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饭馆味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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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所在的城市,虽不是我待得第二久的城市,但却是我有生以来生活过的第二个城市,因此仍称其为第二故乡应不为过。省会城市,繁华尤甚,然而我的大学所在的位置当时还属偏僻地段,学校后面新开发的小区均价2180元一平,现在看简直是烂白菜价了。但美味常在,不分地段,《孤独的美食家》里的井之头五郎就从来不下大馆子,哪里憋屈往哪钻,所以总能发现美味。我们学校附近也有这样的馆子,最常去的一家叫久隆掬,主营烧烤炒菜。那家的烧烤不错,肉串焦黄,香味四溢,不像有些店要么烤得过焦,全是糊味;要么不熟,或是孜然辣椒超过了肉的分量。宫保肉丁和火爆大头菜也是必点菜。以前在家吃肉,从来也不知道有吃腻这回事,身边的同学特别是朝鲜族同学爱就着大蒜吃烤串,说是解腻。我虽不觉得腻,但配着蒜吃确实别有一番风味。焦香的烤肉,清辛的大蒜,再来一口《孤独的美食家》作者久住昌之谓之曰“小麦碳酸饮料”的啤酒——必须是凉的——太舒服了。当时我正看着一部叫做《狼图腾》的小说,每当读到陈阵杨克烤羊肉串配山葱野韭,必飨宿舍众人,然后四个口水汹涌的小老爷们儿便穿着背心裤衩趿着拖鞋腾腾地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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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大学里印象第一深的却非烤羊肉串,而是生拌牛肉。朝鲜族同学说过年家里许多菜都是凉拌的,牛肉、鱿鱼、鲫鱼,等等等等。当时正是冬天,宿舍阴冷,我一想过年时整个东北冰天雪地,吃顿年夜饭还一半都是凉的,能得劲儿么,不拉稀么?但不得不说,这种未闻未见的菜,毕竟存在着神奇的吸引力。于是我们约定大一第二学期开学,春暖花开时,找家馆子尝尝这道菜。大小伙子说话板上钉钉,生拌牛肉如期而至。红彤彤的沾满韩式佐料的牛肉丝,被团成一团扣在盘子里,下面铺着些梨丝,苏子叶,上面卧了个生鸡蛋。最先张罗尝试这菜的人,反倒被这阵势唬了一下,不敢提箸;还是我血性方刚,一筷子就下去了。朝鲜族同学在一边嚷嚷,拌拌,拌拌!于是我便匆忙塞进嘴里一口,一边嚼着一边和大家一起把那牛肉和生鸡蛋梨丝拌匀。牛肉丝不腥不膻,佐料味道也不重。因为选用的是半冻的牛肉丝,所以咬着硬实,又能嚼出汁水,和其它配菜混在一起,透出一股甘甜。后来又吃过很多家的生拌牛肉丝,有的肉丝未冻,带汤挂水;有的以橙汁掩盖牛肉味,酸涩过甚,都不能与第一次吃的相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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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深的是迄今只吃过一次的烤肉。说“迄今只一次”,是专指那样的牛排肉和那样的蘸料。牛排肉不是西式的大肉片,不分西冷和沙朗,刚端上来时,乍一看是一大肉疙瘩,待服务员分割炙烤时方看出端倪:这是一长条厚厚的宽肉片,末端裹一根牛肋,上菜时,以牛肋为轴,将肉片卷起,便成了个大疙瘩;烤时由服务员夹起肉片最外侧的一端,展至合适长度,便剪断,放在烤盘上炙烤,如此一片接一片,直至最后将裹着骨头的那一端也放进去烤。这种牛排我前所未见,因为肉片厚,很难熟尽,而我也总是不等其熟透便夹到碗里,蘸着调料大快朵颐。蘸料也非甜辣酱加芝麻酱,而是再简单不过的醋加蒜片。如此肉的香味便更加明显,舌头也不必被其它味道干扰,只专心品肉便是。吃到兴奋处,连桌上其他人不愿夹的带骨的那部分,我也都包揽下来,不光是骨上肉,就连紧贴着骨头的带血未熟的筋膜我也全都啃净,只留下一根根光溜溜的骨头,更放下啤酒杯取白酒来饮,似乎只有更爽烈一些的饮品才能衬得上这样豪迈的牛排。那顿烤牛排是宿舍那位朝鲜族同学从韩国回来探亲的叔叔请的,他看着我啃肉喝酒的样子,直竖大拇指,嘴里咕噜着韩国话,同学在一旁翻译:汉子。

