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对不起”我说的太迟

家里黑色的别克车已经闲置很久了,因为温控器一直没修好,空调罢工,夏天热的时候全靠开窗通风透气,冬天冷的时候就要依赖棉袄御寒了。

去年买了一辆大众朗逸,黑色的别克就光荣的下岗了。这几天我和老公都要用车,我就被欺负,开着等待进修理厂的小黑别克走亲串友。

车子开到母亲家路口时,就看见我的金毛像极速奔跑中被紧急勒住的马儿一样,两个前蹄高高举起,完全想要挣脱缰绳的架势。

直到我将车停在门口,跟它打招呼,它才镇定下来,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和车。

我才明白过来,它欢呼雀跃的对象是那辆车,不是我。

因为它曾经坐在后座上看过沿途的风景,脑袋伸出窗外吹过夏日的热风,也静静的趴在座位上忍受过晕车的痛苦。

第一次带它回家时,坐的就是这辆黑色的小别克。我抱着小小的它,车子在黑夜里穿行,我们都看不见它的表情,只有手掌中它一起一伏的肚子证明它还活着。

一路上它都是安安静静的,乖乖的躺在我身旁,没有乱叫乱跑。回家时才知道它一路上都没有睡觉,眼睛睁着眉头却是皱着的。不知道是晕车还是离开自己的妈妈想家了。

自此,它便成了我们中的一员,我让它叫我姐姐,它也有了自己的名字,每次喊它,就会飞奔着跑过来,好几次都傻傻的撞到门上,但马上又爬起来冲着我们撒娇打滚。

刚开始还心甘情愿做它的铲屎官,但两人白天都要上班,没有时间训练它上厕所要去固定的地方,所以下班回来就能看见被它祸害的家。

小金毛渐渐的长成了大金毛,而我们还没有训练好它,所以就将它赶到了外面,它一个人住在库房里,这样至少家里能够干净点儿。

没想到这一放就再没有接回来过,直至后来又狠心的把它送到父母家中养着。

开始时,我和老公会带着它到处兜风。牵着它逛逛公园、散散步,看着它一扭一扭的小屁股跑的欢快;也会将它安置在车后座,带它看看大好河山,通常是去母亲家。

有一次,我和老公去上班,它一个狗待在院子里太无聊,就发挥天性,在院墙边打了个洞钻了出去。大概是出去找我们,在各个街头巷尾寻找我两的踪影,但是终究还是没找到。就在寻找的路上遇见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儿,圆圆的脸蛋,穿着黑白相间的条纹衫,它就控制不住自己(在狗的眼里,黑白相间的颜色是最美的),扑上去跟那个小孩儿玩儿。结果小孩儿吓的大哭,孩子的妈妈报了警。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听旁边桌子的同事讲述,他还说,可能已经打死了,这种野狗有传染病,伤到人就不好了。

我和老公都没来得及付钱就冲出饭堂,到了派出所才打听到,因为它对谁都自来熟,跟派出所民警玩儿的很开心,大家都不忍心打死它,打算圈养起来的。

这件事之后,我们就将它送到了母亲家里,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从此,金毛狗狗变成了看家护院的土狗,一根狗链拴住了它的狗命,决定了它只能像土狗一样忍受风吹雨打日晒,再也不能进家门,舒服的躺在主人的沙发上,冬天温暖的火炉也不属于它,春夏秋冬它只有厚厚的毛发和长长的锁链陪伴。

雨雪天气也会给它换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但是总是愧疚的,本应该在家享受的……

小金毛,姐姐对不起你。

我知道,你一直没有忘记你的主人,没有忘记最初带你回家的那些人那辆车,因为他们身上有你熟悉的味道,一种家的味道。你怀念那种家的感觉,依恋那种被呵护的温暖,想要重新回到那种幸福里。

但是,姐姐不能满足你,因为我们都变了。你变的难以驯服,而我也变的越来越不在乎,所以,你也开始不和我玩儿了,开始对我冷漠,有时甚至冷冷的看着我,即使我不停的喊着你的名字。

对不起,我早就应该向你说的。我接纳了你,却没有好好照顾你;我带你回家,又将你送出去。也许你还记得我,记得我为你洗澡,给你喂食,领你兜风,记得那个温暖的人,却不是现在这个忽视你的人。

我的小金毛,愿你坚强如初、温暖如初、快乐如初……无论在何处都拥有一只狗的血性和忠诚,让别人见过你就忘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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