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比有趣更让人惦记

我曾经也自诩是个有趣的人,花鸟虫鱼都养过,琴棋书画也有所涉猎,还不时附庸风雅的诗词歌赋卖弄几回。现在想来还真是有些惭愧,活了二十多个年头了,竟也还是没有一技之长。抖机灵的事情做得多了,是会觉得自己懂的挺多很厉害的样子,可是扪心自问一下,好像确实没有很拿得出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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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观点我不知道这样表述恰当与否:人人相交,到最后决定友谊长久的,不是长情,不是有趣,而是这是个有用的朋友。

怎么去界定有效性?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宽泛了。好比去定义有趣一样,每个人的看法都是不同的。可能你认为想法多的人有趣,他以为会玩的人有趣,或者艺多不压身的人有趣。于是许多人就会走入误区,我要避免无效社交。其实剥离无效社交这个基调有很多文章都在教唆,可是我却以为这和物理上物体“做功”的概念是一样的。

电梯上升时滑轮的摩擦力和电梯的升力之间是有做功的,升力需要通过一些“无用功”来克服摩擦力的阻碍,从而达到让电梯上升的效果。而理想状态的“无摩擦力”只是假定的物理状态,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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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挑选一个人缘最佳职业,我想非医生这个职业莫属。无论是现实生活中妙手回春的医生,还是游戏里让你起死回生的奶妈,都有着超高的人气。说到这里,你一定知道我说的“有用”在说的是哪一类了。也许会有人说我这人脾气和善,这辈子都不会打官司,也不会闹事,所以律师和警察我不想和他们打上交情,可是他一定不敢说我这辈子不会生病。医生们大多饱读医书,甚至部分还有些木讷,然而这些并不有趣的成分,却丝毫不影响他们身边总是蜂围蝶拥。

对于友谊的作用,我不想再念叨过多。我更想分享的是我在追寻友谊的大道上走错路的这段经历。前文已经提到,我曾经,也许依旧有些自负,对于有趣的追逐也一直未曾真正停下脚步。而那些日常的幽默,搞怪和自嘲,更多的作用是灼人眼球,譬如一段搞笑的话配上些许有趣的图片,会收获许多点赞,可是这并不代表别人对你和你背后的价值有所认可或是发自内心的赞誉。反过来说,倘若你发布的是一桌自己操办的佳肴,宴请好友大快朵颐,倒是会启发好友的认同,嘿,这小子平时默不作声,原来还会做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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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的我,也许前者占了九成,后者或偶为之。这就是我曾经走错的路:一味追求有趣,而轻视了有用这个根本条件。并不是想否定有趣在生活中扮演的调味品和增色剂的作用,而是,当你还没有能力把主菜料理好的时候,先别急着雕花和摆盘。毕竟,再美的雕花和色泽也抵不过平实的美味来得实在。

那么,你又擅长哪一门“料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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