        那种牛排肉,当时每份48元,比我们在久隆掬两个人吃顿烤串还贵,那一晚四个人吃了五盘牛排。我和当晚同去的一位福建同学计较着六七个人去吃一回、再加上喝酒得多少钱,他说估摸没有500块钱下不来。这对于当时的我们无疑是天价。牛排肉我自然没有吃够,而且那晚同学的叔叔来去匆匆,还有些要好的同学当时不在学校,因此没能和我们几个一起分享这美味,所以我希望让那些同学也尝尝那绝美的牛排。但这天价饭费从何而来,我又不是二代,又不勤工俭学,更没有旁门左道捞外快,于是便想着编些自认为有才的故事小说去投稿,还幻想稿费能吃好几顿牛排。惭愧的是,直到那朝鲜族同学自杀身亡,直到大学毕业大家天各一方,直到现在,我也没挣到那笔稿费,也再没能去吃那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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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里第三个值得称道的饭馆是家川菜馆,大概是叫做渝乡人家。水煮鱼、梅菜扣肉、金沙焗大虾都是招牌菜,而且它的就餐环境也比久隆掬等小地方雅致一些,毕业三年后我曾又回去过一次,在那里吃了一顿,只是身边无友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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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头三年,在我家所在城市下边儿的一个旗(等同于县、区)工作,吃过的美味也不少,烤鸡脆骨便是其中之一。但烧烤类的在当地较为平常,各家口味都差不多,没有最好,也没有最次。论及最让我怀念的饭馆,要先说东星羊汤馆。此前我是不爱喝羊汤的,理由是味膻,而且主料还是羊内脏中最为腌臜的部分。但四年大学念下来,早就没了那么多忌口的,现在又参加工作,哪还有那么多允许自己矫情的地方?当然东星的羊汤我却并不是不得不喝的,而是发自肺腑地真心想喝。酒精炉上的小银锅欢快地扑腾着,转到眼前时,便忙不迭盛上满满一小碗羊下水、羊肚条、羊血肠,浇上醋、辣椒油,再舀一勺热汤淋在上面,小口嘬着,直到碗里汤尽,头上冒汗,再将羊杂送到嘴里,越嚼越香,然后一起举起眼前的口杯,送一口二锅头或老白干,啧啧,在阴冷天里,就像《闯关东》里的潘五爷评价大冷天吃火锅的感觉一样——“泰和”!有这等羊汤,手把肉也是不稀去瞧的——除非有爆炒羊杂,主料与羊杂汤同,但烹饪方式却是就着辣椒急火猛攻,有嚼劲、香,适合下酒。还有一种羊肉灌肠,里面却不以血肉填充,而是羊身上的边角料,筋膜等等,《狼图腾》里有介绍,乃蒙古族珍节食材的习惯使然。酒后来一碗东星招牌的羊肉粥,肉糜米烂,入口即化,热乎乎地送进胃里,既散酒气,也暖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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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时让我驻足最久的饭馆,应是单位宿舍前的风味牛肉面。名字虽叫风味牛肉面,但面里是见不到牛肉的,风味也一般。这当然不是店家打虚幌子,只是料多价即贵,而一般出入该饭馆的人,只满足于填饱肚子便可,无需讲究品味。面条两块钱一碗,没肉却有汤,味寡却管饱,仍属于物美价廉的范畴。但我一般不点汤面,只点炒面,加个鸡蛋,吃得满嘴油光。饭馆的老板娘岁数比我大不了多少,我一般都叫她老姐。我是很希望老姐能做早餐的,因为我们当时吃早餐很不方便。但老姐性惰,说起大早烙韭菜盒子熬小米粥实在辛苦,而且早餐利薄,远不如晚上迟一些关门挣得多。于是我便只能继续在她饭馆邻近的老樊太太家的小卖店买面包当早餐。当然该饭馆仍有亮点可言,比如软炸里脊,盘大料足,我和宿舍里的人只要去她家,一般都会点这道菜。老姐也总是能见到我们这些当时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的小光棍儿们相互逗的情景。比如我们经常拿宿舍里最德高望重的大胖子王哥开玩笑,有次我一进老姐饭馆门,便吆喝着:王哥请客,溜肥肠炸里脊红烧排骨......正锁着自行车的王哥便一个激灵抬起他的大胖脑袋,惨嚎一声: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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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老姐那里,感受最多的还是人情味。忘了她是怎么和我们这帮人熟络起来的了。