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已经变质了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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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开始,我就一直在关注江歌案。从开庭到结束,每天都在刷微博关注最新消息。虽然大多数网民都希望能够判处陈世峰死刑,但由于日本的法律机制,显然结果并不如我们所愿。而伴随着案件的进程,舆论从原本偏向支持江妈的情况,现在已经开始有很多在为刘鑫说情。

站在江妈一边的人骂刘鑫无德、骂陈世峰无人性、判刑太轻;站在刘鑫一线的人们骂江妈道德绑架,用民意绑架法律;而陈世峰这个真正的杀人凶手,在环境良好的日本监狱里,悠闲的看着江刘两方继续争斗,不知道会不会很惬意呢?

案件发展到今天,已经不能单纯的看做一起刑事案件了,它已经慢慢变质了。而我对它的看法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前期

01

江妈对刘鑫的所作所为,虽然我也觉得里面多少带有一些道德绑架的因素,但是我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是有感情的,感情上的事,感性冲在前。养育了24年的女儿,就这么白白没了,换做是我,我压根不会在网上公布刘鑫家的地址,我会直接杀到她们家,砍死一个是一个。

所以,那些说江妈炒热度,劝江妈大人大量放过刘鑫,让她好好过的人,我想说,你能不能先花24年养育一个女儿,然后给别人捅几刀呢?如果你能做到你口里的大人大量,那你继续骂江妈,我给你打call,如果不能,那请闭嘴。

《射雕英雄传》中,裘千仞把瑛姑刚出世孩子打成重伤,导致死去,瑛姑穷尽一生都要杀了裘千仞。何况是养了24年的女儿?

刀子是插在江歌的身上的,经历死亡的痛苦和挣扎的是江歌,死去的人是江歌,你们一句让江妈原谅,江妈又有什么资格说原谅二字呢?说出这两个字对得起江歌吗?

02

对于刘鑫,我们已经不知道她的说词里有多少真话。我只认为她是一个说谎精。好友为她而死,她却一连串的谎话。不向江妈道歉,证词含糊,前后所说的言辞都是在为自己洗白,完全没有考虑到为她死去的江歌。

这种人,着实很让人愤恨,她怎么有脸活在这个世上?关于陈世峰,我就不再说什么了,从头到尾都认为他是个败类,死有余辜。

后期

03

刚开始关注江歌案时,我对陈和刘的行为是很愤怒的。我为江歌惋惜,我同情和支持江妈,我渴望陈世峰判处死刑,期待刘鑫得到惩处。

但是随着案件的结束,我越来越觉得江妈的行为多少有一点借着民意绑架道德和法律的因素在里面。

可是,只要是民意,就是对的吗?如果把民主主义带进法庭,那么司法就完了。

再看镜头面前的江妈,我虽然对她还有一些同情在里面,但更多的的感觉,好像看到了现代版的祥林嫂。可是为什么这个案子都已经结束了,现在在微博上还是有那么多平静不下来的正义人士呢?因为刘鑫没有得到制裁,因为她还没有付出代价,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谓的正义和道德,让她付出代价,我们那么正义,我们认为她应该受到惩罚,那么我们怎么会允许她过得好呢?

身在社会的我们自己心里明白,哪有那么多公平和正义?我们口口声声要为江妈讨回公平和正义,只不过是为了给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中的自己,讨一个心安和成就感罢了。

倘若在这个案件里,刘鑫得到了应有的制裁,那么江歌案,应该会很快被大家遗忘了吧。坏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关注的焦点和茶余饭后的谈资,就会换成下一个热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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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不可能满足每个人心中所谓的正义和公平的。既已成事实,我们只能希望江妈早日振作,好好走剩下的路。如果一直沉浸在这个漩涡里,那才是江妈余生的噩梦。

也许会有人骂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谁不是呢?不管是骂刘鑫的,还是为江妈声讨正义的,谁不是在闲余时间敲两下键盘,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然后继续关注后面的剧情,再发泄不满呢?

电影《legal high》里,古美门对正义和民意的解说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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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曾经走在路上,当我与一个长相凶神恶煞的人擦肩而过,而在擦肩时他还看了我一眼时,我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心跳很久才能平复。如果真的在我眼前发生了杀人的事件,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毕竟人性还是有它丑陋的一面,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人才会知道死亡的恐怖。在生死关头,求生的本能会使我们做出违反道德常理的事,毕竟,谁都不想死。虽然我也曾经一直在高喊正义,但是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也很有可能会选择明哲保身,人性如此。

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人性到底能丑陋到什么程度。

所以作为旁观者,我们没有权利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的所作所为。

当然,刘鑫显然是一个道德生了病的病人。她的行为虽然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然而,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谴责别人的道德行为呢?我们的道德不见得就很高尚。我们在网络上声讨刘鑫是出于我们的正义感和道德感,那么这个边界要如何划分呢?

如果我们的正义就是在网络上使用污言秽语来指责人,那么,我们的正义和道德底线未免有点太低了吧。

这不是为了所谓的正义而呐喊,而是披着正义皮囊的真真切切的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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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这样的凡人,能够判决别人吗?我们不过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不,不能。因此,代替我们,法律来做判决,不管多么可以,不管多么可憎,不带任何感情,只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这才是我们人类经过悠久历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一无比珍贵的财产。

生命是被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夺人生命者,即使是国家也等同于杀人犯。

——《legal high》

舌头是最锋利的武器,我们用言语对别人施加的伤害,是否也等同于犯法。

在法律的框架内,每一个个体都应该被尊重。

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个人犯了法,当然应该判罪,但是如果大家都认为他不是东西,走上去拳打脚踢,甚至把鼻子耳朵都割掉,还不准他哼哼。这应是吃人野蛮部落的事,而不应是现代化中国的事。

现在一些人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与这里所描述的野蛮部落,差距好像不太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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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自从案件发生以后,网络上关于“以后不要做好人了”;“离刘鑫这种人远一点”;“好人没报好”;“人性黑暗、道德沦陷”等言论层出不穷。

我们都在感慨不要做好人了。但是,如果社会上没有了“江歌”,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我们现在应该关注和担忧的,不是刘鑫应该得到怎样的惩处,不是江妈应该怎样去告刘鑫。而是对人性该有怎样的选择。

选择不要做“江歌”?还是远离“刘鑫”?都不是

我们应该选择不做“刘鑫”,以及思考如何对待我们身边的“江歌”;我们应该思考,如果这个社会使我们活着没有安全感,不能被保护,死了没有尊严,我们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这个社会;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辨别人性,倘若遇到陈世峰这样的人,我们该如何应对,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我们应该思考如何教育下一代,才能让他们不会成为“刘鑫”和“陈世峰”。

这些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以及需要教给自己孩子的道理。

倘若一旦发生某些事情,我们只看到它消极的一面,那么这个社会的文明是不会有进步的。江歌的牺牲以及她高尚的品德,如果让我们得出的,只是一个“好人没好报,不要做好人”的结论。

那么,我只能说,江歌的死,毫无意义,她在黄泉路上也会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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