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怀揣板砖去报仇
更可恨的是,有人满脸堆笑地问阿曹,我放的水味道如何,是不是营养十足?还有人刨根问底地问我,往阿曹壶里放的是大号的,还是小号的?刚开始,我们满不在乎,认为就一小事儿,大家都是同学,随便开开玩笑倒也无妨。后来,那些人眼睛流露出的蔑视、鄙视、嘲笑、以及不善的歧视眼色让阿曹我俩再也无法淡定,我们很是生气,尤其是阿曹,一副要把金大嘴生吞活剥的唬人架势,我无颜面对心爱的灰姑娘了,眼看着就能进一步发展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金大嘴,让我的努力功亏一篑。
没想到一件小小的“夜壶”事件居然能让大家如此团结的对我们挖苦嘲笑?我从没见大家这么团结过,这也就是说,不善的团结往往比善意的团结更容易被人接受。
从“夜壶”事件中我没有多么痛的领悟,只认识到三点,第一点:所谓的团结,无非是一群人不约而同地去嘲笑另外一个人,就好比一群狗去咬一个人。
人的团结在“嘲笑声”中展现的淋漓尽致,由此可见,流言蜚语才是最默契、最伟大的团结,团结不是同心协力地对外,往往是共同一致的对内互相伤害、窝里斗。我敢断言,如果在抗战时期,这一批“团结”人士必有两种惊人举动,一是丢下自己的亲娘拔腿就跑,二是争先恐后地去当汉/奸。
第二点:自己人未必都是什么善类,能伤害到你的人往往都是自己人,在距离上他们占据着伸手可及的“地利”!(这就是为何我有时宁愿选择独处,也不愿入群的原因所在,远离人群是远离是非的唯一途经。)
第三点:就人性本质而言,没有真正的和谐相处,只有真正的互相伤害。
我很郁闷,难道非要把自己的快乐施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才能让自己真正的快乐吗?伤害别人真的能娱乐自己吗?人为何不能做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究其原因,人是一种活不明白的动物,看热闹是人最喜欢的一种运动,仅次于床上运动吧?只要能对他人嗤之以鼻、嘲笑讽刺,哪怕损人不利己也在所不惜,他看别人笑话的脚步势不可挡。管你是死是活,只要老子心里爽就行,哪怕落井下石的事儿老子也干的出来。
“夜壶”事发后的一个晚上,我和阿曹各自提着块儿板砖,去找金大嘴报仇雪恨。为了壮胆,动身之前,我俩合力灌了一瓶白酒。
我一脚踹开金大嘴的宿舍门,金大嘴不在宿舍,我们把板砖揣进怀里,溜出宿舍,到处溜达,一路打听金大嘴的踪迹,一直找到喧闹一天的校园再次恢复平静,不见金大嘴的踪影,几乎找遍了除了女厕之外的任何一个地方。
待到准备放弃的时候,阿曹看到金大嘴怀里抱着一个女的从女厕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二人的身影很是风/骚,那女的披头散发,看架势是刚在厕所办完事儿。
阿曹大喝一声“金大嘴!日/你全家!”,举着板砖,快步冲了过去,我掏出板砖,紧跟其后,吓得金大嘴甩开女的撒腿就跑,我们一路紧追,追到了操场。
金大嘴嘴巴不小,胆子却很小,他边跑边扭头向后求饶:“曹哥,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他俩规规矩矩地像马拉松比赛似的,环绕操场,一个追的是杀气冲天,另一个跑的是心惊胆战。我抄近路,风风火火地从操场中央穿了过去,途中踩到了不下一对在荒草里亲热的情侣。
我无暇顾及他们对我的恐吓和怒骂,依旧跑的势不可挡、奋勇向前,快追到金大嘴了,我扔了板砖,一跃而起跳了起来,飞起一脚踹在金大嘴右侧肋骨处。他猛地一下向左飞了三米多远,翻了几个跟头,倒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满地打滚。
阿曹把金大嘴按在地上,道:“金大嘴,你他妈嘴巴不小也就算了,想不到狗嘴里还吐不出象牙,嘴贱是吧?”
金大嘴吞吞吐吐地求饶道:“曹哥饶命,小弟下次不敢了,下次绝对不敢!”
我说:“你还有下次,你说你是不是欠揍,你办的事儿对你有什么好处,损人不利己,知道不?”
我把他的脑袋死死地按在地上,想到这孙子仗着跟牛主任有点儿亲戚整天游手好闲、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调/戏女生,我气儿不打一处来,疾恶如仇的火焰瞬间燃满胸腔。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见他一次就忍不住想揍他一次,虽然彼此无怨无仇。
金大嘴求饶装孙子了半天,又是说好话、又是赔礼道歉、请客吃饭,我们没有丝毫饶恕他的意思。他一看软的不行就来横的,威胁我们道:“牛主任是我叔叔,你们谁要敢动我一根头发,他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你们最好放聪明点儿?”
