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这是什么?”
后面链接了一篇长长的文。
那是我写的一篇小说。因为技术白痴的缘故,发到了化工系的考试版。那里满版都是各类考博考研复习参考资料,我的帖子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插足其中。
“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帮我删了吧。”他的名字显示是版主。
“写得不错。我帮你转到灌水版吧。”
“哦,谢谢……每次上水云间都感觉要迷路……”水云间是Z大的校园bbs,人气一度爆棚。
“以后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我教你。”
说这些话的时候,2004年已经快走到头。我在Z大的最后一个学期即将开始。
水云间对我来说永远都是一个黑色迷宫,我始终没弄懂那些界面和路径,每次都跌跌撞撞,坑坑洼洼,走到哪儿算哪儿,只记得水云间聊天的界面是黑色的背景,打出的最后一个字后面会有个标记一直闪啊闪啊,像一部黑白默片。
上网的时候,习惯在水云间挂上号,并不发帖和说话,不过那之后常常能碰见他,大约他是版主,而且也即将毕业,有富裕的时间上网。所以,对于水云间唯一明了的印象,几乎只是关于他。
那时我研三,他大四。他习惯叫我姐姐。
他有些口头禅,比如ms,比如patpat~。
后来留了彼此的电话,他常给我发短信。
“jj今天去哪里玩了吗?”
“ms不开心?Patpat~”
有一天,他发给我一张大合照。一群年轻人对着镜头露出“茄子笑”,背景是西湖边的柳树。几乎是清一色的男生。
“今天和同学出去拍的。左边第二个是我。”
清秀,瘦高,和我想象中的他十分贴切。
毕业后,他去了东北D城的一家国企。
“本来想约jj出来见见,怕jf吃醋就算了。有空jj和jf来D城玩。”
那时,我正谈着一场天南地北的恋爱,和他常说起。
毕业的那年,是我的本命年。丢了三个钱包,进了七次医院——每次都是急性阑尾炎,最终一次手术彻底了结——,失了两次恋。这些,他都知道。
我和他之间曾写过许多的书信,这些书信随着我不停地搬家,从这个城市的一头奔走到另一头,却始终还保留着,只是那时候的新鲜欢喜,如今只剩一纸泛黄。
不记得第一封书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想来那时候应该电脑已经十分普及,电子邮件也已十分平常,但和他之间,竟从来没用过电子邮件,只写在满满的纸上。有时一封信可以写一个月,厚厚的一沓,全是些零零碎碎,有时我的信才寄出他的信便到了,各自说各自的话,却也看得欣喜。那些书信,在他离开的那天,都还给了我。
2006年的生日,收到他订的鲜花和蛋糕。
“天堂鸟、玫瑰、百合、满天星、情人草……”胖胖的AE女同事在旁边只扫了一眼便合计出了一道算术题:“加上包装纸和邮费,这束花估计起码三百块。”
二
第一次见面是在圣诞节。
“明天是圣诞节,我去陪你吧。”
他到的时候,是朝阳初升七八点的早晨。
那天的场景至今还记得,我甚至为此写过一首“诗”:记忆里那个冬日的早晨,美丽得像个新娘……
他一下车,我便认出了他:背着大大的背包,抱着一个大大的毛绒公仔,越发显得身材瘦长。他迎面走来的时候,那些暖金色的阳光就漂浮在他的周围,随着脚步一漾一漾……
等他走近了,我却不好意思地低头转身:
“往这边。”
他追上来:
“送给你的。”
我接过毛绒公仔,用力地抱了抱。是只粉色的大熊,身子软软的。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傻瓜,原来是长这个样子。”然后呵呵地笑起来。大概我的样子的确冒着许多傻气,他后来便总叫我傻瓜。
等到了房间,他从背包里掏出几个大罐子。
“这个是巧克力,这个是开心果,听说吃了会很开心。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每天吃巧克力和开心果,就会开心了。”
“那吃完了怎么办?”我装作发愁,心里却是甜蜜蜜的。
“吃完我来陪你吧。”他站起身,很认真地看着我。
“你真想好了吗?要不要……我过去陪你?”
