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翻译
以政治领导人民,用刑罚使人民的行为一致,人民就会为了免于刑罚而做事,但心中不会有羞耻之心。以德领导人民,用礼使人民的行为一致,人民就会有羞耻之心,并且可以达到领导人的要求。


这个字不确定该怎么翻译,翻译成 政治 ,似乎也不是很准确。结合上下文,可能理解为 法治 更合理。


找不出一个简练点的词,但大意就是“使...一致”。就是要人民都能安分一点,听话一点,符合统治者的要求。孔子的意思是,用“刑”来达到这个目的是不好的,应该用“礼”来达到这个目的。


达到。就是达到统治者的目的。

以辩证的方法论来理解这一章,显然,孔子的这个思想是不全面的。可以说,这只能对君子有效。但对于治国,显然不是那么简单。

在寝室、在办公室,我们都习惯于乱放东西,而不担心东西被偷。那是德治、礼化的结果。因为我们每天朝夕相对,都是十分亲近的人,彼此互相信任。
但如果里面出了一个小人,小人是不跟你讲道德的。这时,德治就没用了。

如果放大到国家,那就更没法德治了。所以,德治只能在小范围适用。大家都是差不多,我不图你什么,你也不图我什么。所以,即便是封建社会,儒家礼教统治的社会,也需要法治。

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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