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未陌生过(十二):女神驾到,有失远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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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我们从未陌生过》

上一章 | 《唯愿你此生特立独行,有酒有肉有姑娘,能貧能笑能干架》


文 | 逐光

2010-08-30 09:36
早安
2010-09-01 13:05
迟来
2010-12-21 22:02
(≧ω≦)/开心
2011-01-31 23:17
好知己 新年快乐
2011-02-17 18:03
"Soldier of Love"是英国灵魂节奏蓝调团体沙黛 (Sade)久别乐坛十年后推出的一支全新单曲
2011-04-30 17:36
遇见了很多事 无法言语
2011-06-16 12:10
hey man.加油<( ̄︶ ̄)/
2011-07-25 20:38
有绅士风度了,遇到我就是亏,早小得多拿点,哈哈哈,下次算总的,哼哼
2011-08-04 21:53
受不了你头像了(ー_ー)!!
2011-10-06 09:02
假期快乐啊~
2011-10-22 12:27
打电话寝室没人 看到打给我
2012-01-16 10:19
我登上小余的主页光荣榜了
2012-01-22 23:11
什么都没意思 我这是怎么了
2012-01-22 23:11
happy ~
2012-03-23 13:34
我想说 我不温柔 不装可爱 就是喜欢着色大胆的衣服 喜欢同龄觉得成熟的东西 这样的我是不是在别人心中看来没有一点可爱。
2012-07-05 03:12
突然醒了 我类个天 这一晚上了
2012-09-28 11:26
余余余
2012-12-23 12:11
不知不觉又圣诞了(づ ̄ ³ ̄)づ
2013-07-22 18:25
我给你备注的 余余余
2013-11-09 00:25
晚安 余余余
2014-01-28 14:51
妖精鬼 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2015-01-01 23:51
新年快乐
......

此刻我翻着自己的空间,这一条又一条以时间为线索的留言,记录着她这些年来对我一次次的关心和问候,我很感谢她能一直陪在我身边。

01

我有很多外号,小时候我挺捣蛋的,老师爱叫我小淘气,我爸妈喜欢叫我的奶名,我上初中以后同学喜欢叫我轩轩,我上高中后他们又称我为大哥,等我上了大学,大家都变得十分有默契,统一称我为轩哥。

直至今日也没有多大变化,无非就是我长“大”了一点,于是他们现在都叫我——大轩哥,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他们很喜欢这个“大”字,这里应该是有一番别有的滋味。

不过我说是大多数人,有少数人并不这么叫。

我丫头,每次见面都欢天喜地喊我:老爷老爷~每一次都喊得我心花怒放;金医生喜欢称我为轩少爷,这使我时常有一种自信爆棚的感觉涌上心头;而莎莎喜欢称我为“最爱她的人”,关于她为什么这么叫我,我不想多说,因为这纯属她自恋呢。

但她不同,只有她不同,别具一格,她喜欢叫我余余余,对于这个昵称,我很是喜欢。

我在书上看到,叠词在表达语意上有强调的作用:感情丰富,细致而饱满,让人心头一暖。

她说她喜欢叫我余余余,这是三个字的叠词,比两字的更胜一筹,但又不能相提并论。

因为在她之前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我,在她以后也没有人这么叫我,新鲜之余,我体会到更多的是她的独特,对于我来说的一种独特。足以让我对她倍加重视的一种独特。

我不能太占便宜,所以之后我有很认真的对待这份感情。

02

多年以前,我还在上初中时,她的美貌便如早春时节的露水铃兰,晚饭过后,她来到自家的阳台乘凉。

每当这个时候,楼下便会啸集一大群人,小区里四处回荡着,他们故意弄得很响的自行车铃声和口哨声。

在那段日子里,她母亲便会时常听见来自小区居民没完没了的抱怨,被逼无奈,有一天,她母亲终于狠下心来对她说:“你快去把那群小子弄走吧。”

至于后来她到底使用了何种方法把那群小子弄走,我不得而知,因为当时我并不处于那群混小子之列。

那时的我很单纯,仅仅只是一个极具耐心的旁观者。我所做的,无非是把这些通通看见眼里。

我猜她就像是猫不希望鱼走一样,不希望他们走。因为或多或少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能拥有更多的爱慕者。

对于她这种美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描写得好:她们注定要让你伤心一回,要让你摸不着头脑一回,直到你脸上挂上泪珠,她们才会心满意足。

因为我非常聪明,所以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可是她那么坏,又那么漂亮,我本来是应该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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