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约翰-洛克----白板说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出生在英格兰。在当时,笛卡儿提出的天赋观念论受到了怀有野心的宗教支持者的鼓吹,宣称上帝观念天赋说,他们是落后的宗教势力和封建势力,必须予以批驳。洛克批驳了天赋观念说,他说“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他们不必有任何这样一种原始的概念或原则,就可以得到可靠的知识”。①洛克认为,能力是天赋的,知识是后得的。他假定人的心灵如同一块白板,上面原本没有任何标记,后来,通过经验在上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这就是“白板说”。他认为知识源于经验,“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我们对于外界可感事物的观察,或者对于我们自己知觉到、反省到的我们的心灵的内部活动的观察,就是供给我们的理智以全部思维材料的东西。这两者乃是知识的源泉,从其中涌出我们所具有的或者能够自然地具有的全部观念”。②

他认为经验有两种,一是外来刺激,一是内在反省。观念有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简单观念就是外来刺激和内在反省所直接产生的观念。复杂观念是由简单观念组成的。

考虑简单观念的形成,其实就是分析人和外物在认识上的相互作用关系,因为人和外物的共同作用才能形成认识。是作用,就有主动和被动关系,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问题是哪一个是主动的呢?

洛克认为人的心灵并没有构成简单观念的能力,完全是由于外部事物的作用或通过反省而被动产生的。“这正如一面镜子不能拒绝,不能改变,不能涂抹它面前各种物象在它以内所印的各种影象或观念似的。我们周围的事物既然以各种方面来刺激我们的感官,所以心便不能不接受那些印象,便不能不知觉那些印象所引起的观念。”③这就是否认人在认识中的主动地位。

我认为,思考人有怎样的地位,其实不只是认识的来源的问题,而是为什么要有认识这样的行为的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到底还是本体问题。

洛克把物体的性质区分为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第一性质指该物体的根本性质,第二性质指物体使我们产生感觉的能力。他认为人产生了观念是因为外物的这种第二性质的能力。一个雪球有在我们心中产生白、冷、圆等观念的能力。他说第二性质只是一种让人产生感觉的作用力,不是物体的真实性质,所以,观念不是真实的。④

洛克认为对观念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就是知识,有直观的知识、证明的知识、感觉的知识。这三种知识的划分也是根据对观念之间关系的了解的清晰程度。

如果认为观念仅仅是物体的第二性使人产生的想象,知识也只是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那么,怎么才能知道知识是否和客观事物一样呢?

洛克的回答也是自圆其说的。“既然简单观念不是人们自己想象的虚构而是外部事物给人的直接作用,因此它们一定是和外物符合的。而复杂观念是人理智的创造,是主观的东西,不存在和外界相符不相符的问题,是观念自身。”⑤如此回答,无法解释复杂观念是否和客观相符。

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绝对的存在是无法直接投影在洛克所说的白板上的,因此,在洛克的理论中,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绝对存在是没有位置的。若此,洛克自然地走向了不可知论。

洛克清楚他的白板说的这个后果,他说“相对于广阔无垠的宇宙,经验感觉真是太狭窄了,而我们的知识是来源于感觉,况且对许多观念之间的关系我们并不明确,这样,我们的知识更是很少,有非常多的事物实际上是不能给我们感觉的,也就无法认识它们。因此,洛克说“科学的知识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⑥

没有人喜欢这样的不可知论。不可知论是科学研究的大敌,否认实体是哲学的大敌,也是宗教神学的大敌。洛克理论的无神论倾向必然会受到宗教学者的反对。不过,洛克的研究推进了认识论的发展。在认识论上,洛克留下的主要的问题是,人对于客观事物的感觉认识的接受,是否如洛克所说是完全被动的;对于感觉经验到的东西,人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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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447,450页。

③[英]洛克:《人类理解论》,83页。

④[英]洛克:《人类理解论》,375页。

⑤同上书,555-556页

⑥[英]洛克:《人类理解论》,286,5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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