虽然她和我们有很多不同之处,但她一直就像我们中间的一份子,甚至比我们中某些人更亲切更牢靠。在我混得最不如意、连屌丝都算不上的时候,我在她的饭馆总能获得一处安静独立的角落栖身。不忙的时候,她还会坐在我桌前,看着满脸胡茬顶着鸡窝头的我孤独落寞地夹菜喝酒,还为我开解,听我去讲那些不着调的自认为了不起的故事。偶尔聊到深处,便不由分说地给我免单。某次我觉得她家有一款酒好喝,她还送了我一瓶让我带给我父亲,这瓶酒至今放在我老家的酒柜里,未曾打开。对于我来说,她虽然不是金镶玉,开的也不是龙门客栈,但她的店却绝对是一处充满人情侠意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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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姐的丈夫是店里的大厨。很多时候,他都是罩着布满油渍的皮围裙,在后厨忙得满脸汗水,偶尔出来,也不像老姐那样爱搭话,只坐在一边,翻两页从隔壁书店租来的玄幻武侠小说,拿起开了半天的啤酒瓶吹两口,就算是歇息了。虽然有些闷,但他总是笑眯眯的。家乡那边有很多卖大骨头抻面的店,其中酱脊骨卖得尤其好。老姐的丈夫大概也想琢磨一下为他的面条增色,所以有段时间,我能在他歇息的时候看见他,一手啤酒,一手书——偶尔腾出一只手,拿起一块前晚试制的酱脊骨,啃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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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确定要离开那个地方之后的一天,在单位玩了个够的我迎着仲夏夜的暖风进了老姐店里,正巧他们没什么生意——大概都去吃烧烤啃鸭脖了——正商量着要买鸭脖子去吃,见我进来,又问我要不要捎点鸭货同食,我便要了点鸭脖和鸭翅。买回来后,老姐却又因刚才看到了什么热闹,和女伴一同去瞧,只留下他老公和我在店里对饮。那晚我第一次听这位姐夫讲那么多话,也第一次听说他和老姐的故事:姐夫和老姐结婚时,老姐在外边给人当保姆,姐夫在一家饺子城当厨子。婚房是平房,而且是租的,简陋不堪,但老姐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扯上拉花点缀房间。姐夫那时一下班就往家蹽,他说他一出门就想家,就想老姐。后来觉着总给人打工不是办法,就慢慢攒钱、凑钱,然后盘店面单干,风风雨雨这么多年,现在终于安稳了许多。他说老姐有时候问他,别人都爱打球唱歌打游戏,你有没有什么爱好?他想了想说没有,老姐便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趣,咋什么爱好都没有呢?说到这里姐夫有些动容,他举着酒瓶,红着眼睛说,从成家那一天起,他每天做的,每天想的,就只有对老姐好,只要能让她过的好,什么脏的、累的,喜欢的、不喜欢的,他都不去想了,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他自己,只有她,只有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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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还陶醉在自己跳槽的洋洋得意中,对这些更是懵懂,听他们的故事,虽然有触动,但不深刻。时至今日我才终于明白,那天坐在我旁边回味自己故事的那个满身油污汗渍的看似邋遢的男人,其实远比我这个衣着光鲜的新晋公务员要干净自信得多;他所做的,远比我所做的更值得自己和家人自豪;烹一锅美味、持一个小家,也并不是只靠所谓的有能力便能做到。

        话说回来,原本这篇文章,是打算上午写得,午饭前发的;不期往事件件,骤然俱现,竟至于拖了七千余字,下午才写完。然而我又决意再拖上一个多小时,专赶在四点钟左右,大家伙午饭消化殆尽、晚饭又望而不得的时候发布这篇关于吃的文章,哈哈,我是不是太特么坏了——不过馋了饿了都别找我负责,这小阴天儿这么好,毛毛雨更有情调,不冷不热的,有找我理论的时间,还不如找个对脾气的人下馆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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