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认真的雪》被告抄袭?闹剧一场!

最近的娱乐圈可以说是无比热闹,就在今年的第一天,有一位“音乐人”也正强通过微博@也正强音乐工作室 发文,自称是《认真的雪》真正的词作者,还附上了律师信状告@薛之谦 要求收回版权,并申请赔偿3千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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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强音乐工作室 贴出的律师函

这封所谓“律师函”可以说是漏洞百出:

1、“律师函”三个字竟然没有居中,强迫症不能忍!

2、开头写的是“也正强先生”,难道不是给薛之谦发的律师函吗?

3、据了解,《认真的雪》版权并不在薛之谦手中,而是归薛之谦当年出这张专辑时所属的公司上腾娱乐掌握版权,所以要从薛之谦手中“收回版权”一说也纯属无稽之谈。

4、2006年发的专辑,2018年才找上门,生肖都过了一个轮回了,这记性是不是太好了一点?

除了这封律师函之外,也正强还附上了这样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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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看错的人”、“当我瞎了眼”、“我和你的关系到此为止”……

呃,如果不是已经知道这是一位男士,小编简直要误会成薛之谦某位前女友写的分手信了。

再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位也正强究竟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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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百科上,也正强被称为是“新锐音乐制作人,创作型歌手,以其独特的嗓音、唯美的音乐制作走红网络,音乐天赋被网友认可,音乐作品受到网友的赞誉。”如此高的评价,看来是小编孤陋寡闻了,之前竟然完全没有说过这位音乐人。

虽然这封律师函和声明看着都漏洞百出,但还是有不少营销号及时跟进,一时之间薛之谦的成名代表作《认真的雪》便被关联上了“抄袭”的关键词。

这起事件的主角薛之谦在今天凌晨发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我要是如你们毁谤所说《认真的雪》首歌不是我原创的我死全家!”“任何一种污蔑我都可以忍...因为我坚信!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但唯独音乐... 我坚守到底!”并表示已将此事交给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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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正面回应抄袭传闻

薛之谦在文中也说道:“造谣黑?组团黑?造谣的小丑也就算了 跟风组团的人难道不能去查一下这个小丑的黑历史吗?”直指营销号“跟风组团”开黑,并附上了几个营销号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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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上午,原来微博id是@不懂音乐的也正强 突然改名@徐于强,还发表了道歉说明,声称:“@也正强音乐工作室 2017年12月微博被盗,本人在任何地方承认@薛之谦 的歌曲(认真的雪)是本人原创。”

这个微博被盗梗也是被玩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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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封漏洞百出的律师函所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也于今天下午发表了声明(同时还设置了禁止评论),否认曾受也正强委托出具过那封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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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否认声明的格式看着就标准多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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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这个“新年第一黑”可以算是基本坐实了,而那位不知是也正强还是熊国强或是徐于强的强先生,仅以一个轻飘飘的“请原谅”就让大家“散了吧”,还让“营销号不要跟风炒作”。但这个起风的源头,是否应该为薛之谦的名誉受损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如果都像这样轻轻松松就可以靠造谣博出位,那么艺人们的利益又由谁来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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