“那里离你家太远了,怕你不习惯,还是我过来吧。”
后来我常想,如果当初我坚持过去陪他,我和他之间会是怎样的结局?或许,我们依然无法在一起,只是,至少离开的那个人,不会是他。
“抱一下。”他伸出双臂。
“不要,你转过去。”
一直很喜欢那种画面感:女人从背后抱住男人,脸贴在他的背上,然后说着暖暖软软的话。
那天,那个画面就映在那扇透着暖金色阳光的玻璃窗上……
只有一天的时间。我们一起去了西湖,公交车上人很多,我们面对面站着,他一直牵着我的手。从断桥到涌金门,从柳浪闻莺到吴山广场,刚好华灯初上。在一家饰品店里,我选了一面木质的小镜子,我记得那上面印着三个字:“谭木匠”。
“这是你送给我的,我要一直带在身边。”我把镜子装在包里,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随身带着。直到很久以后的一天,下班的时候收拾桌上的文件,那面镜子大约夹在其中,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发现已经摔坏了。当着同事的面,我竟失声痛哭。
“这是他陪我一起买的。”我的声音轻得像是自言自语。
从吴山广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公交车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坐在后排,他转身想吻我,车子却在那时猛然颠簸了下,两人竟互相碰到了头,忍不住都笑了。
晚上洗澡的时候,特意把脚丫子抹了两遍沐浴露。心里打算的是两人分头睡。
没想到他一掀被子就躺到我身边了。
“哎呀,你怎么睡这头来了?我还想着你会自觉睡另一边,特意洗了两遍脚呢。”
“哈哈,傻瓜。”
他说话的时候摸了摸我的满头乱发。
“咦,你戴的这个是玉吗?”他脖子上挂了个玲珑的玉坠。
“送给你。”
他取下来给我戴上。
“明年我就来陪你。”
不知为什么,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总有些不安。他那时的单位,是个众所周知不差钱的地方。而我,还在一家私人广告公司里混着最底层的文案,拿着不够去看他一趟来回机票的薪水。那时,我的确想过也许我辞了工作去他那个城市是更好的决定。
“至少如果在一起发现不合适,我可以一走了之,可以回到这里,可以重新开始。”
许多年后,我对好友珠珠说起当年没有坚持自己去他那座城市,依然耿耿于怀。
“真的想好辞职了吗?”
“我来的时候,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工作相比爱情,就像日用品和奢侈品,工作哪里都可以找到,爱情,一辈子也许只能遇上一次。我觉得好像就是对我说的。”
他的手伸进我的睡衣,然后很快又撤出,将我的衣服拉好,只温柔地抱了抱我:
“留着下一次,下一次我来陪你的时候。”
我俯身在他的胸前,听他急促有力的心跳。
三
那之后,我们依然写信。
第二年的四月初,他正式离职,回到了山东老家。
“五一节我姐结婚。你来我家吧。然后我们一起回杭州。”
去之前我让一个美女同事陪我去挑礼物,在西湖边的一家店里,选了一幅手工皮画,画风有些波西米亚。想着挂在他姐姐的新房里一定很美。
还买了许多笨重又不值钱的杭州土特产装了满满一箱子。
我记得走的那天,是一个朋友送的我。那个朋友打了车来接我,帮我把箱子搬上车,送我去了火车站。那个时候似乎朋友比现在多许多。
“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第一次去人家家里,应该的吧。”
“要我说,你还是空手去的好。”朋友似乎对我的“所作所为”很生气。
“早知道不让你来送我了。”
“反正以后也用不到我送了,他不是要过来了吗,呵呵。”
