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8

张清的日精进第119天

中国有句古话,无商不奸。

辞海是这么解释的:

无商不奸,贬义词,

意思是不奸诈就不能作商人,

亦可理解为商人都是奸诈的。

可这句话,真是这个意思吗?

不对。

“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

原意为“无商不尖”。

古代时候买米以升斗作计量单位,

所以老百姓也叫“升斗小民”就是这个意思。

卖家在卖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

在客户交钱之后,商家会另外往米斗上再加入一些米,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量好米再加点添点,慢慢变成古代生意人的一种习俗。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让一点。这是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慢慢就有了“无商不尖”之说。

当然不光是卖米,“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就是卖布行业的规矩,

“无商不尖”成了一种古代中国商人的一种约定俗成的道,但凡生意人都懂。

到了80年代再次开放之后,原来的无商不尖,不知怎么就变成了无商不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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