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蓝蝶之谜之荆棘杀手》偶感

    最近一段时间我在看一部《蓝蝶之谜》的民国破案剧,只可惜错过了前几个对案情的认识,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每看一个案情都要写一些个人的心得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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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其中一个案件人物孙一宁本是一个单纯、天真、不问世事的女孩子,只因一次惨痛的经历促使她走向极端成了连环杀手,有时候我也曾想,究竟什么使她变成这样?她一连杀了两个当年出卖她的同乡,原因就是这两个同乡一个为个人的前途出卖她,一个是为利益出卖她,所以对于她来说这两个人是该死的,当然最应该死的是那个当年强暴她的人,不仅为她自己,更为她惨死的哥哥报仇。

    从这里看到,她的这些所谓的正义完全是因为个人的利益、名誉受损失的前提下产行的,如果没有临到这些祸患,她会不会这样就不好说了。因为在人的观念里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若犯我,我必犯人”,可以说都是在个人都是个人的利益受损失才显出正义感,多少带了点自私的性质。

    还有,她在六年后看到那个坏人不仅没有得到的法律的制裁,反而越活越滋润,这也使她心理很不玩意儿,因此埋怨天没开眼,便采用自己的办法报仇。有一句话说“善恶终有报”,即使要报应恶人,也要等待时机的,正因为她那一句埋怨的话,最后导致她仍然死在那个恶人的枪下。从这里也让我看到人过去纵然再悲惨,也是过去式了,对于过去不管是好还是不好,都要学会接受,然后放下,不应该总是记在心里耿耿于怀。至于人的好坏,人也不应该去插手,更不应该去做那些“替天行道”的理,而是要在这个人身上吸取一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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