“我也不想再坐火车了,坐怕了。”我笑笑。
“你们两个也真不容易,那么远能走到一起。”朋友似乎终于消了气,“佩服。”
心里忽然又有些不安。
到他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九点,家里看上去喜气洋洋,桌上摆了许多喜饼——是自家做的白白胖胖巨无霸点了红的大馒头。
临睡的时候,他妈妈让他递给我一样东西,我一看,是一条超大号的红内裤。
“我们这里的习俗,喝喜酒的时候要穿红内裤,你就套在自己的外面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床,便随着他姐姐去拍婚纱照,他却是不能随着同去的。当地有个很大的滨河公园,在那里一直拍到中午,我穿了一双中跟的皮鞋,也已经累得腿肿脚麻。许多年后,在一位朋友的微信圈里,竟又看到那个滨河公园的照片。
接着是去新房,到了新房我便意识到自己买的那幅画有多不合宜了,不但似乎没有合适的空处可挂,而且和现有的装饰摆设完全格格不入。
不过这些都没有影响我的心情。那次在他家呆了两天,参加了一场礼俗严谨的婚礼,见了他的一帮同学——坐着聊天的时候他一直牵着我的手——逛了街市,看到了许多长得奇怪的海鲜,还有超级大个的花生,胖胖的白面馍馍……然后,在一个有着薄雾的早晨,和他一起离开了那座整齐的村庄,坐上了开往杭州的火车。
安顿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工作。
工作并不好找,杭州没有大型的化工企业。我陪着他在周末的人才市场上,在毕业生招聘会上,挤进一个个招聘展位,读每一条招聘信息,然而,合适的岗位很少。
最后,在一家展位面前停了下来。
负责招聘的是个有点上了年纪的中年人,瘦瘦的脸上戴了圆圆的眼镜。中年男子仔细看了他的简历,然后抬头看他,满脸不可理解的讶异:
“你原先的单位比我们好不知道多少倍啊。怎么想到离开的啊?”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连忙挤上前:
“因为我在这里。”
“哦。”中年男子看了我一眼,大约看我面善,脸色缓和了许多:“呵呵,那到我们单位会不会委屈了哦?”
“不会,只要在杭州就好。”我抢着回答。
“那好。简历我先收下了,回去再电话联系。”
一周后,他收到那家单位的复试通知。然后,很快定了下来。上班地点在滨江最偏远的地方,单位提供宿舍,工资不到以前的一半。
然后,我很快找了新住处,从偏僻的城北搬到了城东,那里,他们单位的班车可以直达,而且,比原先的房间大了许多。有时他住宿舍,更多的时候,是过来陪我。他们正常下班时间是下午4点,很多时候,我下了班,他便做好了饭。
四
对于那段时间的记忆,就像是一段温馨的家常日子,我们似乎从未吵过架,大约都属于慢性子的人,脾气也都随和。他也照例喜欢摸我的头,照例喜欢叫我傻瓜。
他知道我喜欢看动画片,就给我找了许多论坛里的链接,然后下载下来——那时网络电视还没有普及,视频并不好找。《福尔摩斯》,《柯南》,《灌篮高手》,多啦A梦全集,宫崎骏全集……都是那个时候他给我一集一集下载下来的,在他离开之后,曾经陪我度过许多个一个人的夜。
后来,我开始写博客,写小说,再后来,我再次碰到了那个人,那个曾经在我生命里短暂出现却彻底搅乱我生活的人。我发现,我依然迷恋他。虽然我们一直没有见面,甚至没有通过一次电话,没有许诺过任何什么,可是我仍开始越来越不安,像藏了秘密出了轨的女人,心中充满了忐忑和愧疚……我决定坦白。
那个晚上,他就躺在我的身边,我却睡不着,也开不了口,我甚至不知道我想说什么,想要怎样。我只知道,我必须要让他知道我的犹豫和不安。我开始写了长长的信,写得飞快,写得凌乱。然后,交给他:
“我出去走走,一会再回来。”我没有勇气看着他。
等我回来的时候,却找不到他的人,那封信,留在了桌上。
