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他人,毁己一生?

        近日,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实名举报该院摄影院教授潜规则学生、贪污受贿。对此,北京电影学院也发布公告称,已经对事件进行调查。在事件的调查结果未出炉之前,笔者不便对举报情况作进一步评论。但是,笔者关注的是举报人举报后的个人命运。


举报他人,毁己一生?_第1张图片


举报他人,毁己一生?_第2张图片

        从上述两个举报学生的微博截图来看,实名举报人“@北电侯亮平”称:“我知道这次举报会导致我无法拿到毕业证,今后也要被迫转行,放弃自己的梦想。”另一名举报人“阿廖沙的同级同学”则称:“之所以不敢报出自己真实名字,是因为怕遭到摄院报复。“可见,学生是冒着牺牲自己未来的风险,来进行这次举报的。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举报人仍然要冒着极大的风险来举报?

        举报是查处违纪行为和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近些年来,无论是各级纪委查处的违纪案件,还是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很大一部分线索,都来源于群众的举报。事实也证明,群众是对腐败行为最了解、最痛恨的。依靠群众的举报,也是在反腐败斗争中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途径。

        其实,国家对举报人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崔少鹏曾表示:凡是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举报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都会依纪依法保护。凡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都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2016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不仅设立了保护举报人的措施,更是从预防入手,防止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发生,同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这不仅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举报人的顾虑,更有效鼓励了举报行为。

        然而,从北影学生实名举报上的担心来看,对举报人的保护还有缺口。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现有的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鲜有被社会公众所广泛熟知的有效事例,公众的认可度低,缺乏信任感,从而导致举报时顾虑重重。另外,一些举报案件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甚至有人给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导致举报人受到报复的可能性大增。

        相对于被举报人而言,举报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当前,消除举报人的顾虑,必须要让其知晓、了解一些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奖励的真实事例,让群众看到国家保护举报人、惩处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进程,进一步将对举报人的保护、奖励制度提高到法律层级,或者在未来的《国家监察法》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有关机关制定实施细则,夯实对举报人保护的“防火墙”。

        当然,对举报人的保护、奖励,都是以举报人据实举报为前提。如果举报人捏造事实、蓄意陷害,那么不仅得不到保护,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到那个时候,就真是毁了自己的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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