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情弱者,但弱者从未出现

真正的弱者或许从来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除非符合惨烈的悲剧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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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辱母案里,也许真正的弱者是在介绍被刺死的杜志浩时提及的,被撞身亡的东古城镇那名14岁女学生。这位如花少女,被撞得身首异处,但是肇事司机逃逸,父母被中间人塞了28.5万,就这样不了了之。

报道里这样写:“这名女学生的母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肇事当天杜的父母来给她送过东西。她后来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不然他得坐监狱,他要坐监狱也就不会死了。’”

这位可怜的母亲,本来可以在听到杜志浩死亡之后,深感老天有眼大快人心,拿着鞭炮去庆祝的,但言语中却有替杜志浩惋惜的意思。淳朴到极点。

2

南方周末报道的重点自然不是这位少女,所以提及的时候只是略略提及:“杜志浩曾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

什么叫“因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冠县东古城镇人所熟知”?就是说,县城的人们也许都知道,肇事司机可能是杜志浩,但是没有确切的证据,于是大家只是怀疑,不敢说什么,这件事也就过了。

什么叫“交警说抓不到人。我一个农民能怎么办呢?”人命关天吗?人命在这里似乎没那么重要,交警可以一句“抓不到人”了事。

如果连一般的民众都因为这起交通肇事案熟知了杜志浩,那么那里的警察怎么会没有蛛丝马迹呢?真正可怕的大概在这里,警察可以对共识不理,可以对生命漠视。

3

我们总是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世界,也许这个事件还有别的说辞未可知,但是,估计没人会再来理会这件事。有谁在乎呢?

这位少女的农民父母是不会再追究什么,他们估计也不知道怎么去追究,所以这件事过去那么久,才在上周引爆全国人民的文章中被提及一下,浮光掠影,一晃而过。

于欢算弱者吗?算!当他处在十几个催债人面前,如此势单力薄;当他面对母亲被欺辱,不能像李小龙一样打那群恶棍如落花流水,只能以命相搏。在那个境地之下,特别像弱者。

于欢的母亲算弱者吗?算!当她被人催债时,被毫无尊严地对待;当她被欺辱的时候,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唯一的儿子把命搭进去,给自己换来一点尊严。在那个境地之下,也特别像弱者。

可转念一想,他们毕竟是一个企业主,虽然那个企业早该申请破产保护。而跟那个被28.5万赔偿的一条人命相比,跟那个无可奈何的农村母亲相比,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

4

而且ta们都还活着,还有那么多人群情汹汹为他们讨回公道。

是的,没有谁再为那位不知名的身首异处的少女讨说法。现在反正杜志浩已经死了,也应了中国人的老话“罪有应得”。但意义是不一样的。

胡适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于是,大家更想讨回的是个人的公道。人们探讨的是普通人在法律面前得不到救助,在哀叹自己的弱小;人们探讨的是现在的司法精神,能不能让普通的人得到应有的尊严。

人们更看重典型的案例。至于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这个公道,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

5

也许所有有冤屈的人,都应该像秋菊一样,不怕千难万难,做个有主见的人,怀着身孕也要满世界去打官司。

也许真正的弱者,都应该像杨三姐,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在别人很强大自己很弱势的情况下,也要憋一口气为杨二姐申冤。

也许真正的弱者,都应该像《我不是潘金莲》里的范冰冰,为了澄清一句话,来回奔波二十年,只为替自己讨回公道。

或者找个大媒体的记者,向ta诉说自己的冤屈,让ta从公众的立场来揭秘能刺痛大家神经的矛盾点,惊动最高检,给自己的案子重新审理的机会。

所以,真正弱者的公道从来都是要自己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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