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过头。原本安静洒落在我课本上的长发随着她转头的动作,像风一般离去。发丝在空中划开一道弧形的痕迹,稍纵即逝,却留下一股清香洗发水的味道。
“我也喜欢周杰伦。”她看着我,“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呀?”
“差不多两年前吧!”我回答。自从两年前我在一个同学的复读机里第一次听到了周杰伦的那首《印第安的老斑鸠》时,我就无法自拔了。我很奇怪她并不认识我,怎么知道我喜欢周杰伦?后来我猜她应该是看到了我桌上放着的贴有周杰伦大头照的笔记本。
那是高一开学后的第三天,新学期还没有正式进入上课阶段。我坐在座位上在每一本新书的封面龙飞凤舞般的写下自己的名字。她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说道:
“你字写的不错呀!”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夸奖弄红了脸,特别还是女生的夸奖。我支支吾吾的说了声“谢谢”,这是新学期我第一次和女生说话。她是属于“漂亮女孩”那一类型,面容姣好,长头发,有很甜美的微笑。她坐在我前面,我从老师发下的座次表里面知道了她叫秦琴。那段时间,这些姓和名同音的名字很流行,因为不管是谁喊她,都会显得很亲切。她当然也从座次表上知道了我的名字,也算是免去了互相自我介绍时可能会出现的尴尬。然后在那天下午,就在我盯着她落在我课本上的头发发呆时,她回过头说:
“我也喜欢周杰伦。”
或许现在我已经记不起她的脸,但是她的长发却像是刻在石柱上的细线一样清晰,那是时间也无法遗忘掉的痕迹。在班上其他女生都是齐耳朵的短发衬托中,她的长发像是长在一片矮灌木中开满花的桃树。她有时会把头发扎起来,不是常见的马尾,而是一种花样复杂的辫式。她说她外婆是傣族人,那是她们族人独有的辨式,代表一种古老的美丽。
“不好意思……”她经常回过头来道歉,“我的头发是不是很烦人?”
我表示没有关系。我曾偷偷地抚摸过她的头发,就如同电视广告里表现的那般柔软。
有一天下午,上完英语课后,她神秘兮兮的回过头,低声的对我说:
“你听过周杰伦的《七里香》吗?”
那是周杰伦几天前新发的专辑。我听别人提起过,却一直没有时间出去买磁带。那时MP3等便携式音乐播放器还未普及,很多人都是听从批发市场或者菜市场入口处的地摊上买来的五块钱两盒的磁带。复读机在当时倒是很常见,大家打着“用来学英语”的幌子买来的复读机最后都成了听歌的随身听。
“没有,这个磁带应该还没有……出来吧?”
她低下头笑了起来,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我只在电视里见过的红色CD机。她让我把头靠过去,然后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里。
那是我第一次听《七里香》,我现在还能想起音乐开头那段火车开过的声音。
我听的时候她一直盯着我,想说什么却还是忍住了。我拿着笔在纸上乱写乱画着,不自觉的写下了一行字: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你字写的真好!”她还是这么说,“你能帮我抄几首歌词吗?”
她递给我一个崭新的笔记本,笔记本是手工装订的,有很厚的牛皮封面,纸张偏黄且厚实,边缘不是非常齐整。我打开牛皮封面,首页写着她的名字,字体清秀,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这是我哥从国外带给我的,一直舍不得用。我想用来做一个歌本,可是我字写的不好,所以一直没有动笔。”
《七里香》的专辑也是她哥托朋友从台湾寄回来的,国内暂时没得卖。她把印有繁体字歌词的纸给我,纸的背面是一张周杰伦的海报,他穿着军装,背靠着一棵树。背景是一座老旧的房子。
我答应了她。虽然我写的字自我感觉一般,但她毕竟已经夸奖了我两次,我不想拒绝。其次是我听了几首歌后,彻底爱上了这张专辑。周杰伦的声音从来没有像那时那般浸透进我的生命,我也开始去认真体会歌中所表示的意义。那是一个人心底的世界,用旋律和诗组成的万物,通过低沉的吟唱来到我们的生活。周杰伦像个布道师一般,清洗着所有被尘世的灰尘覆盖着的灵魂。
我只用了一节数学课,就把几首歌的歌词抄好了。当我把笔记本还给她时,她很高兴,不断的用手抚摸纸上的字。我感觉到整个夏天就像是歌词里写的那般明亮,那些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的麻雀都像是变成了活动的音符,奏响了属于我们的音乐。