打电话,没有人接。
我拿起那封信——我写完竟没有好好看过——我都写了什么啊!我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蠢事。
我飞快地出了门。
凌晨12点的老小区,树仿佛多了起来,到处都是影子,奔跑的脚步声尾随着自己,在寂静的夜里每一声都格外心惊,几个圆乎乎的影子突然从灯下、树丛中窜出,发出远远近近地喵呜声——那样的老小区,总有许多流浪猫,在夜里像一个个踪影飘忽的精灵。
手里的电话还在发出嘟嘟的盲音。他不肯接电话,不肯有任何消息。这么晚了,他会去哪儿?会不会有危险?天气这么冷,会不会着凉?真不该写那样的信。我有些后悔,我原以为只是坦白自己的纠结,却不想,那对于他便是掷地有声的伤害。
找不见,电话依然不通,因为出来的匆忙,我并没有穿外套,脚上也只套了双拖鞋,寒气跟了一路这会终于瞅准了机会四面狙击,迅速占领身体,蚀骨的冷……
为什么不肯接电话,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了,为什么要让我担心……我开始有些生气,然而无计可施,只能对着这茫茫夜色不知所往。
“看到信息报个平安。”
我给他发了信息。
回到房间,整个人像完成了一场战斗,无边无际的疲倦。也许背负了太久的心事终于说出,也许是真的太累了,我竟很快睡着,一觉醒来,竟是从来没有过的香。
“我走回宿舍了。”
他的短信,时间是五点。
那天,他竟是在寒夜里走了整整五个小时,从城东,到滨江那个最偏远的地方……
五
之后的那个周末,他过来收拾东西,将我所有写给他的信留给了我,他说不属于他的他不想带走。在他走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竟是将电脑里所有他的照片删去,仿佛怕谁窥见自己不堪的背弃。直到很久以后,当我想起他却想不起他的模样在电脑里寻找关于他的印迹,却找不到关于他的一点影像,我才想起当时是如何的绝情。
他离开没多久,我便找了新的住处,是城中心一套两室一厅的简装房,合租的是一个创业男,长期在外地,除了看房那天见过,后来再也没出现。
知道我要搬走,隔壁合租的85后男生很意外: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走?”
那是个个子矮矮微胖的男生,每天下了班喜欢坐在客厅里看《乡村爱情故事》——那时还是第一季,王小蒙和谢永强还在处对象,演王小蒙的还是个小眼睛单眼皮的跳舞出身的女生,谢永强还很瘦还没变成胖大叔。许多年后曾在骑车去公司的路上遇见过他,依然还是原先矮矮微胖的模样,而我刚刚结束哺乳假回到公司上班。
“男朋友都丢了,不好意思再住了。”我喃喃地说。
“这有什么啊。”
“对啊,这有什么啊。”隔壁另一个男生闻声也走出来接了话。两人是同学,合住在我隔壁的大房间,都是IT男。
“不了,还是搬走吧。”我努力地笑笑。
“那好吧,以后常联系。”
新的住处只住了不到一个星期。
那个周六的清晨,我还没醒来,便被一阵嘈杂的人声惊醒,睁开眼,眼前站了三个陌生男人。我们各自惊恐相对,他们看我眼神像在看一场大变活人,而我,像在看一场真人版魔幻恐怖片。
那三个男人,一个是房子的老主人,一个是房子的新主人,一个是我住的这个房间的租客——那个租客因为几乎很少来住,房间便被那个创业男转租给了我,房子在我搬进来之前已经卖给新主人,据说这些那个创业男都是知晓的。
那天,房子新主人是来收房的,租客是来搬家的。我睡的床,用的风扇和空调,看的电视机,房间里的写字台,甚至洗手间的热水器,都是那个租客的。
“要不是看你戴着眼镜长得斯文,我们还以为你是某某哪里带回来的女的呢。”某某便是那个创业男。
我只觉狗血淋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特么又要搬家了!
