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寻书

 邹挺谦

来纽约之前,有朋友告诉我,世界上最大的旧书店就位于百老汇,一个叫作STRAND BOOKSTORE的地方。对于我这样的书虫来说,心中痒痒的,有一种去寻找一番和领略一番的冲动。

按照日程安排, 5月1号中午去和美国司法部纽约南区联邦检察总顾问见面,我们穿过位于安德鲁大街边的广场,来到联邦检察官的办公地点,和他举行的一个多小时的会谈与交流后,便离开了。

当时是中午1:00 ,我约上了两三个好友,向位于百老汇大道与第12街交汇处的STRAND书店出发。曼哈顿的路堵车缓,我找出谷歌地图,发现距离只有2.8公里,便徒步前行了。

经过30分钟的急行军,我们来到了位于百老汇大道828号和第12街的交汇处。门口的店标还是十分显眼,红底白字的“STRAND BOOKSTORE”格外醒目。一些装满了书的架子,标为“Special $3-5”,就是所谓的廉价书了。

进入书店,发现这里与其他书店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一些新书打七五折,有些五折,以美术类书居多。由于美术类书不在我的兴趣当中,便暗暗有些失望。找店员询问中文书的情况,却发现少之又少,稀稀落落地被掩埋在日文书之中。书架很多,分类却不怎么鲜明,我向店员提出法律书的处所,店员将我们带到地下室一层,告诉我们这两个书柜都是法律书。

两个书柜却是异常的高大,我的手够不到最上面的一层。大部分是经典的英美出版的法律书籍,也有一些像奥巴马传这样的“大路货”。我找到的第一本书就是霍姆斯的THE COMMON LAW《普通法》,是由位于波士顿的利特尔和布朗出版社1881年的初版,于1949年的第53次印刷。

看到这个以出版文艺类书而著名的出版社的LB标志,我知道这本“out of print”的书必须入手了。翻开本书第1页。那句”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便跃入眼帘,这不就是法律人耳熟能详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吗”?

除了封皮稍微有些小破损外,这本历时67年的书仍然干净、整洁。在扉页依稀可辩原购书人于1951年3月的签名外,居然没有任何痕迹,的确是一本值得购买的书,而标价仅为20美元,价钱很是公道。

将这本书拿在手里,心中的确有一种满足感。不料又有一本书映入眼帘,那是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最高法院>>,作者是美国第11任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此人于1882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1884年拿到最高奖学金后毕业。他担任过纽约州州长和第44任美国国务卿,后又担任最高法院的法官和首席大法官,他先前反对罗斯福新政,后期又做出了一系列支持新政的判决。这本写于1927年的书,是将他本人于1926年的六次演讲予以汇编,主题是论述联邦最高法院。这本书也交尤其母校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 1928年1月印刷。细细端详,除了纸张略显泛黄以外,真是毫无瑕疵。而且价格更加公道,只有区区10美元。

在右边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本书,书名是THE SUPREME COURT IN AMERICAN LIFE Volume 8, THE WARREN COURT 1953-1969。本书作者是Arnold S. Rice,写的是从1953年到1969年沃伦就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纪实,这本1987年出版的书品相极佳,像完全的新书,甚至没有被人翻过,只是价格有点高,需要50美元。

三本书都买下了,突然想到其中最近出版的一本年份是1987年。那一年,德沃金教授的《法律帝国》刚刚在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美国法学正处于异常繁荣时期。那年9月,我还没有年满18周岁,高中毕业,以一名文艺青年加法盲的身分加入位于天目山路34号的杭州大学,成为西二楼的法律系一名学生,学号19871351。

距离那时, 28年过去了。

2015年5月2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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