从那天下午开始,我们的距离因歌本拉近了很多。或许就像她说的,我们是同学,是好朋友,因为我们都喜欢周杰伦,我们还是歌友。或许是因为别的,我不太确定。周末我们常在校园草地上坐一个下午,只是为了把她CD机里周杰伦的歌全部听一遍。我们会买来周杰伦最新的画报和贴纸,把它们认真的贴在歌本未写文字的缝隙中。我们会交换各自的歌本,读着那些亲手写就的文字。我们会唱周杰伦的每一首歌,有周杰伦发布的每一张专辑(有些是盗版的磁带或CD),当然也收藏了很多他的海报。她说她最大的梦想是能够去现场看杰伦的演唱会,她要站在台下,看着周杰伦,跟着他一起唱歌。
“你信不信,我能从第一首唱到最后一首?”她问我,眼睛却没有看着我,她盯着歌本,一页一页翻开。
“我信。”我回答。
当时我们坐在草地上,距离近到她只要一偏头就能靠在我的肩膀上,但她终究没有靠过来。不管她干什么,比如说话的时候,听歌的时候,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她都喜欢低着头,像是一直在沉思一些事情。后来她告诉我,她看到了歌里描绘的那个世界,那不是MV里拍摄的情节,是属于她自己的场景和人物,她能在那些场景里行走、奔跑。不止如此,她对每一首歌都有独特的理解和感悟,而这些都是很自然的展现在我们的谈话中。直到现在我还能回想起她向我描述这些时她执着的神情,她坚信这是周杰伦给予她的世界。
生理学上,会把一个人生命中固定的时间段称之为“青春期”,但是青春,却从来就不是一段具体的年岁。它没有开头,也不会在固定的某个点戛然而止。青春是一段记忆,存放在一个有密码的盒子里。我们会在青春悄然离开后,在面对社会、与未知世界为敌的时候,遗忘这个密码。直到我们无意中看到一个人、逛到一处风景、讨论一部电影,听到一首歌、旅游到一座城市的时候,我们才会想起那一连串能够绕地球几圈的回忆,原来一直都未曾远离。它们安静地潜藏在这些人、风景、电影、歌曲、城市里。它们就是盒子的密码,可以打开全部的青春。
我的密码一直都是这个人,周杰伦。
几天前,周杰伦发布了2016年最新的专辑《周杰伦的床边故事》,当时我在重庆出差。看到手机上的推送信息后,我第一时间购买了。现在购买专辑很方便,再也不用到音像店去预定去排队,也不要去地摊上从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磁带中苦苦寻找。可当年那种感觉,却还是被遗落在那一堆磁带里。耳机里还是他的声音,但是当我坐在重庆山脚下酒店的窗户边听这张专辑时,却再也没有了当年坐在秦琴后面,伸着头听CD里那首《七里香》的感觉。我这才明白,虽然这些记忆从未被我遗忘,属于那个年代的终究还是来不了现在。
秦琴是在高二下学期离开的,走的很突然。听传闻说是她在政府工作的爸爸因贪污被判刑了,家里人怕影响到她,决定转学去浙江,投奔在那里做生意的姑妈。我去车站送她,她微笑的看着我,头发被她细心的扎起来,和我之前见过的都不一样。
“我要走了,这个送给你吧!”
她递给我一个笔记本,很厚的牛皮封面,和我给她抄写歌词的那个笔记本一样,但我翻开后,里面却全部是她的笔迹。
“我又让我哥给我买了一本一样的笔记本。里面是我抄写的歌词,字没有你写的好看,你不要在意……谢谢你陪我听歌的日子!”
我们互相道别后,她坐上了去机场的大巴。
两年的时间,好像就消失在了大巴开走后留下的那一片灰尘之中,它们飘散开再也回不来。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见过秦琴,她送给我的笔记本我一直保留到现在。而她就如同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再也联系不上,她留给我的QQ号码的头像也从来没有亮起过。
当然,我现在还在听周杰伦,在我的音乐播放列表里,有他的每一张专辑每一首歌,只是我再也找不回高中时的那股狂热。也再没有一个那样的人,能够和我一起坐在某个地方,完整的听完一张专辑。这些都渐渐演化成了记忆中的一部分,它们凝固成我们称之为”青春“的东西,被小心翼翼的存放在一个有密码的盒子里。当我无意间开启这个盒子,我总能在一片嘈杂声中听到一个声音,就像是那个下午从未曾远离。
”我也喜欢周杰伦。”
她说。
嘿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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