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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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偷窥二十年

偷窥,是指不被对方发觉的观察行为,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心理状态。偷窥心理不是病态,而是人类渴望了解世界的积极心态——作一滴水自解。

最安全的偷窥,是置身事外?

关于“偷窥”的理解,最早源于莎朗斯通的同名电影《偷窥》。一间布满监控器的小房间里,看尽人间香艳,阅遍世间百相。在我血气方刚的记忆里,竟留下了想去偷窥整个世界的种子。

网络时代,说起“偷窥”,想到最多的便是摄像头、监控室。美国大片里的“天眼”计划,凡是有摄像头的地方,人们一切行为都被监控。还有那部非常火爆的美剧《疑犯追踪》(person of interest),根据一个社保号码,就可以跟踪这个人的全部行为。著名的“棱镜”事件,斯诺登的故事还被拍成了电影,约瑟夫·高登演得还不错,比在《盗梦空间》里表演的精彩。

现实中却又如何。我们只是裸露在摄像头下的一只只小蚂蚁。当监控器里画面放大几倍之后,我们的一举一动却是如此清晰。抬头找找,能不能感受到灼热的目光?低头看看,身上的遮羞布是不是盖好?

最安全的偷窥,不是窥者本身,而是被窥者如何优美入画。


最有趣的偷窥,是意想不到?

人人都有一颗“偷窥”之心,个体渺小,但我们毫不示弱。如果有一部望远镜,该怎么用?去看演唱会吗?即使放大到最高倍数,台上的明星还是一个影子。去当侦察兵吗?如今雷达系统精准高效,人的作用微不足道。

既然并无大用,为何各大网购平台都要限时秒杀各类望远镜。再看看销量排行,数字惊人!难道,大家都是买了去看星星?可是又不是天文望远镜,买回家中也只能去数星星。

夜晚繁星点点,煞是美好,不焦躁、不漂浮,静静的漫步在银河之中。望远镜也只是缩小了它们的间距,星星并没有变大。镜头下移,窥见对面楼里,才是别样风景。夜幕降临,灯火通明,人间百态,尽收眼底。

操劳的饭后忙碌,是香甜的油烟味道。迟归的疲倦步伐,被轻轻的拥抱化解。奔跑的大人小孩,你追我赶记录成长。灯火诉说着温情,夜晚盘点着幸福。

最有趣的偷窥,不是寻奇猎艳,而是发现人间朴素。


最高深的偷窥,是他山之石?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没有手段工具,然偷窥之心不死,如何是好?借助网络,凭借技术,没有隐私可以遁形,没有新奇逃出手掌。

网上资源丰富,各种“偷拍”,多类直播,不去碰它,它们却会主动找上门来。广告弹窗,恶意链接,稍不留神,便入了“标题党”的圈套。我本无意偷窥,无奈美人好动,不知不觉间,却成了一名“偷窥者”。

如今火爆的大数据,根据相关性原理,什么“人肉搜索”、恶意挖掘,只要上网,各种个人信息都会暴露无遗。曾经一则社会热点,某女状告酒店服务不好,却被挖出过往开房记录,结果搞得家庭不和。

不怕流氓会武术,就怕流氓懂技术。如今的偷窥,已经不是女澡堂里装个摄像头,地铁里头拍裙底,更衣室里抓走光那么简单。画面流出尚有挽回余地,但个人信息泄露,却会招来杀身之祸。

最高深的偷窥,不是深度关联,而是令人胆战心寒。


偷窥之心无需回避,好奇是人类进步的不竭动力。

然而,当我们偷窥时,不妨多去窥探人间美好,短时的视觉刺激并不能持久,只有生活的涓涓细流才值得反复播放。

如果,我们被监控了,在护住关键部位的同时,请将个人信息一同保护,只有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隐私,我们才会真的安全。

偷窥不可怕,无知最危险。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今年6月1日起已经实施。此处不是广告,而是活色生香的说教!

ps.本想写一篇轻松惬意的“黄色”小文,但心中那份微不足道的“正义感”,却强制改变了画风,写到最后都成了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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