不让贫穷穿不起名牌的乔一独自被同学笑话,整天和她一起穿杂牌子撒欢。而乔一也为了不让忘穿红色校服的郝五一一人难堪,刻意去换了蓝色的校服。“郝五一跟我说,那是她长这么大最丢人的一次经历,却因为我让记忆温暖无比。那时候她就觉得,我是她一辈子的朋友。”

很多时候,有些人出现在我们的世界里,只是为了证明缘分这回事,并没有太多意义。所以那些为数不多的长久相伴,自然就是弥足珍贵。我羡慕她们的友谊,同时也在庆幸,自己的身边就有那么多愿意一直陪伴的朋友。

书中更多的笔墨写的是F君。F君是乔一的老公、是她从中学时期就暗恋的人,因为他的存在,才完整了她的青春。

相爱的人在一起久了,就会变得越来越相像。有一次乔一看《左转》,提到春秋时文姜跟亲哥哥乱伦,齐国皇帝为了她直接杀了鲁国皇帝时,在旁边批注:五湖四海皆兄弟。几天后再去看,发现多了一行F君的笔迹:天下流氓是一家。“他以前挺正经的一个人啊,怎么现在这么不正经了!”

与F君一起去看《疯狂原始人》,看到爸爸为了保护家人,把他们一个个扔到绝壁对面时,乔一哭得稀里哗啦。

父爱是温柔地印刻在血脉中的守护,很多人自出身就拥有,但乔一从来没有感受过。十几岁时,她幼稚地以为不会爱上任何人,因为不确定自己是否有爱人的能力。但F君却告诉她,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根植于每个人的生命之中,无论周围的土壤再怎么贫瘠,它都不会消失;只要有人唤醒,它就一直都在。

我以前在书里看到一句话,印象很深。说是在人的一生中,遇到爱什么的都不稀奇,稀奇的是遇到了解。看到F君那么了解乔一,关心她的点滴,不由得心生羡慕和感动。

他们也有过争执。某次吵架后刚好听到一首歌:“我的小鬼小鬼,亲亲你的眉眼,让你喜欢这世界。”乔一认为,歌词儿写的就是F君啊。她心里委屈的要死。突然,F君闷闷地说:“可是……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作为旁观者,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乔一的感动。我任性,你说我与众不同;我固执,你说我持之以恒。我的任性在你眼里都是英勇无畏,我的粗心在你看来只是不拘小节。其实我都知道,你也不是天生好脾气,只是喜欢我啊。

书的最后说:车堵在路上久久没动,这里空气不好,城市太大,人潮拥挤,我有一万个不喜欢这里的理由,可我爱的人在这里,我就在这里安了家。

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10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在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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