问题是,这次搬哪儿去?
好在,能即找即有拎包入住的,除了酒店,还有农民房。
第二天,我在城北的一处农居点仓促落脚。
当又一个5月到来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离开杭州了。那时的我,被现实狠狠甩了几个耳光。“以后不要这么幼稚了”,这是那个男人,留给我最后的话。我用一场自虐式的旅行告别了那些年的鬼迷心窍和执迷不悟。
离开的时候,我去送他,一个如此时这般晴朗的天,一个热闹却仿佛只剩下我和他的街头,在车子就要开动的那一刻,忽然乌云翻滚,暴雨骤降,我边跑边哭,狼狈不堪。
“如果我现在请求你留下来,你会留下吗?”临走前的那个晚上,我在西湖边的一棵柳树下问他。
他没有回答,只是摸摸我的头:
“傻瓜。”
我泪如雨下。
六
“我还以为你们会走到最后的。一直觉得,你们两个天南地北能走到一起很不容易。”那个曾送我去火车站赴婚礼的朋友知道我们分开的消息很是唏嘘。
许多年后,我才理解他所说的“很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很不容易”,为着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城市“很不容易”,遭遇背弃离开曾满心欢喜而来的城市“很不容易”,遇见一个能为自己做许多不容易的事的人“很不容易”……只是,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放手得太轻易……
他离开后的一个周末,同学来我的出租屋来看我。我和同学说着不知什么话,似乎前一刻还是笑着的,不知怎么突然就放声大哭,完全不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更让同学手足无措。我抱着膝盖,埋着头,哭得惊天动地。
“如果放不下,就去找他吧。”同学拍拍我的肩。
我摇摇头。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依然还有联系,只是不再写信,也不再说任何那些热恋时的话。他偶尔还叫我傻瓜。
再后来,我和他说我有男朋友了。那时觉得,大约这样,彼此才安心。
“什么时候的事?”
“最近认识的。”
“好快……”
然后接到他的电话:
“我过来看你好吗?”
我没有说话。我没有勇气再面对那自己曾经的背弃。
他挂了电话。
过了很久,收到他的短信:
“心好痛……一个人走在路上,不知道要去哪里,呵呵。”
我的眼泪再次止不住地流。
“你要好好的。”
“我一直以为我们还可以在一起的,我的打算是两个人先各自在自己的城市,过两年看谁发展得好就去谁的城市。”
“为什么没和我说?”
“我以为你知道的。没想到这么快……”
“也许这样更好吧,各自都在各自的城市找到幸福。”
我的每个字都像在背台词,说得情辞生动说得言不由衷。
那天,开往城西的公交车上,有个女孩拿着手机不停地哭,一定哭得很难看。
08年的生日,收到他寄来的包裹,是一条紫色水晶手链和一套护肤品。紫水晶是我的幸运石。
“我想要你做我的女人,来C城好吗?或者,我过来。”
我一时无措,甚至有了要去见他一次的冲动:也许,我该见他一面好好谈谈。
然而,我最终没有再见他。
“西,不要去了。嫁了吧。”
那个有月亮的夜晚,在Z大博士楼前,同学甜妞拉着我的手,说的话回响在白茫茫的月色里,像是有了某种魔力。
我很快结了婚。
我把结婚的消息告诉他,并祝他早点找到爱他的女孩。
“如果他对你不好记得来找我。我会等你两年。”
我叹了口气,却不再流泪。
婚后的我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早已忘记那些曾经流落在天南地北的爱情。
我们没有再联系。
直到很久以后,有一天在qq上收到他的信息:“你结婚的日子是什么时候?”
我说不太记得了,大约某年某月吧。
没多久,他说他结婚了。算算日子,距离我结婚的日子刚好两年……
那是我最后一次收到他的消息……
阿夕非典型80后,专业矫情,业余逗逼,愿做一朵奇葩,在不说话的角落,华丽丽地绽放,个人公号:烟熏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