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门大学终身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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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门的法务姐姐太好了(•̩̩̩̩_•̩̩̩̩)!
此帖纪念法务姐姐救人于水火。

就课程水平以及服务来说,我觉得后台技术做得可以,课程最近还有政治老师要起诉它们抄袭(?)。就个人听课经验来说,其中一个英语课几乎是简化版的新东方英语。德语课节奏很慢。日语很好,夸一下。程序员类型的课据说海星(但我没听过不评价。)

事实上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良莠不齐的课程不值得我们投入所有精力。网易MOOC以及国外可汗学院等优质课程也很多,为什么不都听听呢?大概率还是知识焦虑导致的。课前小抄类课程,有实用性,很适合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的人。

目前网络教育还有的问题包括:无偿传播是否构成侵权;律师是否算协议第三方。知识产权现在国内似乎还没有完整的评估体系,网络虚拟账号资产问题也很棘手。不过希望他们不要在闲鱼上胡乱举报账号就是了。

再次感谢法务姐姐,感谢小万!感谢辛苦工作的品牌部以及法务部!感谢辛苦录课的各位大大!无论价格如何明码标识你们的工作,但所有劳动的价值都是无差异的!所有初心不忘的真诚都是可贵的!对比而言,账号解封与否无足轻重。

这里我打算po一下和解协议书的,但法务姐姐说协议书不能给第三方看。不过协议甲方童哲乙方我,不能给第三方看的话我怎么给法务姐姐看鸭好奇怪。不过考虑到以后钓鱼姐姐们碰瓷就不需要解释的话,我觉得弃号保命比较重要x。(本学生整日喝真实的西北风根本就赔不起嘛,太吃血了。

不过我已经很开心了!毕竟确认了一个钓鱼小姐姐而且心理上已经缝上这块儿被剥开的伤口了!只要之后把周边清空就好了!
真的好艰难鸭。

所以必须要感谢一路以来陪伴、道过一声祝福的朋友(๑•̀ㅂ•́)و✧。
拨云见日,来日有期。

Else:

咦发现如果按著作权维权的话,不用终身,50年后这些内容就不受保护了?
总之VIP用户不要把账号当做虚拟财产权对待啊!

本来想无偿分享账号给大家,但间接损害其著作权?如果按虚拟财产权我觉得VIP本来应该像游戏账号一样嘛。奇奇怪怪。
法务姐姐说劳动不能无偿,表面很有道理,但传播课程所带来的无形资产是不好估值的吧?相当于替人打广告了x。总之我觉得万门品牌部布星。毁品牌于一旦。(摊手。

(•̀ϖ•́ )好想给法务姐姐打钱!(
就当把账号送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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