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败局II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退民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给企业家们一次机会。然而,地方政府舍不得孩子,还想套着狼。当企业发展迅速,既解决了就业问题还能创造税收。可当企业想上市或者跨地域建公司厂房经营时,遭到政府的猜疑和不信任。本是辛辛苦苦的创业者,成了他们眼中一个职业经理人而已。政商之间的博弈关系,失败者终是商人,即使政府可能会被欺骗。

大败局II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民营资本不是任何领域都可进入,有些钢铁、电解铝等上游的产业被国企垄断。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要为民营企业扶上马送一程,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在明知非法的情况下还会提供资金,但这杯羮不是你想分就能分。有意思的是遇到宏观经济调控,受灾的往往都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坐享渔城。

在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难免需要冲破现有的体制束缚,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经济要发展,而制度规则又跟不上,是要维护拖后腿的法律,还是要放手助推经济发展?成了政府的一道考题。选择了后者,出问题了就只能“法罪错位”了。既不否定犯法的行为,又不承认犯了具体哪门子法。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都因政府而日落西山。产融结合成了不少企业家的方向,利用金融资本的整合获得资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有的人陷得太深忘了实业,有的人有了资本就处处放卫星,无序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

你可能感兴趣的:(大败局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