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公元1438——1600年)

一、文艺复兴

狭义:对中世纪加以否定,对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遗产发生兴趣,利用过去的东西建立一种文化。广义:指一种“人”的精神的再生,或者说是一种文化标准。

从宗教统治到政教分离,宫廷贵族和中产阶级赞助和影响音乐。城市文明兴起,印刷术发展。对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兴趣。人文主义思想兴起,展现作曲家的个性与情感。

二、勃艮第乐派(15世纪初)

1.邓斯泰布尔的传统,宗教音乐:杜费(弥撒曲、经文歌、尚松)世俗音乐:本舒瓦(定旋律弥撒)。

三、弗兰德乐派(15世纪下半叶)

1.奥克冈(15-16世纪中叶)

男低音歌唱家,作曲家,音乐教师。“同质复调”。

2.若斯坎(16世纪初)

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承上启下的音乐大师。音乐显露出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精神(表达词义,表现情感),卡农大师。“驱动终止式”和“自由定旋律弥撒”。

3.拉索

将弗兰德乐派的传统发展至顶峰,多产且涉猎广泛的作曲家。大量作用主调风格,和声多变,甚至采用半音化手法。

总结:1.模仿对位的手法。2.复调形式繁荣。3.以低音声部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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