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84】黄小厨公关事件:当人人都在讲规则,道德自然就会兴起

文/Nichole  营销/公关

事情大概就是从黄磊的品牌黄小厨的公关团队H团队所筛选的创意供应商之一AA公司,因为没有中标却发现创意被H团队“剽窃”,用公号发表了一篇声称“不要钱”实则公开“讨钱”开始(此处容我喘一口气)。

黄磊的回应显得不是太有诚意,不像当事品牌的创始人,更像是个人的表态。当然,也可以理解,因为品牌可以是他的,但做事的未必还是他,我懂。

但当事公关团队的回应就显得略为业余了。因为证据确凿,道歉应该是第一位的。黄磊本人可能不太了解,但业内人太知道怎么回事了。

(......此处省略1万字的行业潜规则阐述)。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我以为会在公关圈引起轰动,结果让我失望。(我自己也没有转发)

大意是这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4月5日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交通银行总行党委管理干部宋峰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收受9家公司贿赂,合计近692万元。一审判决显示,宋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在任职期间,被告人宋峰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上海迪岸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维点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元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万国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致高视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凤凰都市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在承揽、续签广告业务等方面谋取竞争优势,多次收受上述公司相关人员所送现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446万元,利用相关人员的股票账户收受近246万元,合计近692万元。

注:以上信息来自新闻报道(没有隐去关联公关公司的名称是因为上并没有马赛克的功能,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

这则新闻你看到了么?你转了么?带上评论语并且转发的人是少之又少。

尽管我的朋友圈里,公关圈内人很多很多,多到某明星成为某品牌代言人,某品牌赞助某综艺,某公司拿下某品牌的框架服务,都能形成刷屏之势。

还是没有转发。

我又理解了。因为转发,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需要底气。

有的人是案件中的甲方,之类;有的人是乙方,之类。

直白点,就算你不是收礼的一方,也可能是送礼的一方,再不然 ,就是默许这种规则存在的丙方。

前段时间,我们响应了两个月的客户,用微信告诉我们,没有中标。给出的理由却是“我们还是觉得之前的服务商更了解我们一点”!可是,我们从接触客户开始以及展开深度服务就是因为对方觉得“之前的供应商服务得太不好了,想换供应商”到“你们家刚好就是我们想找的那种,有创意有实力还有服务精神”到“你们的方案目前是我们看到最适合我们的”到“你们的方案再调整一下***哪里,让我们看到干货的东西就差不多了”到“价格再降30%就差不多了”,一再给我们希望,步步勾引导致的。

不要说乙方都是忽悠人的,甲方才是最大的大忽悠(此处不针对我朋友圈的客户爸爸们哈)。

再往前推一段时间,因为苦苦奋战修改八百次,从战略到策略到创意到执行都细得不能再细的方案(不要问我作为一位“资深”公关人为什么要接受这种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要求?!因为客户说这个方案是我们成为人家供应商的诚意所在呀!我得表示我真的很有诚意呀!哪怕是一点点的可能,我也不相信你是骗人的呀!你这么大一家企业坑我们这种中小型创业公司就显得太掉架啦不是),客户一句“恭喜你们,这个方案成为你们进入供应商库的敲门砖”,就堂而皇之地拿着方案作为招标标准在广泛使用!

什么意思你懂么?就是拿着我们出的方案作为他们年度的工作计划,进行“招标”,连同我们也要重新应标!创意标过后留6家,执行标过后留3家,商务标过后留2家,最后还比账期!

最后又告诉我还是选择了另外一家,理由是我们既不是创意不好也不是价格太高更不是账期不行,就是因为之前合作的那家公司已经很多次响应都没有中标,这次就给他们了。

我们说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那是无奈,您还真以为我们的心是钢筋混凝土铸的呀?!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你被我们的专业、服务、高效、创新的魅力所折服,与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也不代表我喜欢你这么赤裸裸地告诉我真相吧!稍微委婉一点可好?

大哥,我无条件24小时开机响应,你说要再干货点我们就做成傻瓜都能照搬操作执行的案子,你说明天早上9点要方案我就晚上号召大家加班加点赶,你说要详细的媒体和单价方便你看性价比我还真就挨个给编辑打电话确定最新排期、板块、位置和报价,我这么对你不是因为咱俩关系好,而是因为我想获得这个单子呀!我要业绩呀!

我的服务也是有成本的呀!至少你得肯定一下吧!

再再往前推一段时间,我们的一个活动方案直接递给了客户(我好朋友所在的公司,但不归她负责),并没有走招标流程,因为他们也没有在招标。对方没有很具体的反馈,几遍的方案修改都是强调要详细一点的方案,方便他们在会上讨论,利于项目的推进。最后,案子一直被搁浅,活动却被执行了,现场的创意,传播的创意都直接高度“借鉴”了我们的方案。当然,我的朋友并不知道此事。

最后,我的团队问我,为什么不追究?

因为...我也不知道。

我递方案的初衷是看好这个企业的发展,发自内心想帮这个企业,递的方案也不是一次活动而是一个又一个完整的策略,心想成就它的同时我们也能获利,双赢;

团队也问过我,如果对方是个像黄小厨一样的明星企业,我会不会追究?我依然没有答案。

要么就是麻木了,要么就是追究没什么意义。

如果你不尊重自己的羽毛,也不会有人为你的飞翔而发自内心地欣赏和鼓掌。

不尊重自己,别人也不会尊重你。

这个自己,这个别人,都是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和我。

再再往前推一段时间,我公开发文喊话:我最不怕的就是公平竞争。

我还说,这已经是作为一个公关人最后的尊严了。

可是,现实却是:这个行业已经不给公平竞争的机会了。

也就是说,获得尊严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没有人敢轻易参与竞标了。

可是,以前的招投标体系里,招标的企业是要先付给应标企业钱的呀!因为深知应标的方案是有价值的。

这次黄小厨公关事件,有两个声音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是这个AA公司不过是看对方是明星企业容易引起关注就想炒作一把而已,最后肯定获得一笔不小的封口费,至少创意费肯定要回来了;二是借鉴和抄袭在创意界本就是见怪不怪的事,再大惊小怪倒显得你道行太浅,玻璃心了。

这都什么心态!!!

没有中标,你可以说,就是创意不行,或者价格不行,团队不行,但不要说“客情关系”不行、行业就是这样了,那让还在不断努力、憧憬进入这个行业的晚辈们情何以堪?!

没有中标,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你不用就是了,但不要一边说不行一边左手按着方案的小本本右手飞速使劲手抄呀,抄也稍微高明点,别连署名都抄了呀!那让那些还带点帮助企业一点点、改变世界一点点的情怀,还相信创意还相信服务的公关人情何以堪?!

如果招标、竞价、账期都是这个行业的规则,那就遵守规则。

我相信,当人人都在讲规则的时候,道德自然就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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