阿曹把板砖搁到金大嘴脑袋上,金大嘴吓得口水流了一地。我推开阿曹,揪起金大嘴的头发,道:“我现在动了你不止一根头发,牛主任能把我怎么样?狗仗人势的东西,装他妈什么装!”
金大嘴气的粗气直喘,一副无赖的架势,道:“我们走着瞧,你早晚非后悔不行!”
我怒气冲天,鼻孔冒烟,狗仗人势的孙子最可恨!扫了一眼四周,四周没什么人,我用膝盖压住金大嘴的胸腔,使劲扇了他一巴掌,把脸贴近他的脸,冷笑一声,道:“你给老子听好了,你混的再牛逼,我不会怕你!你混的再差劲,我不会瞧不起你!别狗仗人势的唬人,老子倒要看看你叔叔多牛逼!”
话毕,我麻利地叉开腿,骑到金大嘴身上,发了疯似的对准他的狗脸挥舞重拳,一阵乱砸,阿曹几次上来拉我都被我一把推开,在打了不下十几拳后,金大嘴一动不动了,也不恶毒咒骂了,打完我还不解气,怒道:“老子打你了!你他/妈能把老子怎么样?老子就看不惯狗仗人势的孙子,你报复我啊,我等你!随时奉陪。老子贱命一条,你有种要了我的命!”
愣坐在地上的阿曹爬了起来,从身后抱住我,说“算了,算了,会出人命的,枫子,你疯了是吧,怎么下手那么重?”
我被阿曹用力地拉着,被动地向后一步步退去,不断挣扎,对躺在地上的金大嘴吩咐道:“你别忘了报复老子,我等着你报复老子……”
我从小很少打架,因为我的伙伴很少,少到屈指可数,七岁上学以来更是没跟任何人打过架,哪怕一次也没有。
我白皙细长的双手打金大嘴打的伤痕累累、肿了起来,我憎恨那些狗仗人势的混蛋们。那天晚上,如果不是阿曹拼命拦着我,我很有可能错手把金大嘴给打个半死,他出了名的欺人太甚,他叔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不同姓,搞不懂这两条狗是怎么个关系?
我的英语老师说的没错,我是一个外表平静、温尔文雅,内心狂野的疾恶如仇的野兽。
回到宿舍,哥几个对我打金大嘴一事惊讶的瞠目结舌,阿曹说我一发起怒来不要命,我打金大嘴的时候的表情冰冷的像结了冻的冰块。
第二天,金大嘴没有如我交代的那样报复我,他直接辍学了,他班级里的书本一本没拿,牛主任也没找我的麻烦……从那以后,金大嘴像是在我的世界里悄无声息地蒸发了一样……
说句心里话,金大嘴的辍学让我自责了好一阵子,自责不是因为我动手打了他,而是因为很可能是我的拳头断送了他的学业,我没有这个权力,若果真如此,我可就造孽了。我是一时失控,想用武力教训下金大嘴,让他别再那么猖狂的为非作歹、欺人太甚……
自古以来,无论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还是站在道德上的角度上来讲,打人都是固然不对的。但是不是应该要分情况而定呢?我并非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推卸责任或找借口,我承认我固然有错,不该动手打人。但我想说的是,评判打架双方对错的标注如果是:谁先动手谁就错,这也未免有些不合理的,法律在很多时候保护了可恶的坏蛋……
凡事皆有因果,应该先问清前因,再定谁对谁错,而不应该把先动手者定为错者并给予重罚。你要知道,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他人施以拳头,人不被逼急是不会动手的。
法律之所以有太多的漏洞,是因为人性有太多的缺失。或许我有些自相矛盾,我不提倡暴利,更不提倡以暴利定一个人的过错。个人认为,前因才是评判过错的首要标准。
我良心不安,想找金大嘴和他谈谈。谈些什么我没有想清楚,人都被我打了,再谈还有什么好谈的呢?就算找到人家,难道要挽留人家留下来不要辍学吗?
我四处打听金大嘴的消息,从他的一个前女友那里得知,金大嘴走关系去了市一高,市一高是这座城市最好的一流高中。
生活很是无常,我永远猜不透下一幕等待我的是什么,想不到我打了金大嘴之后,没过多久又打了一次,还是跑到大学里干的,值得高兴地是,我遇到了一个知己,我们有共同的文学爱好,性格也颇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