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18年评选活动方案

本方案依据《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评选办法》制定。

一、基本参评条件

(一)参评个人或组织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独立法人;港澳台同胞或海外侨胞及独立法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并有重大贡献的外国政要或高官。

(二)参评业绩为参评个人或组织的2017年实际业绩。

(三)参评事件为境内媒体率先报道的、中国航海领域2017年发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事件。

二、榜项设置与具体参评条件

本次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评选活动设立10个榜项:

(一)2017年航海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锋民营企业(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者为非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企业。

2、主动投入“一带一路”建设,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航运、船舶等产业链布局和提高产业辐射能力等方面,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思路和较大的资本运作。

3、利用新技术,开拓新业务,拓展新市场,走融合式协同发展的道路,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二)2017年最佳航运公司(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的船队总运力大于100万载重吨(包括五星旗船和方便旗船),其中自有及光租船舶数量超过20艘且每艘超过3000载重吨。

2、企业主营业务营收增幅及净利润增幅位居行业前列。

3、企业安全环保纪录良好。

(三)2017年最佳港埠企业(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营业务利润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2、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业绩突出。

3、转型升级有实际举措,技术进步成绩明显。

(四)2017年最受欢迎的海员教育培训机构(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海员教育或海员培训的法定资质与条件。

2、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3、教育培训规模高于国内平均水平。

4、毕业生就业率、雇主美誉度等方面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五)2017年最受欢迎的船舶管理公司(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的船舶不少于20艘。

2、PSC检查滞留率、缺陷率优于船旗国平均水平,2017年无等级以上事故。

3、年度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项少。

4、2017年所管船舶有获中国海事局诚信船舶/USCG21世纪质量船舶案例。

(六)2017年最受欢迎的船员服务机构(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海事局颁发的船员劳务外派机构有效资质证书。

2、2017年对外派遣船员人数不少于500人次。

3、服务船东、服务船员和服务社会的口碑优良。

(七)2017年最佳民营造船企业(1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者应为非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造船企业。

2、主营业务的营收规模在同类企业中领先。

3、利润增幅连续三年在同类企业中名列前茅。

4、利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企业生产绿色环保。

(八)2017年最佳基层海事监管机构(2个)

参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者应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的海事处或地方海事系统的非省级机构。

2、创新有为、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直属海事系统或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关的年度先进集体。

3、监管服务备受行政相对人好评。

4、连续三年没有廉政案件。

(九)2017年航海风云事件(10条)

参评事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该事件与大航海领域的人物或组织密切相关。

2、该事件说明了我国经济社会、科学技术或国家安全的重要发展,或能够象征我国航海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

3、该事件已经引发国内外广泛或高度关注。

(十)2017年航海风云人物(20人)

参评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十佳海员:在海员的岗位上技术超群,贡献突出。

2、十佳先锋:

(1)在弘扬郑和精神、繁荣航海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力推动航海事业前进的创新思维或战略。(1名)

(2)在海洋强国、交通强国、海运强国、造船强国建设中具有突出的典范或价值引领作用。(3-4名)

(3)在涉海的国家安全方面贡献突出。(1名)

(4)在航海教育方面有创新性贡献。(1名)

(5)有重大的航海或相关领域科技发明,或在航海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上有杰出作为。(2名)

(6)积极响应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共赢做出显著贡献。(1-2名)

三、评选规程

2018年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评选活动具体规程如下:

(一)公布参评条件:2018年3月15日在海事服务网CNSS公布评选方案。

(二)征集参评者:201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接受行业推荐或参选者自荐(附书面推荐材料)。

(三)确定和公示《参评名单》:2018年4月16日至4月22日,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确定《参评名单》,并在海事服务网CNSS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确定和公示《候选名单》:2018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组委会秘书处审查参评者资格并向组委会报告汇总信息,确定《候选名单》,在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

(五)遴选代表机构:2018年3月15日至4月22日,在试点榜项行业领域内遴选有代表性的合格机构,确定“同业评选团”组成。

(六)初选

1.网络初选:2018年5月4日至5月31日,进行网络投票。为禁绝网络刷票,网民必须按数额要求同时勾选《候选名单》中的不同候选者,网络投票才有效,且一个微信号每天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初选结果(复选名单)产生后即在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

2.同业评选:2018年5月4日至5月31日,接受“同业评选团”成员投票,产生投票结果公示。

(七)复选

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组委会择机商定复选结果,按不低于1:2的比例产生提名名单,公示。

(八)终选

2018年7月10日或11日,组委会召开会议决定终选议程与相关重大事项后,评议委员会在提名名单的基础上投票,产生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18年评选活动终选结果(即榜单)。

四、揭榜

2018年7月10日或11日晚在上海中国航海日论坛主会场举行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18年评选活动揭榜典礼,公布榜单,并同时在海事服务网CNSS等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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